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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范文

[加入时间:2013-02-17 21: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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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范文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02-17


和谐劳动关系助推和谐社会


    【背景链接】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同时呈现出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易发多发的新态势。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劳动关系朝着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方向健康发展,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标准表述】和谐劳动关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撑。劳动关系是否和谐是衡量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只有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才能既保持企业和职工群众的创造活力,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谐稳定,从而为社会的发展、稳定、和谐奠定坚实基础。
  其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实践证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既能够使广大职工切实感到劳动光荣、劳动体面,依法享有相应的地位和权利,又能够保障广大企业经营者充分施展才华、创新创业,使企业健康发展。这对于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用工机制,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主体多元化,特别是利益机制发挥作用的深度和广度在加深和扩大,使得劳动关系的矛盾有增多并深化的趋势,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初期法制建设的不完备,法律法规的滞后,又使得劳动关系矛盾进一步激化,最终表现劳资纠纷大幅度上升。这就迫切要求我们高度重视、依法化解劳动关系中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
  一方面,要准确把握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的性质特点。只有充分认识和准确判断我国劳动关系的性质、特点和发展趋势,才能既看到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稳定这个主流,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满信心,又看到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解决。要始终坚持通过法律和制度来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调动各方力量,积极推动建立完善以工会法、劳动法为基础,有关法规、规章相配套的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把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全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
  另一方面,要牢牢把握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的基本要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最大限度地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企业与职工群众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三方机制建设,政府部门应承担主导责任,工会和企业组织应发挥好代表、维护和引导劳动关系主体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作用,共同推动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总之,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工作的目标要求。要从不同类型的企业实际出发,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遵循的总的共同要求与具体的具有差异性的措施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


加强学校安保刻不容缓


  【背景链接】
  2012年12月14日,河南光山县陈棚村完全小学发生砍人事件,造成22名小学生和1名老人被砍伤,这是河南省一年多以内发生的第三期校园安全事故。
  【标准表述】
  当然,纵观近年来的校园安全事件,表面上看是在伤害无辜学生,倘若从深层次分析诱因,不仅有社会矛盾没有及时化解的因素,也有贫富不均、收入差距过大和社会保障机制滞后的原因。这意味着,即便有了校园安全法律,这些深层次矛盾如不能得到有效化解,校园也不会安宁。
  站在国内的校园安全措施上讲,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需要重点安排和部署的。只有重点打击、重点排查、重点巡视、重点防范才能更有效的保障学生们的安全,应当说重点防范是决对不可少的一种保障工作,更是可以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在校园区域内加派巡视人员,这是无可厚非的。应当看到现在各地区的协警人员不在少数,与其闲时在街上的回来晃荡,不如加派到学校的周边做好保障工作,或者说专职的负责某一校园的安全工作。
  学校本身更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作为教育学府不能意味着只抓教育不重安全,相比之下安全更应当占据首位。只有积极的、主动的做好安全措施,才能更好的保障学生们的学习,尤其中小学生的校区更应当加强安保人员,中小学生的身体原因决定了遇事必要吃亏的因素,因此加强中小学生校园的防范势在必行。
  从社会角度出发,群众应当积极的配合起来,除了要学会人人争当联防员,更要学会义务的奉献和帮助,只有及时的察觉和准确的汇报校园周边居住人员的异常和举动,尤其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汇报,以免日后做出伤害学生或者他人的举动。公安机关更要密切的联系群众,对校园周边居住人员的家庭要挨家挨户的排查,针对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员要进行重点盯防,嘱咐其家人看好精神病人的异常行为,尽量的避免私自外出和放松警惕,积极的配合好公安机关的排查工作。
  相比之下,做好社会治安工作是重中之重,加强学校安保措施更是刻不容缓的,在这将近年关之时,社会治安的整治需要加大力度,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往往接近年关,这与金钱的诱惑是分不开的。一些人认为年底是发放奖金的黄金时段,必然会造成抢劫案件的发生,更有甚者会绑架和勒索中小学生的事件发生。因此,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竭尽全力的做好学生们的人身安全保障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们过上安全祥和的年。


科学管理城市与城市建设


    【背景链接】
  近年来,尤其是自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我国城镇规划的编制、管理、监督制度日臻完善,城镇发展日新月异,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但城镇建设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如部分地方政府对城镇规划工作不够重视,有很多随意性和短期性行为,个别城镇甚至出现了“一个将军一个号,各吹各的调”、“编规划,纸上画、墙上挂,不如领导一句话”的怪现象。
  城镇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系统工程,是推进城镇建设、推动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节点,也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的基本手段。因此,城市规划的制定、管理、监督等工作都马虎不得,这涉及城市的未来发展、合理布局和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也关系着社会各个行业、部门和百姓的切身利益。
  【标准表述】
  [专家观点]
  城市建设重点在科学规划
  规划不要“纸上画画、墙上挂挂”,关键要发挥规划的科学引领作用。
  ——学者与规划设计专家朱泽君
  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院长郭思东认为,缺乏规划的城乡建设,往往会钱花了,事做了,却浪费了,甚至造成破坏。
  推进新型城市化,规划是灵魂、是纲领,决定着城乡发展的方向和未来,决定着城乡建设的品位和水平。同时,它还是宣传广告,是招商引资的‘引子’。”
  ——市城市规划设计院院长郭思东
  城市规划要考虑人的需求
  要转变城市规划思路,紧紧围绕“文化是灵魂、道路是骨架、产业是支撑、水系是血脉、生态是衣裳、功能是命脉”等六大主要元素,大胆设想,超前策划。
  ——学者与规划设计专家朱泽君
  在工业化时代,城市规划所关注的是机器的需求,即水电、交通,而不是人的需求,这种思路至今对一些城市的规划仍存在一定的影响。梅州推动新型城市化工作,必须改变规划思路,将关注机器的需求,转为关注人的需求。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梅州市发展战略顾问马向明
  宜居城市环境很重要
  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是推进新型城市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环境不是做表面文章,不是搞形象工程,而是民心工程。
  ——学者与规划设计专家朱泽君
  城乡环境整治事关民生,环境好了,群众生活会更舒适惬意。抓环境,就是抓经济、抓招商、抓文化、抓旅游,更是抓民生。同时,城乡环境整治不单是卫生问题、秩序问题,也是检验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试金石。
  ——某市委党校教师岳崇国
  [原因与影响]
  近年来,我国各地频现“地陷”、城市“看海”、“道路桥梁垮塌”“短命工程”等现象的出现有多重原因:
  一是政府盲目追求GDP和追求政绩的结果。
  二是重面子、轻里子”,“重地上、轻地下”的管理理念和市政、排水、环保、电力、通讯等不同部门的管理,地下空间缺乏统一而协调的规划、建设有关。
  三是城市发展缺乏长远规划和建筑设计短命的结果。
  四是工程质量低下是事故出现的关键因素。
  五是缺乏严格的问责机制。
  总的来说,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频繁出现,是决策失败的结果。一方面,不仅劳民伤财,而且挫伤着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决策失误现象和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业已经影响到社会民生正常发展。城市的发展考验着城市政府的决策、组织能力、应急管理水平。
  [对策措施]
  各级管理者在进行城市建设时必须科学管理城市:
  一是必须使城市规划更科学,明确责任。目前,部分城市的规划体制、城市规划队伍、城市规划理念等仍然是重收益、轻环境,重短期、轻长期。这就要求我们全面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对于综合发展战略的研究能力。
  二是必须要转变城市建设理念,在发展城市经济的同时,城市政府必须改变重地上轻地下的建设和规划模式。
  三是在城市“运营”过程中,领导干部应自觉端正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益民生的事情,杜绝“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问计于民。
  四是严格监督,加强问责。将行政置于阳光下,导入有效的公共监督,让公众充分发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控相关权力的腐败和资本暗箱操作。


新型城镇化


        
  【背景链接】
  中央党校研究室赵杰博士说,长期以来,许多地方强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时,往往顾此失彼,没有充分考虑农村、农业、农民的利益。此外,一方面工业化、城镇化挤占耕地,另一方面青壮劳力外出土地撂荒普遍。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亿万农民工离乡离土,进城务工,留守儿童和老人、春节超级拥挤的交通等新的社会问题牵动亿万普通家庭。
  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标准表述】
  [问题]
  其一,人口流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跟不上,而城市人口机械性增加过快,就业岗位竞争压力大。
  其二,选择经济发展渠道审核不严谨,不科学,不统筹,从而造成道路不畅,交通堵塞;
  其三,学校不足,学位短缺;供水、供电、供气紧张;
  其四,垃圾处理不了,浊水横流,河流污染,环境破坏;
  其五,农民工问题和就业问题解决不理想,社会治安恶化,公共设施建设落后。
  [新城镇化的内涵]
  新型城镇化主要有四个方面内涵:一是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城镇化;二是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城镇化;三是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四是人口积聚、“市民化”和公共服务协调发展的城镇化。
  [意义]
  其意义体现在五个方面: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创造大量新的投资需求;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新型城镇化进程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新型城镇化将推动产业积聚和升级;新型城镇化有利于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和差别。
  [措施]
  首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民向市民的转化。放宽直至放开城市和城镇的户口迁移的准入限制,实行按居住地管理的户籍制度;加强社会管理配套制度改革,以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为突破口,切实解决农民工实际生活困难,对进城农民给予充分的身份认同,同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对农民提供基本社会福利。逐步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不公平福利制度,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其次,合理引导要素集聚,实现土地集约式发展。一是大力推进城镇化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科学长远的规划布局。二是创新市政基础设施的筹资、运营和管理模式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促进城镇设施为农村服务,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效益。三是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推进以高新产业为主导的新型工业化,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良性互动。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潜力,推进产业特色化发展。
  再次,提升创新驱动能力,增强城市发展后劲。要合理统筹发展劳动密集型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注重提供就业机会和打造创业平台,为提高收入和消费水平提供支撑;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和人才培养、开发和利用,发挥企业主体和政府引导扶持作用,促进集成创新和自主创新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提升城镇化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意识。


金融体制改革主题



  【背景材料】
  民间资金多、投资难和中小企业多、融资难这一“两多两难”问题,并非温州所独有,在省内其他地区也普遍存在。正因如此,“十二五”期间浙江省明确提出打造“两个中心”,剑锋直指日渐突出的“两多两难”问题。而202年3月,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成功获批,如同给浙江省推进“两个中心”建设安上了一台马力强大的“助推器”。借助这一得天独厚的先行先试平台,引导民资阳光化、规范化,探索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全省显然具有“风向标”意义。
  【习题】
  下面请联系实际就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问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题目自拟,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条理清晰,语言流畅,字数1000—1200字。


  【参考范文】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更好服务国计民生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稳步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提高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竞争力,维护金融稳定。”
  不可否认,金融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全局效应,是振兴经济全局的催化剂,若处理不慎也会成为撼动全局的火药桶。因此,国内外经济形势越是错综复杂,经济社会发展压力越是加大,就越需重视金融体制改革的独特关键作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将强烈激发我国的经济潜能,大幅开拓我国经济发展空间,创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我国传统的金融体制是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的条件上建立的,它适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其特点是高度垄断,主要为国有企业服务。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传统的金融体制也开始迈开改革的步伐。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金融体制的改革及金融业的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高度垄断没有完全打破,中小企业金融机构较少,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发展缓慢。这些体制性缺陷,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影响稀缺资金的配置效率,不仅伤害我国经济健康运行,而且威胁到长期稳定发展,所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已刻不容缓。
  不容忽视的是,新形势下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要更加注重顶层设计,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服务的新要求。
  因此来说,一方面要全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继续推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革,发展农村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制和增资扩股,培育多元化金融市场主体,并推动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存款类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将每年新增存款一定比例投放到农业或涉农领域。同时要加快金融业制度和产品创新,不断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提升金融活力和创新能力。
  另一方面要加快建设和完善社区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深化中小商业银行改革,促进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更加专注于社区居民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提高其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同时要加强宏观统筹指导,营造良好金融环境,要着力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完善监管体系,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是中国迈向金融强国的必经之路。要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持续加强管理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流程创新和信息系统创新,形成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协调发展的社会氛围,推动银行业金融体系与经济社会良性互动。
  【写作思路】
  此篇文章总体上从当前我国金融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从改革这个宏观高度上来谈的。从大的方针政策到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特点及现状来展开分析,进而从顶层设计来提出改革的主要措施。
    除此之外,还可以从金融与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从服务和规范市场秩序这个小的角度来切入。


金融危机转“危”为“机”



  【背景材料】
  在金融危机和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重因素的影响下,浙江微观经济主体举步维艰,浙江经济增速出现了明显回落。据浙江省统计局统计:2008年1~8月省内小企业亏损额增长50.3%,比上半年提高8.4个百分点,大中型工业企业亏损额增长达2.4倍,比上半年扩大了1.5倍。浙江企业遭遇的困境比全国其它地区相对更加严重。企业信心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指数,抵御风险能力低的中小企业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
  【题目】
  请从我省实际出发,围绕“给定资料”的主旨,自选角度,自拟标题,写一篇文章。1000~1200字。
  【范文】


弘扬浙江精神  抢占发展先机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自强不息、勇于创新的浙江精神是我们的立省之本,也是我省人民战胜艰难险阻、赢得发展先机的动力之源。在当前国际经济危机持续扩散的形势下,我们尤其需要在浙江精神的感召下,风雨同舟、和衷共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直面金融海啸带来的困难和挑战。
  国际金融危机给浙江造成的冲击是空前的。作为一个外贸总额占经济总量52%的出口大省,作为一个产值与出口紧密相联的制造大省,外需不振对浙江的影响最直接、最严重。大批中小企业陷入困境,省内一些地方停产率达到了9%。浙江经济的出路何在?这不仅是政府案头的严峻课题,也是企业和全省人民共同关心的话题。从历史纵向来看,浙江的发展曾经一再遭遇低谷,无论是吴越争锋时吴国对越国的压制,太平天国战争对浙江生产力的破坏,还是建国后浙江经济的长期停滞,每一次低谷莫不伴随着转折,浙江人和浙商总是善于把握机遇,充分利用好每一个转型期,用自己的辛勤才智缔造了一次次繁荣奇迹。正如吕祖善省长所指出的,过去30年,浙江人和浙商在逆境中崛起,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发展路子;在当今金融危机大风暴下,只要我们敢于面对现实,找准问题症结,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有浙江精神支撑的浙江人民,一定能够克服一切困难,在新一轮的发展竞争中占得先机。
  迎接危机挑战,当务之急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针对我省经济对出口依赖过重的情况,要着力推进经济增长动力的结构性转变,使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要把促进消费增长摆在更突出的位置上,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最优先选择,抓住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的机遇,千方百计扩大内需、启动消费。要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入手,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稳定居民消费预期;要采取增加收入、鼓励消费的两手措施,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要引导企业重视国内市场,把潜力最大的农村作为市场开拓的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启动内需,使消费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
  迎接危机挑战,根本出路是加强自主创新,推动产业优化升级。针对我省制造业水平不高,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处于产业链低端、产品价值链低位的情况,要利用危机的倒逼机制,强化企业“变则存、不变则亡”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大力推动自主创新。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应用先进技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逐步形成强大的原始创新能力,切实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要运用技术创新的成果,改造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化升级传统产业,为我省产业结构带来脱胎换骨的变化,构筑我省产业竞争的新优势,推动“浙江制造”走向“浙江创造”、由产业链低端走向高端。
  弘扬浙江精神,大力开拓创新,抓住机遇锻造自己抗御危机、持续发展的能力,必将唤醒浙江经济的生机,使浙江再一次从低位奋起,抢占新一轮的发展先机。
  【点睛论点】
  文章首段开宗明义指出创新对于民族、国家和本省的重大意义,点出了自强不息、勇于创新的浙江精神与走出危机困境、抢占发展先机的内在联系,使“浙江精神”与“自主创新”有机统一于应对危机的过程之中。随后,文章揭示了转“危”为“机”的两条基本途径,提出了应对危机、迎接挑战的两个基本原则和方法思路,即:迎接危机挑战,当务之急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本出路是加强自主创新,从而将转变与创新同经济普遍规律和浙江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地提出了转“危”为“机”的路径。
  【妙言隽语】
  1.在当前国际经济危机持续扩散的形势下,我们尤其需要在浙江精神的感召下,风雨同舟、和衷共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直面金融海啸带来的困难和挑战。
  2.在当今金融危机大风暴下,只要我们敢于面对现实,找准问题症结,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有浙江精神支撑的浙江人民,一定能够克服一切困难,在新一轮的发展竞争中占得先机。
  3.要运用技术创新的成果,改造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化升级传统产业,为我省产业结构带来脱胎换骨的变化,构筑我省产业竞争的新优势,推动“浙江制造”走向“浙江创造”、由产业链低端走向高端。
  【文章点评】
  转“危”为“机”是现实问题,须以本省实际——形势和政策为基础;也是理论问题,要对相关的经济理论和国家转变发展方式、加强自主创新等总体战略有切实的掌握,才能将抽象的理论和政策运用于浙江具体的实际问题之中。
  《弘扬浙江精神 抢占发展先机》以主题为标题,体现了“转危为机、以自强创新推动发展”的作答思路。文章的段落、结构形式灵活多变,没有模式化、僵硬的痕迹。内容上以“弘扬自主创新、坚忍不拔的浙江精神”为主线索,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自主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细微之处入手,抢占发展的先机,从而使浙江经济尽快走出困境,迎来一个盎然生机的春天。对策详实具体,切实可行,结尾处的语句再充实些会更好!
  提供一些其他的备选标题:《以自主创新为动力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危为机 推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卧薪尝胆 苦练内功——以自强创新推动浙江经济逆势发展》,《抓住机遇破解难题——构筑浙江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
  写作带有明显“省策”色彩——即为本省经济发展或社会建设提出战略方针和对策措施的文章,应在立足省情、吃透文件、充分掌握本省大政方针的基础上融入本人的独特思考,以达到切中时弊和推陈出新。而浙江省委、省政府针对“转‘危’为‘机’”问题做出的部署,集中体现为两个文件:《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浙委[2008]8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省委、省政府应对危机、借机实现转型升级的大政方针就蕴藏在这两个文件之中。因此,如能事先了解文件内容、掌握文件精神,做到言出有据、策出有因,本文的写作就能高层建筑、流畅准确,具有不同凡响的效果。有关将危机转化为机遇的具体措施,则须对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高度浓缩和提炼。


见义勇为新规范


  热点概述
  2012年11月6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其中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此规定一出,引发了社会大众热议。
  相关评论
  《山东出台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须答谢恩人》:“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尽管呼唤受益人“学会感恩”已成为全社会的舆论共识,但将道德范畴的东西提升到法律层面,以立法形式加以强制的做法却极为不妥,其中存在明显的概念混淆和权力僭越等问题。
  11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12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1年4月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同时废止。《条例》中明确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同时,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子女在基本生活、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山东规定对见义勇为者表谢意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受益人应对见义勇为者及其家人表达谢意、予以慰藉”的规定并不具有可操作性。试问:倘若见义勇为者“不辞而別”,受益者该向誰去感谢呢?反之,要是受益者因受到惊吓或害怕经济补偿而选择“逃遁”,难道每次都得像娄底寻觅“关我屁事”的被救者那样,出动大量警力“全城搜捕”吗,那该占用多少公共资源啊?
  参考解析
  在五千年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之中,对于见义勇为者的受益人而言,需对见义勇为者表达感谢自属自然之理,无需强调。但是,在11月6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却将这种道德义务纳入政府条例之中。其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不少人初次听到该新闻时不禁会有所疑问:向自己的恩人表达感谢是中华文化中最为朴实的道德义务,甚至无须宣传而人尽皆知,为何政府竟要以立法的形式将其法律化呢?这确实值得我们深思。政府此举确实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与政策动因,其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第一,现实中受益人对于见义勇为者的冷漠与不感恩现象频现。尽管向自己的恩人表达感谢是中华文化中最为朴实的道德义务,但是受益人事后一走了之,甚至对自己的恩人恶语相向的事件近来却屡屡见诸报端,确实让人寒心。这种事件的频繁发生直接会影响到普通民众进行见义勇为的积极性。“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实窘境让不少人在他人面临危险时选择明哲保身,而不是挺身而出。这直接导致了正气不扬的道德环境的恶化。而社会普通民众也有要求对受益人向见义勇为者进行感恩的现实愿望。
  第二,强化受益人的感恩意识以及全社会的道德观念,弘扬正确的价值观。正是因为在社会转型阶段中存在的诸多中受益人对于见义勇为者的冷漠与不感恩现象导致了正气不扬、英雄流泪的现状,所以本着弘扬正确的道德价值观的基本政策动因,省政府才会选择在政府立法中强化受益人的感恩意识以及全社会的道德观念,以鼓励普通民众敢于乐于见义勇为。
  不过,尽管存在现实的社会需求与良好的政策愿景,但此举也存在着一些不妥之处,似需在适用时细加斟酌。
  第一,将道德意识法律化,将道德义务转变为法律义务,不甚妥当。我们知道,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是社会的一般共识,也是法学界的基本常识。即便是我们处在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化的阶段,但这也不意味着任何问题都在法律的调节范围之内,都需要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换言之,法律也有其局限性,也有其调节的对象与范围。就受益人向见义勇为者表达谢意而言,这明显是一种道德义务。如果受益人不履行,其后果就是会受到其内在良心、外在的媒体社会舆论、社会道德的谴责与批评,而非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但是,一旦将其法律义务化,则意味着如果受益人不履行该义务,则见义勇为者则可以要求相应的政府部门予以处罚惩戒,甚至强制履行。如此一来,本属于道德良心调节的行为却受到法律的强制监管,其力度虽强化,但却有违法治精神,是典型的法律万能主义的体现。
  第二,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与实践性值得再探讨。即便是将受益人向见义勇为者表达谢意法律化,但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与实践性确实值得再探讨。现实中,见义勇为者可能会选择一走了之,不愿刻意接受该谢意;受益人可能会一走了之,让该义务之履行变得很难实现;等等。因此,虽然规定了该义务,但其在实践中究竟是否可以得到有效履行,值得我们思考。
  第三,其性质是倡导性的原则还是具有适用可能性的具体规则需要再研究。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既有倡导性的原则,也有具有适用可能性的具体规则。就受益人向见义勇为者表达谢意而言,其究竟属于倡导性的原则还是具有适用可能性的具体规则,条例中并没有明确提示,因此在适用时是否可以为见义勇为者直接援用,可能需要法学者与实务工作者进行进一步的法理探讨。
  既然其已经规定在法律之中,我们认为,应当从如下几点进一步完善受益人对见义勇为者感恩的机制。
  第一,明确该规定为倡导性规范,不具有法律强制性。既然向自己的恩人表达感谢是中华文化中最为朴实的道德义务,尚无纳入法律法规之中的必要,所以我们不妨认定该规定只是倡导性规范,意在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普通市民日常行为的垂范,但是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第二,强化媒体舆论宣传力度,弘扬正确的道德价值观。既然向自己的恩人表达感谢是一种道德义务,那就自然应当通过内在良心、外在的媒体社会舆论、社会道德来进行约束与监督。针对目前存在的受益人对于见义勇为者的冷漠与不感恩现象,我们政府与媒体应当强化媒体舆论宣传力度,弘扬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将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优秀的价值理念通过媒体宣传与道德课程的修养等方式贯彻下去,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第三,采用其他替代性的措施奖励政策补偿见义勇为者。我们看到,政府在立法时,还对见义勇为者在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措施奖励政策,这就可以为鼓励普通民众敢于乐于见义勇为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与政策支持。因此,采用其他替代性的措施奖励政策补偿见义勇为者应当成为政府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的必然选择,合情合理合法。
    总的来说,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中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其主观愿景虽很好,其实际实施的效果如何尚待斟酌。因此,应当采取更为稳妥的方式,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强化媒体舆论宣传力度以弘扬正确的道德价值观以及采用其他替代性的措施奖励政策补偿见义勇为者等方面切实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全社会道德观念的提升与社会正气的弘扬。


奖励见义勇为



  热点概述
  广东拟立法鼓励见义勇为,见义勇为人员可获一系列人性化关怀,包括就业援助、住房保障和优先入户;广东省户籍人员在外省见义勇为,也可获奖。《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的修改稿于2012年9月26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微博]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进行第二次审议,相比一审草案,修改稿要求,见义勇为人员事迹必须公示七日,征求公众意见。此外,条例专门增加6条条款加强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保障,包括就业援助、低收入家庭救助、致孤人员和儿童生活、医疗保障、教育优待、住房保障和优先入户等。同时对因见义勇为牺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省市县分别给予2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奖励。
  相关评论
  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梁渭尧表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除加强宣传外,更重要的是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很多工作民间组织做不到,需要政府出面进行组织。
  广东省社科联决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郑红军表示,社会应当积极促成见义勇为成为全民共识和理智行动。积极尝试从法律、制度、道德和社会层面入手,构建有利于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制环境、奖励机制和社会风气,并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广东省盲人协会副主席陈阳则认为,目前社会对见义勇为的奖励主要停留在基金会层面,这是远远不够的。希望政府能够完善奖励制度,对于见义勇为者能够像对军人一样进行权利的保障。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表示,广东率先为见义勇为立法,就是要改变社会上冷漠、无情的风气,扶植弘扬社会正气,让做好事的人有好报,鼓励人们见义勇为。
  由“小悦悦事件”等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烈评议,折射了个体道德和社会道德的滑坡,反映了很多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如果社会上没有了见义勇为行为,社会就会变得人情冷漠,而歪风邪气将会蔓延盛行,必将影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道德重建要求通过给予见义勇为行为相应法制环境、奖励机制等促进见义勇为成为全民共识和理智行动,从而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加之一些地方落实见义勇为专项经费和慰问奖励不到位等情况,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广东省广东拟立法鼓励见义勇为,见义勇为人员可获一系列人性化关怀。
  首先,见义勇为、惩恶扬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民族精神和社会正气,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无私奉献精神的具体体现,需要得到充分的肯定、保护与保障。
  其次,广东通过立法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将规定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从而给予见义勇为者以制度保障,保证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生活帮扶,有利于弘扬正义,为社会正能力的输送创造良好环境。
  再次,对于见义勇为行为保障比奖金更实际。为了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对于见义勇为行为,除了加强宣传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之外,更应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此次广东通过立法拟将就业援助、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和优先入户等方面保障措施纳入其中并且由政府出面组织执行,更能够体现政府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与重视,了却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
  最后,见义勇为、惩恶扬善等行为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织部分,政府通过立法形式对其进行制度性明确并且给予奖励和一系列保障措施的规定,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正义,弘扬正气,彰显政府肯定和鼓励的态度,而且有助于感染社会民众,提高国民的精神文明水平和道德层次,增强群众对于见义勇为的信心,同时为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的道德风尚产生巨大辐射作用起到强化促进作用。


提高城镇化质量


  【背景链接】 城镇化是中国未来发展的主方向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报告还指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
  有数据显示,2011年我们名义城镇化率为51.2%,但扣除1.6亿尚未融入城镇的农民工,实质的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这1.6亿农民工,还不能充分享受到城镇化带来的成果。这种城镇化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矛盾与问题。因此,此次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城镇化质量要求是务实的战略选择。
  【标准表述】
  这是决策层首次就城镇化发展明确提出城镇化质量的要求。过去30余年,中国的城镇化不仅起到了扩大市场的作用,而且容纳了大量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着眼于未来,城镇化仍然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
  城镇化的质量,有很多标准,除了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外,还需要明确三条最基本的标准:第一,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实现,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公共服务体制;第二,城镇居民,无论是户籍居民还是非户籍居民,都要享受同等的公民权利,在城镇化进程中“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第三,在人口流动上,真正实现无障碍化。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提高城镇化质量,关键在于推进传统城镇化向人口城镇化的转型,把解决城镇化进程中人的发展面临的制度掣肘作为改革的重点。从现实情况看,城镇化转型的突破口是尽快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尽快解决当前1.6亿以及不断转移进入到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问题。
  城镇化转型依赖于改革的突破。没有系统性改革的推进,城镇化转型也将难以推进。未来几年,需要加快推进的改革包括:
  一是尽快破解城乡“二元N次”方程,真正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打破农民向城镇转移的福利门槛、制度门槛。
  二是尽快加快改革当前的土地制度,改变依托土地财政的城镇化模式。
  三是打破行政等级化的城镇管理体制,实现城镇化由经济主导而非行政主导。
  四是在户籍制度改革上要有重大突破,实现户籍制度从管制到服务的转变。第五,对现行的人口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城镇化转型中提高城镇化质量,关键是把人口城镇化作为重点,在此基础上实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城镇化。


出租车拒载怎治理


  【背景链接】
  据调查,有79.7的%的网友反映所在的城市“打车难”。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公共服务蓝皮书》显示,有8.48%的人表示通常需等待半小时以上,45.29%的人表示打车需等待10-30分钟,只有占总体比例11.68%的人等出租车的时间在5分钟以内。
  “打车”之所以难,不只是因为出租车数量少,也不只是因为道路拥堵,最让人恼火的是,明明车来了还拒载,或者要个高价——“不坐滚蛋”。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公共服务蓝皮书: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2011—2012)》认为,这说明打车难的确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较为普遍的问题。
  【标准表述】
  [原因分析]
  其一,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人类社会活动的不断多元化都增加了对出租车的需求;
  其二,随着城市交通拥堵状况不断加剧,为避免堵车影响收入,上下班高峰时段很多司机不愿意跑拥堵路段和主城区,导致市民在一些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附近很难打到出租车;
  其三,城市建设影响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
  其四,同进出租车行业不规范,拒载行为屡屡发生。这也是导致打车难的人为因素之一。
  其五,监管部门无作为,出租车公司无管理动力,民众无维权意识。
  [措施]
  对此,我们建议:
  首先,加强监督管理和惩罚力度,优化出租车运营模式。要坚持优先发展公交战略,并调整出租车的运价结构。出租车的市场定位原本是为外来商务旅游人员、城市应急人群出行服务的,通过价格杠杆分流一部分客源,把出租车留给真正需要的人。同时建立信息化的出租车调控系统并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对拒载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措施,可以有效缓解打车难的问题。
  其次,光靠监管不能治本,还需重新分配出租车行业的利润。司机普遍拒载的原因是载客会赔钱。即便监管的水平提高,只靠监管作用也是有限的。所谓有果必有因,目前出租车“拒载”现象普遍的原因就在于,在拥堵的时候载客划不来。因此,应对拒载,最重要的是开放市场准入资格。开放市场,让个体经营者也能通过拍卖获得牌照参与运营出租车,从而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整体利润水平,无疑将有助于减少“拒载”现象。而在通讯技术日趋发达的今天,个体经营的出租车同样也能提供很好的服务。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出租车行业都是这种公司和个体经营混合存在的形式。
  最后,彻底解决“打车难”,还需提升城市交通能力。其实,“打车难”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城市路面交通过于拥堵,这个城市病,只能通过加快大型公共交通的建设来解决了。


今年你幸福了吗


  【背景链接】
  工资是劳动者最主要的收入构成。“十二五”规划明确,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并确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的目标。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
  【标准表述】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其一,统计出来的工资与个人实际情况差距大。工资是劳动者收入的主要部分。统计口径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单位从个人工资里代扣代缴的养老、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费用等,并且是税前工资。但是,很多人觉得自己工资和单位公布的工资以及统计的工资水平有差距,往往是因为有些人只把基本工资当工资,不把奖金、津补贴等算在内,多数人还会忽略单位代扣代缴的费用。另外,平均工资是一个统计概念。一部分人群的工资快速增长会拉高“平均数”,从而掩盖另一部分职工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
  其二,年龄差不多、工龄差不多,人民工资彼此差别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工资表现为劳动力的市场价格,用人单位依法拥有分配自主权。这种体制下,职工,特别是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主要取决于四方面的因素:一是劳动力市场供求,劳动力供过于求,工资上涨难,劳动力供不应求,工资涨得快。二是劳动者本身的人力资本投入,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劳动者往往劳动报酬也较高。三是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四是用人单位是否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劳资双方协商力量的强弱也影响着工资水平的高低。此外,职工工资也受同行业、同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影响。
  其三,“勤劳致富”的观念受到一些人质疑。有人说,辛勤工作没有用,再怎么加班加点、绞尽脑汁,工资还是不如房价跑得快。少数垄断行业企业的从业者,无需太多付出就得到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工资和福利,个别人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更是惊人,由此失望、抱怨。探究其背后的原因,社会上存在的浮躁情绪是事实。但仅仅就此要求人们转变观念、摆脱浮躁,又太过简单化,关键还是要让“勤劳致富”成为劳动者可触摸、能实现、进而深信不疑的事实。
  [措施]
  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中国梦。对于多数普通百姓来说,梦想往往很平实: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这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对民生改善的殷切盼望。
  我们建议:
  首先,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让踏实肯干的劳动者能够更多地积累财富。
  其次,还要营造鼓励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氛围。要让诚实守信干实业的人感到有奔头、能致富,而不是让人们都想着轻易获取暴利。
  最后,更重要的是,建立起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社会环境。让所有人都相信,只要努力向上,不论是偏远地区的农民还是繁华都市的骄子,每个人都可能凭借自身的勤劳和智慧,向上流动,走向富裕。
  当“勤劳致富”不是遥远的梦想,相信每个人都会为心里珍存的一个个或大或小、或寻常或绮丽的“中国梦”去拼搏、奋斗。


关于新婚姻法的争议


     
  事件概述
  2011年8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解释指出,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婚姻法关于房产归属的新规一出,立马在社会上引发热议。反对者高呼新法“重男轻女,男人离婚成本太低”,有网友戏谑,新《婚姻法》是“乐了开发商,哭了丈母娘”。赞成者则认为,该司法解释给那些看着房子结婚的人敲响警钟,有利于还婚姻以爱情的本质。
  相关评论
  参与修法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帧在接受人民网在线访谈时表示,此次修改突出了财产问题,以往《婚姻法》对财产问题的规定比较简单,甚至就是一条——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另有约定除外。“随着经济发展,市场经济越来越深入,大家都有房了,家庭财产变化很大。不动产的价值高了、数量也大了,针对这个情况,应当作出补充性法律条文,弥补《婚姻法》的不足。”她说。
  中国婚姻法学会秘书长雷明光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亦透露,离婚案例中,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是最重要的,90%的离婚案件都会有财产纠纷,而财产中最重要的就是房子。
  对此有人认为是“引导婚姻过于物质化”;有人认为是对女性极大不公平,称之为“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更有学者认为这是“吹响了中国家庭资本主义化的号角”。“这哪里是结婚,明明是合伙做生意嘛,而且还没合伙就想着散伙。” 甚至有网友一怒之下将所有家庭行为都“民法化”:“妻子怀孕丈夫应参照代孕公司价格付钱;过夫妻生活,丈夫要参照不法行为付价,还应更高些付钱;女方干家务,男方应参照家庭服务公司的价格付钱……”
  对于新婚姻法及解释的出台,我们应该更理性、更深刻地看待分析。引起争议的条文,其规定有着对社会现实的规范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出发点和可实施性都是有充分背景和理由的。之所以引起广泛争议,无非是道德、文化上人们认识的落差造成。
  新婚姻法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其背景原因。
  一是市场化、高房价等等所带来的价值观的扭曲和婚姻观的不正确。毋须讳言,高而不下的房价沉默了年轻人的梦想和激情,在种种压力下他们变得世俗甚至“愤青”,择偶观正是这种心态的集中表现。“有车有房,父母双亡”、“在宝马上哭而不在自行车上笑”等等,折射出部分人对待婚姻的非理性和误区性。新婚姻法的相应条款有助于厘清界限,明晰权利,对于避免由于上述原因带来的更多争议具有一定的作用。
  二是今年来我国离婚率连续增长,离婚案越来越多。根据统计数据,今年一季度我国的离婚案达46.5万件,较去年同期又增长了17.1%。这已经是我国离婚率连续7年高增长。这是误入歧途的婚姻观的现实表现,人们忽视了婚姻的温情性, “闪婚闪离”等等层出不穷。新的司法解释更加尤其明确了离婚时对于房产等敏感重要的财产权属分配,使得法官判案有法可依,更加提醒人们将相濡以沫、白首偕老等等美好的词汇找回并在生活中得以体现。
  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婚姻甚至道德不能仅凭法律来约束,更应通过精神建设来正化,通过整个社会的价值观、道德观来教育、发展和弘扬。
  第一,涉及到精神道德文化领域,我们必须看到,法律是道德的最后一根准绳。婚姻中原本重视的互相扶持、互相敬爱等等核心思想,是法律无法通过条文来约束的。这就需要我们对婚姻,对家庭这个社会基本单元进行有效的思想引导,通过树立典型、弘扬传统等等方式,倡导婚姻本质的回归。
  第二,新婚姻法在操作性上,还可能面临着种种问题。比如“房产加名税”、“第三方赠予收回”等等,在实际判决案件上,仍有一个摸索、探究的长期过程。而法律究竟能否在道德滑坡的时候止住向下的加速度,还有待后期的实践结果。
  第三,我们应该看到,当前唱红歌、重孔儒等等一系列活动,是对精神文化的重新重视。在法律之前,我们也确实更应该重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建设,有机地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市场经济精神文明、先进文化思想等等加以融合,建立完整的社会伦理道德体系。毕竟,法律不是万能的,好的法律环境还要有道德基础才能支撑。我们完善法律,更要完善道德。


呵护“生命之道”



  【背景链接】
  2012年12月7日晚,北京一名年过五旬的骑车人不幸被轧成重伤。120急救中心的一位王医生发微博称,自己在随车抢救伤者的过程中,亲眼看到一路上鲜有车避让,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生命在她面前逝去。
  在上海,一辆从仁济医院开出的救护车,在路上缓缓行驶。路边的不少小贩、自行车和行人挡住了去路,驾驶员不得不探出头,不断地打招呼。50米路程,竟耗费了5、6分钟。还有人偏偏“对着干”,任凭司机按喇叭、拿麦克风喊叫,他依然充耳不闻,慢吞吞走在前面。在厦门,据一线救护人员保守估算,大约30%的伤病员,因为道路拥堵、让行困难而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解析】
  给急救车让道本来是一个常识,为何在中国就有“不让道”的人呢?不少人将这一现象归结于部分司机个人道德素质低下,这一看法过于狭隘、片面。“不让道”表面上来看是公民素质问题,实际上还有更深层的原因。
  第一、“不让道”除了意愿上不让,还有可能是道路拥堵难以避让。在特别拥堵的道路尤其是北京的道路下,给急救车避让存在实际困难。据报道,这起因抢救不及时而导致伤者身亡的悲剧发生在北京的周五的晚高峰。从事故地田村北路东口到最近的武警总医院,一路水泄不通。实际上,在只能挪行的交通状况下,指望鸣笛来杀出一条生命通路难度很大。
  第二、中国司机缺乏让道的培训。为救护车、消防车让道的意义很简单,让大家明白并不是一件难事,问题在于许多司机不具有让道的技术。驾校培训日趋“速成化”,大量技术不熟练的新手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不知该如何应对,更不清楚如何在拥挤的道路上为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道。
  第三、法律上的漏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给救护车让道”的说法由之前的“必须让行”改为了“应当让行”,这种提倡性的建议对于公众的约束力偏弱。
  第四、特权的滥用毁坏了“鸣笛”的公信力。特种车拥有的特权是人民给的,其功能是在特殊情况下发挥服务功能。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能看到,少数人把特权当成方便自己的特别待遇。例如,急救车上,“白衣天使”搭车回家,一路谈笑风生却还拉响鸣笛。这样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特别鸣笛”在人们心中的威严,对其产生质疑。
  要想让“生命通道”得到保障,“为急救车让道”形成共识需要多方联动。
  第一、将如何在拥堵的道路下给救护车、消防车让道纳入到考驾照需要学习的内容中,将“让道”的观念和方法列为驾校培训的必修必考科目。
  第二、从法律上将“让道”从道德提倡提升为法律强制,并且在条文中明确告知避让的方法,将“让道”更加具有操作性。
  第三、加大对故意不让道车辆司机的处罚,同时加强道路交通规划与治理,缓解拥堵状况。另外还需完善交通法规,打消诸多司机担心的“让车后造成的违章是否要挨罚”等疑虑。
  第四、严格规范特种车辆的使用,明确权责,对滥用特权的行为坚决打击,严厉惩治。


应对气候变化



  【背景材料】
  我国是全球气候变暖特征最显著的国家之一。气候变化对我国的影响危害首先是冰川消融,海平面上升,淡水资源匮乏,炎热、干旱、洪涝、风暴等气象灾害频发,沙尘暴和荒漠化加剧,进而可能影响到疾病流行、粮食产量波动和一些物种的灭绝。
  【题目】
  请从当前的气候情况出发,联系实际,以“后天的拷问”为题,自选角度写一篇文章。
  要求:
    1. 观点明确,论述深刻,内容充实。
    2.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语言流畅。
    3. 字数在1000—1200左右。
  【范文】


后天的拷问


  两极冰川融化,海水吞没大陆,城市瞬间冰冻……这是电影《后天》呈现的灾难图景,也是艺术家与科学家、环保人士对人类未来所作的同一个预言。这预言并非危言耸听,人类活动影响气候变化,转而给人类带来种种危害是不争的事实。人们在今天就已不得不接受后天的拷问:人类最终将有怎样的未来?灾难性的“后天”与人类的今天有怎样的关系?人类该用怎样的行为去影响“后天”?
  自从华夏文明从黄河流域诞生以来,我国一直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频繁的国家之一;时至今天,我国又是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最显著的国家之一。气候变化使我国境内冰川消融、海平面上升、淡水资源匮乏、气象灾害频发,一些疾病的流行、粮食产量的波动和物种的灭绝,也可能与此有关。气候变化使本就多灾多难的神州雪上加霜,对炎黄子孙的生息繁衍构成了实实在在的威胁。如果任由气候变化发展下去,“后天”式的灾难可能降临华夏大地,万里中原可能成为不毛之地,中华民族可能不再有未来,我们的子孙将上哪里寻找后天?
  后天源于今天,后天的灾难是今天行为的结果;后天代表生存与发展的危机,拷问我们,迫使我们检点今天的经济发展模式与生活方式。检点之下,我们不难发现导致全球气候变化的罪魁祸首是碳排放,是各种高能耗、高碳量的工业生产和消费方式。
  处在工业化阶段的我国,基于庞大的人口数量和经济规模,碳排放问题尤为突出。首先,我国的产业结构偏于重型化,能源需求和碳排放量巨大,煤炭、石油能源的消耗量高居世界首位;其次,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为主,而煤炭的采掘和使用正是人类活动影响气候变化的第一因素;再次,我国能源利用水平不高,单位能耗是发达国家的8到10倍,直接推动了碳排放量持续暴增。要扭转这种趋势,改变子孙面对灾难性后天的命运,唯一的出路在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走低碳化的发展道路。
  要改变后天命运,就必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服务业比重,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生产服务业等知识密集型、低碳排放量的新兴产业;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标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逐步淘汰高能耗产业。要改变后天命运,就必须强化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运用低碳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降低能耗和碳排放水平,变“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旧面貌为节能、环保、高效的新形象。要改变后天命运,就必须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依靠科技创新掀起一场绿色产业革命,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要改变后天命运,就必须大力倡导低碳生活的理念,引导居民转变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重拾节约传统,少乘一次车、少用一度电,调低空调的功率,过亲近自然的绿色生活,一同拥抱一个更加低碳的时代。
  后天的英语表示是The day after tomorrow——明天的明天是后天。后天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如果我们加快低碳转型,一个低碳的今天定能迎来一个明媚的后天;如果我们无法顺应低碳时代的要求,不改变高能耗的行为模式,后天对我们的拷问注定将成为一道无从破解的难题。
  【点睛论点】
  本篇提出论点的形式很新颖。首先以电影《后天》中的画面引入,进而就此提出本文的论点:“人类最终将有怎样的未来?灾难性的‘后天’与人类的今天有怎样的关系?人类该用怎样的行为去影响‘后天’?”但这个论点不是结论,而是通过提问让读者了解自己的论点。紧接着用我国自然灾害频繁和能源消耗、碳排放量过高的具体情况来论证延续今天的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严重后果,继而正面指出文章的总论点也是解决当前这种状况的方式,即:唯一的出路在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走低碳化的发展道路。最后,文章又进一步论述了如何走低碳化的道路,结尾指出走低碳化道路的意义,对论点进行了升华,令整篇文章非常丰满。
  【妙言隽语】
  1.人们在今天就已不得不接受后天的拷问:人类最终将有怎样的未来?灾难性的“后天”与人类的今天有怎样的关系?人类该用怎样的行为去影响“后天”?
  2.后天源于今天,后天的灾难是今天行为的结果;后天代表生存与发展的危机,拷问我们,迫使我们检点今天的经济发展模式与生活方式。
  3.如果我们加快低碳转型,一个低碳的今天定能迎来一个明媚的后天;如果我们无法顺应低碳时代的要求,不改变高能耗的行为模式,后天对我们的拷问注定将成为一道无从破解的难题。
  【文章点评】
  本文遵循先总括形势、再介绍情况、分析问题,最后提出简明对策的“评论型”议论文写作思路。
  首先,全文紧扣“后天的拷问”这一命题,从应对气候变化的种种角度中,选取了“低碳化的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消费模式将影响人类未来,降低碳排放量,人类才能拥有未来”,通篇紧紧围绕这一主题,逐层分析问题、阐述观点,做到了立足点准确、中心明确。
  其次,文章由电影起笔,联系人类活动引起气候突变和自然灾难的具体实际,站在关注人类生存发展前途的高度破题运笔,视野宏大,气魄非凡。
  第三,全文约有一半以上篇幅用于分析气候变化与人类活动之间的联系,以及我国能源消耗、碳排放量过高的具体情况,论据充足,论述透彻,层次清晰,在申论评分标准和写作原则允许的范围内,把分析评论做到极致。诸如“自从”、“处在”、“检点之下”等标志词语的运用,使连续几层过渡上下相扣,自然妥帖。
  第四,对策部分只用一段篇幅,分四层并列陈述,从产业结构讲到生活方式,顺序合理,观点正确。尽管对策内容在全文中不突出,但对策本身做到了全面均衡,面面俱到,在对策全面性、见解深刻性与篇幅合理性之间达到了平衡。运用“要改变后天命运,就必须……”的句式分别领起每条对策,清晰醒目,形式感、节奏感强,又避免了“一、二、三、四”的简单化处理。
  最后,文章的结尾发人深省,语言富有特色,对比强烈有力,并同标题和首段“后天的拷问”呼应,强化了表达效果,深化了主题思想。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思路



  【作答思路】依据十七大报告有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内容,结合资料提供的信息,按“四位一体”布局,提出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思路。
  【范文】


蓝   图


  浙江在新的起点上,怎样发展、如何谋求更高水平的发展?范文就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它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科学解答了新世纪、新时期“如何谋发展”的课题,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必须遵循的新的发展蓝图。
  浙江要进一步发展,在新形势下的国内、国际竞争中保持已经取得的先进地位,就要按照十七大蓝图中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四位一体”的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目标。
  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经济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我省由一个落后的农业省份,发展到经济总量居全国第4位、人均GDP居全国省区第一位,靠的是什么?靠的是抓住机遇,不懈地发展经济,不断地探索创新,壮大经济实力,促进人民富裕。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们仍然要坚持不懈地发展经济,改革创新,释放活力,就能增强各项事业建设的实力,就能促进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就能使小康社会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
  伴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是各个领域深层次矛盾的显现、人民群众多方面需要的增长。“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思路的提出,为我们指明了浙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道路。今后,我们应遵循并完善这一思路,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均衡地推进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充分保障人民各方面权益的实现。
  首先,推进政治民主建设,顺畅民意表达。要积极地推进基层民主,引导、培育和推广类似温岭市泽国镇民意代表制的典型经验,扩大群众对重大公共事务的参与,有效地集中民意,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保证各项决策真实体现群众意愿、真正维护群众利益。
  其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在市场经济体制和新的发展条件基础上,创新社会保障和福利体制,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逐步提高群众收入,保障和满足人民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多方面的需求,使人民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缩小城乡、地区、群体之间的差距,为全省人民共建共享小康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
  再次,推动科学文化发展和创新,优先发展教育。继续加大科研投入,扶持文化产业,促进教育公平,推动科技和创新成为今后浙江经济发展的主导因素,增强浙江文化的凝聚力、吸引力,优化浙江的人才配置和人力资源,增强浙江的现实竞争力和后续发展潜力。
  最后,加强综合治理,保证可持续发展。我们要始终牢记,人民幸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终动力,是评价发展和建设成效的最终标准。给人民一个安宁、美好的家园,提高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既与前述经济、政治、社会、科教文化建设密切相关,也不可缺少治安、安全、环境等综合治理,这是构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
  浙江是我们的共同家园。按照新的蓝图追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我们就能看到浙江天是蓝的,水是清的,人人是面带微笑、充满朝气的,一个更有希望和活力的浙江一定能展现在世界面前!


食品安全问题



  【背景资料】
  近几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从瘦肉精事件、染色馒头、地沟油等事件看,大凡食品安全事件的背后,基本都有一个相同点就是:监管缺位、执法失语。“牛栏关猫”式的监管往往是事后诸葛亮,疲于救火,疏于预防。最近,地方政府开始积极应对食品安全问题。北京、广东、上海、浙江等地确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江苏、内蒙古、宁夏等地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以及防范、惩处等措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讨时,强调要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制品安全法》,攻坚克难,深入持久推进重点整治,坚决把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正常生活的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好。
  【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食品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不明确,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差,有些法律法规规定的宽泛,有的甚至过时,对实际问题约束力较低;第二,食品法律法规对于违法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较小,法律效力不够,相比西方国家缺乏威慑力,使得一些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
  二、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指责不明确。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方面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监督管理部门多,如水产品的监管就涉及到包括渔业、质监、食监、卫生防疫、检验检疫和工商等部门。部门间的职能交叉、重复执法、重复抽检、执法缺位、监管空白等现象较为突出,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监管责任难以落到实处。
  三、食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各类检验机构数万个,行政色彩浓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检测设备、检测技术落后,很难为食品质量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此外,由于部门障碍,检测报告的法律效力不被广泛承认,造成了检测资源的不必要浪费。而不同环节的检测,必然导致监管效果的不同。如工商部门为了整治流通市场食品安全,制订了一系列商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试图通过进行经常性的市场抽检发现问题。但由于处于管理链条的最末端,发现问题时危害往往已经造成。
  【解决食品问题的对策】
  一、强化监管措施。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市场的有序发展。因此,要试试长效监管,不定期检查和多部门联合检查的模式,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全面加强食品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投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借助高科技设备和技术,提高食品检测的精度。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犯罪分子作出明确规定,加大惩罚力度。
  三、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全力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食品安全问题作为保障人民健康、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保证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并要总结以往食品安全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坚决加强对小生产作坊的整治。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规程,将其贯彻到从原料进入、加工制造直至产成品出厂的全过程中,保证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首提“美丽中国”



  如果问十八大报告中哪一个新词汇最能激起社会各界的共鸣、最受普通群众欢迎,“美丽中国”无疑会首当其冲。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美丽”和“中国”都是最普通不过的字眼,即使在平时偶尔谈起“美丽中国”,人们也不会有过多的关注。但是,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在字字珠玑的十八大报告中,通过总书记之口说出这一词汇,“美丽中国”被赋予了新的内涵,蕴藏着多层寓意,发人深思、令人惊喜。
  “美丽中国”首重生态文明的自然之美。从“人定胜天”的万丈豪情到“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再到可感、可知、可评价的“美丽中国”,说明我们党的执政理念越来越尊重自然,越来越尊重人民感受。改革发展让我们摆脱贫困,我们不要山清水秀却贫穷落后,但是强大富裕环境质量很差同样不是美丽的中国。中华文化最强调天地人的和谐相处,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这是百姓对“美丽中国”的最直观解读,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全国党代会报告第一次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等等,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认识深化了,也彰显了中华民族对子孙、对世界负责的精神。
  “美丽中国”体现科学发展的和谐之美。科学发展观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理论指导和保障,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归根结底是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发展。提倡“美丽中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种方式,可以说,“美丽中国”的提法既给我们指出了科学发展的具体方式,又给我们指明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美好愿景。十六大以来,“绿色发展”的理念逐渐进入党的执政视野,已经在中国生根发芽——过去10年间,从巴厘岛到哥本哈根、德班,历届气候大会上,中国带头许下并切实履行绿色发展的庄严承诺;从“十一五”首次设立约束性指标,到清理整顿钢铁等高耗能行业,从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系列生态工程到出台节能减排计划,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2.9%到生态补偿机制稳步推进,中国正逐渐告别“黑色发展”,走上“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的绿色发展之路。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美丽中国”理念的指导下,我们一定能实现“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的美好愿景。
  “美丽中国”展现温暖感人的人文之美。“美丽中国”让党代会报告一改以往工作报告用词严谨、中性,缺乏感情色彩的传统风格,运用如此柔软、悦耳、富有诗意的词汇,使总书记的工作报告充满亲切感,更加贴近基层、贴近普通群众,迅速拉近了党代会与民众关切之间的距离,透露出民生温度和民意期许。实际上,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本届党中央执政理国最有富创新和特色的地方。近几年,“民生”成为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高频词”。从总书记关心灾民的吃饭、穿衣、喝水、住宿、医疗问题,总理“帮农民工讨薪”、“逛市场看肉价”,我们切身感受到了党中央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关心和对改善民生问题的密切关注。“美丽中国”,美在山川,美在文化,美在历史,更美在人文——最美的是人。“美丽中国”,没有了最美中国人,如无根之萍、无源之水,徒具美丽外表,不具美丽生命。


建设美丽中国



  【背景链接】
  十八大报告中指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近段时间以来,湖南千年鸟道变成候鸟死路、天津东方白鹳中毒死亡、江西资溪猕猴遭遇猎杀,广西东兴的野味生意兴旺,随着媒体的镜头和报道持续披露,一些地方滥猎、滥食、走私野生动物的乱象令人震惊,引发公众对那些枪口下、舌尖上的宝贵生灵们的忧思。
  上海南汇东滩湿地
  上世纪末,通过围海造田,在南至东海大桥北至浦东界河绵延50多公里的围海堤坝内,形成了一片约15万亩的滩涂,受雨水冲刷,滩涂逐渐演变为芦苇丛生、候鸟成群的湿地。2006-2008年,该地区共记录到鸟类249种,2008年被国际鸟盟列为国际重要鸟区。但是目前这个上海首个野生动物禁猎区——南汇东滩野生动物禁猎区核心招引区正在面临被开垦的命运。
  在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等理念引起强烈反响的背景下,这些戕害野生动物的行为触目惊心,引发了全社会的警思和行动。
  【标准表述】
  [内涵]
  生态文明就是人与自然和谐,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文明境界和社会形态,应主要把握三点:
  一是人与自然和谐。生态文明要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在此基础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现代化。
  二是文明新境界。生态文明倡导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不是物质财富增加而自然受到伤害的文明。
  三是社会形态。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高级状态,不是单纯的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问题,而是要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意义]
  第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才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国经济发展面临越来越突出的资源环境制约,突出表现在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这有我国国情、发展阶段的原因,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还有需求结构、产业结构、要素投入结构等发展方式的原因。从源头上、从根本上跨过资源环境这道槛,不仅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必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才能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生态产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概念。30多年来,我国物质产品生产能力极大提高,但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却在减弱。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物质产品的需求在相对减弱,对良好生态环境、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需求结构变了,生产结构、发展方式就要变,否则就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就违背了发展的目的。
  第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我们这一代要发展经济、增加财富,过上好日子,但既要坚持以我们这一代人为本,也要以子孙后代为本。这样,才能保障中华民族世世代代永续发展。
  [措施]
  生态文明建设内涵非常丰富,包括思想理念、本质特征、国策方针、途径方法、重要目标、根本目的六个方面。
  第一,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基础,体现了新的价值取向和生态伦理。我们必须摒弃人定胜天的思维方式和做法,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的要求,在生产力布局、城镇化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第二,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质和本质特征,也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
  第三,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政策和根本方针。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编制各类规划、推动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循这一国策和方针。
    第四,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方式,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和重要内容。


网络问政



  【背景链接】
  目前,中国网民数量已超过5亿,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互联网在中国民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成为中国公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
  近两年来,网络世界最引人关注的一个现象,就是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兴自媒体蓬勃发展。这极大改变了原有的信息传播方式。公共事务也成为每个公民可以置评可以参与的地带,公众的参与热情被极大地激发起来。在这种形势下,政府单独包办所有公共事务的管理方式势必陷入吃力不讨好的境地。信息时代,呼唤政府管理方式也要发生深刻的变革。
  2012年以来,政务微博如雨后春笋,散布在各大门户网站,力行“织博为民”。政务微博在社会管理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新闻舆论引导、倾听民众呼声、树立政府形象、群众政治参与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2年12月3日,新浪政务微博报告对外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微博“上海发布”位列本年度全国政务机构微博影响力排行榜第一。
  【标准表述】
  网络问政的重点在于询问和倾听,主要功能是建立政府与公民之间快捷便利的信息交流渠道,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
  [权威论述]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
  ——温家宝
  要使政府的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这就需要公开、透明。只有政府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情况,它才能够进步;也只有人民了解政府行为的真实情况,人民才能给政府以有力的支持和合理的批评。
  ——温家宝
  要以公信力为先,做到讲真话、道实情,确保政务微博成为真实权威信息的来源。以公众需求为本,始终把服务群众、回应关切放在首位。以“第一时间”为要,在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中快报实事、慎报原因,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以平等交流为基,坦诚对话,包容异见,以真诚负责的态度与公众进行交流和沟通。
  ——韩正
  [意义]
  网络问政作为我国公共管理实践中的一种创新形式,对于行政管理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提高政府效能,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网络问政是当前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监督政府最现实、最有效、最便利的形式,监督政府是人民的权利,接受人民监督是政府的义务,身为党和政府的领导干部,必须主动自觉接受网民监督,积极回应网络问政,有效解决网络问政中体现出的人民关注和诉求。
  通过网络和广大网友进行交流沟通,共商发展大计,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网络问政作为一种新的参政议政手段,不啻我国推进民主建设的重要渠道。网络已经成为草根阶层最便利的表达渠道,政府决策者借此可以直接倾听到来自民间的真实声音。在很大程度上说,这种行动本身架起了沟通官民双方的畅通桥梁,对于干群、官民关系,推动公众有序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推动公开、透明、民主施政,具有以人为本,打造“阳光政府”的示范意义。
  二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新一轮政府改革的重要目标。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从管控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而政府职能的转变,即由过去的强权政治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环节。问政于民,建立和畅通倾听民意的的渠道与机制,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前提。总之,问政于民,还政于民才是未来中国政治文明发展的前进方向和唯一出路!
  [作用]
  “网络问政”是制度救济的一种渠道和形式,这应该成为对“网络问政”基本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定位。
  第一,许多制度性问题过去没有及时发现,或者发现不够,如今通过“网络问政”得以发现。很多社会事件都显示出,我们目前在彰显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存在着一些制度性缺失,经过网络传播和热议后受到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同时还对有关违反职业规范和道德的当事人给予惩处。因此,“网络问政”起到的是显示器的作用。
  第二,一些制度作用发挥不够或者职能履行并不充分的领域通过“网络问政”可以提高制度效率和效能。比如众所公认的在反腐败领域中,表面上体制内外的监督机构完整,队伍庞大,实际上制度效能较低,监督职能没有很好的履行。网络赋予的安全性特征、网民集体的力量和正义感编织了一个天然的场域,令网络反腐成就斐然,因此,“网络问政”起的是助推器的作用,推动人们对制度反复的信心,推动遏制各种形式的腐败现象,也推动各级组织不断主动健全和完善制度。
  第三,一些见不得阳光的权力滥用现象,一些不正确的理念、习惯与作风问题。在过去,有关组织部门处理起来会遇到人的障碍、部门利益的障碍,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动辄会无原则的迁就,造成党风、政风不正,党纪、政纪的松懈。如今通过“网络问政”,尤其是网民的穷追不舍,成为必须正视和无法回避的严肃问题。因此,“网络问政”起的是加压器的作用。上述三方面提到的显示器也好、助推器也好还是加压器,都不能取代组织和制度等主要的政治运行方式。
  [深度分析]
  在政府机构和官员纷纷开微博的背后,凸显中国网络问政水平与日俱进。如果说前两年中国的网络问政还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那么今年网络问政的广度和形式应该说有了相当明显的推进。“微博问政”将会在各方推动下走向常态化,并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网民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和参与是微博问政的巨大推动力。在现代社会中,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每一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网友们用各种手段参与到声势浩大的网络问政行动中,充分体现公众的公民意识与社会责任感。
  另一方面,政府更注重倾听民情民意,决策过程中人民与政府的互动关系更加紧密顺畅。由于传统行政体制和行政文化的某些不足,体制内信息流动不畅,而互联网的互动性和开放性非常适合充当政府与民众交流的补充渠道,微博会继续成为公众表达意见的重要平台。
  网络仅仅是一个“前台”,有效回应微博问政的挑战,需要政府在人、财、物的调配和行政运行机制方面做出相当大改善的努力,要适应网络的透明快速,政府的反应机制要更灵活更透明,这对政府运作系统的改革提出更高新要求。
  随着微博影响力的扩大,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和社会名人开始使用微博,增强了微博问政的力度和广度。和红火的网络论坛与博客一样,当微博得到网民的追捧、一呼百应之际,也对政府的决策、沟通、处置乃至公共治理能力提出新的考验。
  因此,政府要高度关注微博问政的影响力,时刻关注技术发展新动向及舆情发展新走向,充分发挥微博在推动民众参政议政、加强政府与民众交流方面的平台作用。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对“微博问政”的局限性保持清醒认识,建立科学的舆情评判机制。
  [措施]
  人们欣喜地看到,政府网站、政务博客、政务微博、政务客户端等不断融入政府服务成为亮点,并对推进政务公开、塑造服务型政府和新型政民关系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但是在百姓的期望面前,政府部门的创新网络应用依然任重道远。
  首先,要提高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网络服务的质量。以迅猛发展的政府网站为例,到2008年底,中央部委政府网站的普及率就已达到96.1%,省市政府网站普及率更是达到100%,地市级政府网站普及率也达到99.1%,这为建设“网络政府”、宣传政府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据工信部下属的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发布的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政府网站的公共需求满足率和用户满意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要迫切解决一些政府网站存在的信息和服务失效问题。
  其次,加强网上网下互动,拓宽网络问政之路。政务微博等网上问政虽然发展迅猛,但要真正让群众满意,还有很长的一段路。网络问政需要形成一个网上受理、网上网下办理、网上回复的完整链条。在搭建好网上受理的平台以后,需要充实的内容跟上,这样的服务创新才能满足群众期待,才能达到网络问政的目的,而如果网上热情、网下冷淡,群众自然不会买账。这就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遇到问题不“踢皮球”,使网络上的创新应用真正转化为服务人民的务实举动。
    最后,创新网络问政手段,不是面子工程,更不是形象工程,而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民众的共同呼声。因此,相关部门要以公众的需求和关切为导向,把创新应用集中到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密切政民互动上来,这样才能真正使新手段成为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重要推手,并始终沿着服务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正确道路前行。


电视问政


    
  【背景链接】
  12月21日晚,武汉市2012年治庸问责电视问政最后一场的现场,面对武汉市水务局交出的湖泊保护答卷,由该市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友以及特约评论员等组成的50位评委,一起亮起了哭脸牌。这是此次五场电视问政节目中,首次出现全场“哭脸”情况。
  【标准表述】
  武汉市始于2010年的电视问政节目,于2011年成为该市治庸问责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在电视问政现场针对其承诺整改的目标接受问政,这一活动已经被武汉市各阶层普遍认为是该市官员的一次“集体赴考”,而始于2012年12月17日的连续五场电视问政,被认为是官员的一次“期终大考”。
  电视问政,让群众近距离接触领导干部,无异于对领导干部的一次全方位考核和促进。有的领导干部常年坐在办公室里,下基层前呼后拥,面对问题可能一问三不知,电视问政可以督促他少听点报喜不报忧的汇报,多去群众中走走。有的领导讲话常年依靠念稿,面对提问语无伦次,半天说不到点儿上,电视问政可以倒逼他提高一下自身修养。
  要抓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抓政策落实的作风转变,电视问政作为一种非常之举,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干部转变作风。同时,它开通了新的民意渠道,普通民众可以借此较大程度地监督政府,获得较高程度的参与权、表达权。
  对此,我们建议:
  一方面,要拓宽监督渠道,常态化工作机制。其实,我们可以从电视问政中发现体制、机制,甚至自身观念中存在的毛病,寻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通过拓宽监督渠道,能够得到一个常态的工作机制,让政府部门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样才算达到最终目的。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腐败官员的惩罚力度,提高腐败成本,保障人民群众话语权的分量。俗话说“杀机骇猴”,要想杜绝同类事故发生,就应该加大惩罚力度,使想只贪图利益的有关责任人把“侥幸”过关的心理消灭在萌芽状态。


政府微博110



  【背景链接】
  近年来,微博盛行, 政府账号出现在新浪微博平台上,该账号后面还加了个V字,也就是通过新浪官方认证的用户。自从新浪微博推出以来,不少政府机构相继推出了自己的微博账号,“微博云南”和“桃源县人民政府”是其中较早尝试的两个,而广东省各级公安部门则集体开了微博,被网友们称为 “微博110”。
  【标准表述】
  [意义]
  信息时代,网络舆论的力量有目共睹,不可小觑。大到公共领域的反腐惩贪,小到草根人物的一夜走红,网络的影响力可谓无远弗届,深入人心。在此情形下,各地各部门对网络的重视程度也与日俱增。建立起与网络舆论的互动机制,可以在第一时间网络舆论中得知当下社会公众的知情需求,有利于管理者与民众实现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相互理解。避免造成权威信息缺失,引起了网络舆论的猜疑和批评,进而使城市管理工作陷于被动局面。
  [优势]
  政府机关开微博实现了网络问政制度化、常态化和创新性的新举措。每个月安排一位市领导、一位市直机关领导、一位县级领导及镇领导上线与网民交流。
  一方面,网络问政的犀利姿态可以赢得民众的心,真正做到了网民意见积极收集,集中办理、落实的常态化。网民反映问题不需要鼓噪,不需要更多的网络渲染,就能得到当地领导和部门的及时跟进与处理。当地市民选择直接到网上反映问题、提出诉求,问题得到及时跟进与解决,群体事件必然减少,上访数量必然大大减少,很多人,社会稳定度必然得到提高,民众的焦虑情绪会得到安抚。
  另一方面,对当地执政官员起到监督、督促和执政为民的压力与鞭策,建立阳光政府、服务政府的利器,倒逼官员更趋依法执政、为民执政。真正发挥了网络成本低廉,快捷、及时的优势,为执好政,服务好人民,构筑和谐社会起到了示范和带头的作用。
  [措施]
  第一,公开、公正、公平。社会在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分配方面的不公已经接近危机水平,如果不能及时加以调整,逐步深化的危机有可能变成灾难。因而,国家必须在保持经济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积极缩小贫富差距,改善下层社会的生活条件,建立一个和谐的新秩序、新社会。
  第二,畅通底层社会的民意表达渠道,拓宽其政治参与的制度化途径。网络是一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透过它,我们可以诊断代议制政治体系的健康状况。网络反映了现实社会中弱势群体维权艰难、诉求表达不畅的事实。网络的诉求表达与现实中的诉求表达存在着彼消此长的关系,当现实中的公共参与和诉求表达不畅时,必然涌到网络空间。因而,必须在现实中找到平民诉求表达不畅的原因,积极建立公民畅通的诉求表达渠道。
  第三,善用网络话语权。掌控网络媒体的话语权是一门政治艺术,是一种领导技术,是当今不可缺少的执政本领。正面的网络监督有利于民意的充分表达,有利于民众与政府良好的沟通。政府通过互联网引导舆论导向,可以适时消除民众对政府的潜在不信任。
  第四,加强网络立法和网民的道德自律。克制网络民粹主义,关键在于网民的理性自制和道德自觉。要加强对网民媒介素养的培养,提升其自律意识。要明确网络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在行使发表言论的自由同时,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尊重他人的权利。必须加强法制建设,通过法律法规约束网民的言论和行为,促使网络的理性、和谐发展。


如何看中国式过马路



  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行人“闯红灯”的“违法成本”太低。行人只要一个匆忙的理由,就可以置交通法规不顾,横闯红灯而去,而许多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不得不小心翼翼对“闯红灯”行人进行避让。
  另一方面,近些年我国对机动车安全驾驶的要求更加严格。在许多城市大量“高清摄像头”的“监督”之下,司机对于闯红灯可以免于处罚的侥幸心理已经越来越少,特别是在一些重点路段,机动车都要严格按照标志线通行,否则都会受到处罚。这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行人在“闯红灯”过马路时的安全意识。
  另外,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不足,也在客观上导致了“闯红灯”行为的发生。一些城市的非机动车道变成了事实上的机动车道,路边的人行道变成了汽车的临时停车场,有的红绿灯时间间隔太短,来不及让行人通过。
  “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不仅存在于交通规则之中,在社会管理、官场治理、商业伦理上同样存在。表面上是“法不责众”的社会心态在作怪,其实还是社会规则失范所致。正是因为对“法不责众”过于迁就与放纵,才形成了结伴而行的群体心态。
  “中国式过马路”是社会生态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规则失范的表现。如果不能重塑规则意识,实现真正的制度治理,那么这样的状况将难以改变。因而,无论是交通秩序维护,还是社会治理,都应当强化法纪的刚性,而减少人为的影响。
  一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良好和社会秩序和有效的社会管理是必要条件。要有效地止失范现象的蔓延,需要釜底抽薪,正本清源。
    因此,必需要完善法规。法制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建立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剑锋锋利,而且在于警示高悬;惩前解决现实问题,毖后解决根本问题。其二,建立有效的社会奖惩机制。严格地说,要绝对禁止失范是不可能的,个人的越轨行为有其突发性。但是问题在于不能使失范积累成为一种社会风潮,成为一种理性化的有预期的习惯化行为。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社会奖惩机制。其三,加强人们的公民意识。公民意识是社会规范的内在支撑,是现代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得以稳固存在的重要文化价值观念基础。“失范”危机并不是源于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性价值的缺失,而是这些思想价值未能得到有效内化并“合法化”而导致的。必须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所蕴含的新的价值体系进行及时的、理想的建构和阐释,将其内化为全体社会成员自觉的价值选择和行为准则。培养公民意识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工作。


中国式治堵



  【背景链接】
  2012年10月21日,周日,北京因一场秋雨在17∶50至17∶55时段,全路网严重拥堵,交通指数8.4,平均速度19.9公里/小时。其中二环内严重拥堵,二环至四环间严重拥堵,四环至五环间中度拥堵。
  接着,10月23日,深圳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提出治堵方案,即提高城市停车费。如果按照新方案,工作区的停车费最高可达240元/全天,较之当前的60元/天封顶的标准提高了4倍,远超广州市每天80元的上限。
  由此,有关我国限行、提价治堵的“中国式”方式引发了民众热议。
  【标准表述】
  [深入分析]
  交通拥堵的深层次原因:
  其一,公众交通及配套资源供应不足,而且质量差。公共交通运力不足导致人们寻求死人交通工具的运力来弥补,在舒适性上也是如此。另外,公共停车位的不足直接导致停车占用路面。
  其二,大宗运力不足,滋生散乱现象。国内大交通的概念并未真正成型,水陆空、公路铁路等资源的交叉配比和相互协调并未得到有效地开展,各交通并行部门仅仅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没有进行良好的统一规划。
  其三,城市化建设,导致人口聚居的社会性分割。商业圈和商业房地产的发展导致居住人口的城市向聚集型发展。


  其四,社会宣传和教育的根本不对路,扭曲了人们的消费观念和竞争观念。从消费观念看,私家车成为大家的消费必需品。
  其五,法制管理指标不治本,灵活性高、刚性不够。我们的交通法制化建设,只注重眼前的问题制约,没有任何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而且也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惜动摇法制的根本,从灵活执行的弹性角度来屈就问题的解决方案。
  [措施]
  缓堵保畅,总体来说应该是政府的责任,把治堵成本全部让百姓承担,而政府却只管出台政策、发号施令,断然不能得到百姓的支持和理解。城市治堵不能只“盯”百姓,而要敢于主动担起责任,敢于拿自己开刀。治理拥堵事关百姓出行安全,事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我们建议:
  一是通过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紧急增加公交、地铁等公众交通工具运力。在增加公众交通预见运力的同时,确保市民享受公众交通的经济负担和时间损耗的减少,同时,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行质量和交通工具的舒适程度,让市民能够减少不满足感。
  二是增加关键交通节点的通行成本。在城市重要拥堵的交通节点都可以通过采取对私家车和企业用车收费的措施提高通行门槛,而且门槛一定要足够高。收取的这部分费用要用之于民,全部返还于公众交通资源的建设。
  三是通过免税等方式进行财政鼓励。鼓励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购买或租赁公共交通工具为员工提供福利。通过企业自有交通工具的使用,减少企业员工私家交通工具的使用频次。
  四是通过政府行为统一调整生活区、企业区、商业区停车场等固定停车场所的收费模式。大幅增加单次进出停车场所的费用,减少整天停放的费用。当然,这一项也应该辅助以严查正规停车现象。


社会财富分配
           
  【背景链接】
  近段时间,关于社会财富分配的话题陡然升温。先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四季度要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全民翘首以盼;接着有媒体报道了陕西尝试“劝富济贫”,动员国企和煤老板出让利益的做法,引起舆论热烈反响;而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透露,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调控,原有综合性“工资条例”很可能被拆分成单项条例出台,再度惹来坊间的诸多猜想。


  【标准表述】
  [原因分析]
  我们认为,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积累,中国经济在把“蛋糕”做大之后,必须关注分“蛋糕”的公平性问题。中国目前的财富分配无论采取哪种方案,都绕不开“劫富济贫”这一指向,这不仅关系到不同利益阶层人士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整个社会制度的公平公正以及社会发展的安全稳定。如何按照社会期待的公平指向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路径问题本身成为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而对于这样一项涉及区域之广、范围之大、阶层之多、利益之复杂的改革,破解各种阻力、调整各种关系、疏通各种机制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因此,应当在法治的框架下设计“劫富济贫”的制度性方案,并在法治化的路径上稳步推行。
  [措施]
  我们认为,分配制度的法治化改革,首先必须推进政府职能深度转型。财富分配机制的扭曲,很大程度上与政府职能有关。而一个权力受到严格法治限制的政府,一个失去“优先将蛋糕分给自己”权力的政府,是建立社会财富公平公正分享机制的前提。深化分配改革,就必须着力完善法治,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对政府的职能重新定位,使政府回归“守夜人”的服务型角色,从而在根本上遏制权力不当行使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分配不均。
  其次,分配制度的法治化改革,关键是要对垄断行业收入进行法律规制。控制垄断行业和资源行业的暴利,矫正企业高管等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畸高,是公认的分配制度改革难点和重点,而打破垄断集团利益,引入充分的市场竞争,最有力的手段是法治。如果不从法治层面对高收入阶层进行伤筋动骨的改革,那么整个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机制便大打折扣。
  针对类似高收入阶层的分配不公等焦点问题,必须在完善法治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手段着力破除市场垄断,严惩不当得利的暗箱输送。
  再次,分配制度的法治化改革,还需正当理性开放的程序机制做保障。
  社会财富分配改革涉及全民切身利益,不能闭门造车,需要采取开门立法的路径广泛征求民意。改革中充满着各种利益冲突,要防止利益集团的干扰,就应当在方案的形成中让民众参与,交由社会公开讨论,在制定程序中融入一种“公共精神”和“公共情怀”,确保不同利益阶层和主体在一个透明、平等和公开的环境中充分博弈,最终形成合乎现代民主政治的利益分配方案。
  最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涉及的一些领域,如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综合财税配套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等,有的需要进入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在立法的指引下使改革进入实际操作。如此才能赋予收入分配改革充分的合法性,并将其实施过程纳入法治轨道,确保改革的权威性与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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