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处理数据 ······
会员注册

热点信息

党的十八届…
党的十八届…
中心简介
《人民日报》…
2015年山东…
2016年事业…
党的十八大…
黄山天都香…
岗位竞聘答…
2016年半月…

信息搜索

(支持信息首拼字母)

2012年申论热点与高分文章

[加入时间:2012-02-10 19:39:32]
浏览:11879  [字号: 正常 ]
分享到:


2012年申论热点与高分文章


来源:山东公务员网   2012年2月10日


    目  录:
    1、根治“校车乱象”需政府给力
    2、校车之殇
    3、关于食品安全:我们不能等待--由食品安全看老百姓的生存状态等
    4、食品安全 ——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社会
    5、乳品新国标制订的争议
    6、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路径、就业状况等
    7、加强社会保障工作
    8、救助流浪儿童
    9、职业化乞丐
    10、文明乞讨  共促和谐
    11、强化人口管理
    12、农民工城市融入
    13、农民问题是中国问题
    14、关于农民工维权问题的看法
    15、正确认识收入差距
    16、增强消费需求 合理引导消费
    17、道德问题:应该对人类的高尚行为心存敬意——从范美忠问题说开去
    18、道德自觉与自信
    19、用法律武器拯救道德
    20、发挥道德模范的社会辐射效应
    21、重奖见义勇为当成扬善风向标
    22、让“好心”不再遭质疑
    23、网络舆论生态
    24、关于教育公平问题
    25、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刻不容缓
    26、农村教育问题
    27、关于医疗改革
    28、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势在必行
    29、网络售票
    30、贫困生的补助问题
    31、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如何发布信息
    32、加强地下水污染治理
    33、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社会
    34、地沟油重现问题
    35、建设低碳社会 实现可持续发展
    36、维护社会稳定是第一责任
    37、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 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38、让廉洁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39、道之以德 律之以规——谈国民文明素质的提高
    40、矿难问题
    41、自然灾害救助问题


根治“校车乱象”需政府给力


    【背景材料】
  湖北省荆州市两名幼童被闷死在幼儿园校车一事,刺痛了社会的神经。而校车惨剧,近年来频频发生:湖南衡南农用车非法搭载学生,造成14死6伤;黑龙江双城市一辆满载小学生的非法校车坠桥翻车,造成8人不幸身亡、39人受伤……
  【相关评论】
  去年,我国发布了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但相似悲剧为何还在上演?偶然中有着必然。用一个字来概括校车的现状,那就是“乱”。一些校车,安全不达标,管理不到位,事故隐患多;一些“黑校车”,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完全“山寨版”,违章更是家常便饭;一些农村地区,有的人利用农用车、拖拉机甚至报废车辆接送学生。河北省迁安市交警近日在路上拦截了一辆幼儿园校车,8人座的面包车,竟塞下了64名孩子,加上司机和老师,共66人,让人瞠目结舌更心惊胆战。
  【热点评述】
  校车承载的是稚嫩的生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学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丝毫不能含糊。在这样的前提下,在创新社会管理的格局中,由政府积极主导,发展规范、安全的校车,不仅是优化教育服务的需要,更是根治校车乱象的关键。
    校车乱象背后,实是监管缺位。不论是教育机构还是交管部门,都无法推脱监管不力之责。而且,在司机和老师“不怕死”的后面,还有着家庭和社会需求强烈而校车服务资源严重短缺的现实。正是两者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成为了校车混乱的根源。
    校车管理之所以难源于权利职责的不清晰。然而,不少地方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此不仅“视而不见”,反而“另有高见”。有人解释为“缺钱”——校车购买、运营、管理需要大笔资金,教育经费尚不充足,校车的事只好靠后站;有人辩解为“难管”——安全责任如此重大,权利职责尚不明晰,故而“能不管尽量别管”。正是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教育机构的不积极,让校车的事成了“老大难”。
  【点评】
  实际上,“难管”之说只是借口,如果能确定运营方式,划清学校、公司和家庭的职责,没那么难;更何况,提供公共服务,本来就是政府职责所在。


校车之殇


    16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让人心痛不已。甘肃正宁一辆幼儿园校车与对向行驶的一辆翻斗车相撞。截至当天下午,已经有20人死亡,其中有18名儿童。
  校车事故屡屡发生,这次尤为惨烈。究其原因,司机违章、天气不佳等不可不提,但最令人震惊的是车辆严重超员。一辆核载9人的面包车竟然被塞进了64人。这样的校车晃荡在马路上不出事是侥幸,一旦出事必成大祸。
    这起事故之后,中央相关部门已经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地方进行伤员救治、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可以预见,针对校车违规现象,此后有可能在甘肃乃至全国发起更为严厉的整顿。
    打击校车违规,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一定都是欢迎的。如果仅止于此,恐怕很难彻底清除校车安全的隐患。在大多数乡镇,校车都是应时而生的新事物。为了优化农村教育资源的配置,提高教学质量,教育部门连续多年推动撤点并校的工作。在教育资源不断集中的同时,农村学校的布局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足不出村就能上学的儿童越来越少。有了“长途跋涉”去上学的学生,就必然会有与之配套的校车,尤其是现在很多农村学生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家中老人根本就没有能力接送学生。
  当前,大多数地方的校车都由民间力量承担,实行市场化运营。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出行成本无疑是学生家长不能回避的问题。在这个市场上,运行成本与安全系数有着必然的联系。一辆坐9个人的面包车与一辆坐64人的面包车,分别意味着什么,家长们应该都很清楚。他们之所以忍心把孩子塞进像沙丁鱼罐头一样的校车里,一定有很多无奈。因为,便宜与安全不能两全,况且能选择的大概也只有这些很不正规的校车。
  所以,校车安全问题虽经屡次整顿,却没有根本改观,足以引发有关部门的深思。既然“锯箭疗伤”治标不治本,那就该换一种思路,由地方政府担负起更多的责任,把校车纳入公共服务。“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这样的口号早已深入人心,现在应该得到广泛的兑现。少建一些楼堂馆所,节省一些“三公”经费,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基本的安全环境,这是以人为本的应有之义。如果孩子们的安全都得不到足够的保障,快速的经济发展也就失去了意义、失去了未来。


关于食品安全


    资料十: 我们不能等待--由食品安全看老百姓的生存状态
  受“苏丹红事件”影响,人们不禁会有这种疑问:到底我们能放心吃什么?还有哪些产品存 在安 全问题?不只是食品安全,住房问题、交通安全等困扰一直挥之不去,我们不只是要一个说法,更需要一个健全的保障制度来保障我们的安全。
  从2月份英国食品标准署向消费者发出了相关警告,到3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 准委联合发布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只要使用普通的高效液相色谱仪就能够准确完成检测,其中间一个多月时间内发生了什么?肯德基门庭冷落,其供应商百胜餐饮集团也成 为众矢之的,在掀起的食品安全风暴中也披露了“乐之”的生产厂商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地区 的市场采用双重标准,侵犯了中国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我们被告知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是具有食用过含有“苏丹红一 号”的两款产品的证据,这个需要持有肯德基的发票或收据;二是有经过医学鉴定的损害事实,证明损害可能是由“苏丹红一号”造成的。但是,由于国内目前大多数消费者都没有索 要 和保留消费凭证的习惯,肯德基餐厅也不主动将小票给顾客,同时因为“苏丹红一号”对人 体的损害是有一 定潜伏期的,不可能今天吃了,明天去医院就能检查出来。虽然我们还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肯 德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消费者购买肯德基的产品之时,就和肯德基形成了服务合同的关系 ,如果产品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有损害的“苏丹红一号”,那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相对于“ 侵 权损害赔偿之诉”,“违约责任之诉”的举证容易一些,只需提供肯德基的发票或收据就行 了。但是,即使是这样,对于我们消费者也还是很难的。
    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其生存状态时刻都有受到威胁的可能,那我们究竟该如何要求 得到安全方面的相关保障?如何保护自己?今天是“苏丹红一号”,那明天呢?
    一直以来,人们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动物检疫及兽药残留的警惕性总是很高的。可是 据查,我国1995年施行的《食品卫生法》仅对104种农药在粮食、水果、蔬菜、肉等45种食品中规定了允许的残留量,而国际食品法典则对176种农药在375种食品中规定了2439条农药 残留标准。这又说明什么呢?在商家眼里利益为先,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的利益又该由谁 或者由怎样的制度或措施来提供保障呢?如果民间利益和商家既得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协调 ,前景将是不容乐观的。
    “苏丹红一号”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食品安全标准交叉问题和检测漏洞。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其实我国很早就具备了检测“苏丹红”的设备和技术能力,但由于缺乏专门检测标准,相关机构在食品检测中没有对是否含有“苏丹红一号”项目 进行检测。没有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检测方面的漏洞这就滋生了非法生产经营的温床。
  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都不是仅仅靠个人愿望就能够达到正常的满意状态的。食品 安全问题如此,其他方面的问题,如住房问题、物业管理问题、交通问题、超速标准等等案例也是比比皆是。作为生存的个人,我们的愿望是美好的,我们的力量也是渺小的,作为生存着 的群体,我们仍然不够强大,我们不能一直为自己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重视而庆幸,因为仍 然没有人或机构来承担责任。世上没有后悔药,我们也不愿意自己的安全受到一而再、再而 三的威胁,所以,我们不能等待,所以,我们呼吁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呼吁老百姓都站出 来,呼吁商家考虑到理应更有前景的未来!
    资料十一: 寻求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案组介绍,到3月5日晚议案组收到代表联名提交的95件议案中,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排在首位。食品安全令人大代表心焦!为了对付这一顽疾,让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多个政府部门连续多年英勇战斗,立下汗马之功,却至今无法抵御“不安全 食物”的进攻。以至于近日有报道称:十个“婆婆”管不好老百姓一顿饭,人大代表掰着 手指头点了“农业、质监、卫生、工商、商业、药监、城管、出入境检验检疫……”近十个 部门的不是。想想不由得悲从中来。好在,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重点继续抓 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温总理此番言语, 让老百姓心头一热。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其实就是规范市场秩序问题。这方面一要责之于政 府,二是有赖于市场的力量。先说政府之责,在过往的多头管理体制中,最为人所诟病的莫 过于部门之间争利和扯皮,换句话说,就是各部门之间职能界定不清造成效率低下。如何解 决,钟南山有一建议可供参考:扩大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职权,让政府部门在食品安 全上发挥更大作用。美国人是这样做了,而且做得出色,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学习呢?之 所以强调解决职能交叉问题,原因还在于行政问责的需要。职能界定不清,表面上大家都在 管,实际上谁都没管好。追求最大的私益和最小的责任,成为某些执法人员心照不宣的“定 律”,这极大地伤害了政府监管能力。而一旦启动官员问责,却难以厘清问谁之责。结果必 是一笔“糊涂账”,给无良奸商可乘之机,损害了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然而,如果以为 单靠政府加强打击就万事大吉,那未免太天真了,也是“政府全能”的旧式思维。因此,在 政府监管之外,还必须寻求市场力量配合,让政府与市场有效协调。这个市场力量既包括由 厂商组成的行业协会,也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在内。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行业协会可起 自律作用,将不法厂家清出“江湖”,让政府事半功倍。然而,在过往的经验中,当食品安 全出现问题时,行业协会的呼吁和谴责之声总是付诸阙如。相反,收钱评比满天飞,给市场 秩序添 乱。因此,对行业协会的发育和改造成为必要。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它一方面保护消 费者权益,另一方面也在制约厂家的侵权行为。在香港,消费者协会点到哪个商家无良,这 个商家就注定要倒霉。但在我们周围,由于维权机构的不到位,消费者经常要做“沉默的羔 羊”,这自然无助于食品市场的净化。从短期看,政府大力打击不法行为,    可望迅速净化食品市场;但从长效机制看,还需要行会协会和消费者维权组织的配合,否则,胜利的成果又 将很快被摧毁,食品市场秩序又将陷入治乱的反复之中。
  
                                                   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社会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几年前安徽阜阳“大头娃娃”事件犹在眼前,年初又发生了出口日本的毒饺子事件,更有前一阶段闹得沸沸扬扬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如今,“三聚氰胺”如导火索一般引爆了整个食品工业的潜在危险,饼干、巧克力、鸡蛋存在的问题都暴露了出来,人民群众草木皆兵。“我们还可以吃什么?”一位市民无奈地说。(或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刻不容缓。)
    检视食品安全面临的困境,我们可以发现,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原因是深层次的、多方面,主要表现为:其一,企业惟利是图而罔顾人的生命。一些企业对于企业责任和商业伦理缺乏认识,为了私利而置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一些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对企业信誉和品牌重视不够,搞恶性竞争和盲目扩张;其二,政府监管不严,监管缺位。政府的质量检验部门对于食品安全这种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行业重视不够,存在有偿检验、以罚代管等问题;其三,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还存在一定问题,监管单位不够独立,资金投入渠道存在问题,食品安全事故的惩罚力度不足。另外,食品生产领域缺乏有效组织,安全检测设备和技术落后也是重要原因。
    “天地之间,莫贵于人”,食品安全事关人的生命,关系重大,问题迫切,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第一,政府必须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幸福放在政府工作的首位。必须要摒弃极端功利主义的观念,不仅要对食品安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严肃处理,而且要关注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我们的发展是为了人民的,人民群众的福祉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价值所在,也是党员干部的价值所在。
    第二,要改善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要健全法律法规。其一,要加大对食品安全责任的惩罚力度,尤其对恶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严加惩处,要在法律中体现惩罚性赔偿原则和集体诉讼原则,为食品违法和犯罪行为布下天罗地网;其二,食品安全监管要政府监管与中介组织监督及舆论监督相结合;其三,要严格食品、药品等特殊行业的准入制度,要把不合格的企业挡在市场门外。
    第三,要严格执法,常抓不懈。其一,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其二,要推动食品安全问题公开透明,及时公布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其三,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官商勾结行为;其四,要加大技术和设备的投入,及时快速准确地检测出存在的问题。
    第四,食品行业和企业要加强自律。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食品行业尤其需要企业的信用,食品行业自律组织要加强对本行业企业的管理,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要引导食品企业创品牌、创信誉。各食品企业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各个环节的管理,真正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让老百姓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的责任。相信我们会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共同努力,我们共同期待!
 
                                               乳品新国标制订的争议


    专家也有被人忽悠的时候。《人民日报》11月28日以“谁在制订食品安全标准”为题,通过专家之口,讲述了乳品新国标出台过程。据参与乳品标准制订的专家透露,乳品新国标初稿由蒙牛、伊利及光明集团等起草。送审稿中菌落总数、蛋白质含量这两项关键性标准在国标出台前被“莫名”推翻,新标准被指“倒退”。专家呼吁卫生部公开会议纪要,让公众了解标准制订过程。
    其实,这已经算是旧闻一件了,专家此番站出来只是要揭黑幕而已。媒体此前报道称,乳品新国标的制订,专家只能给出意见,牵头部门是卫生部,而最后数字的变化,则是农业部要求的。其理由很简单:设置菌落总数的指标符合“我国发展实际”,能够保护大量中小规模奶农的利益,维护奶业稳定发展。这正是乳品新国标的吊诡之处,不好的奶源,能制造出放心的奶吗?众所周知,在不少国家,生乳收购标准都是由行业和企业来制订,一旦出了问题,该承担的罪与罚均由他们自行承担。而我们希冀通过新国标的制订,上升到国家标准的高度,保证食品的安全,初衷是好的,但在标准制订过程中,因为各个利益部门的角力,有关企业“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导致责任者空缺、监管者失位,一出问题,只能找替罪羊顶罪了。
    食品安全法第23条明确规定,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但乳品新国标的制订没有消费者代表参加。消费者确实不一定是专家,也可以不参与制订标准的讨论,但应该有代表消费者利益的专家参与其中,消费者还应该清楚这个标准的制订是依据怎样的程序。如果在国标的制订上都没有一个规范且透明的程序,又怎能制订一个让消费者信任的标准?所以,关于国标的争论,根源仍在于程序的不规范,数据的高低倒在其次。如果只是把专家当幌子,最终皆由官员拍板,那么在此基础上讨论国标的高低都没有什么意义。与乳品新国标相映成趣的是,速冻食品安全新国标也出台了,老国标中规定“不得检出”的金葡菌,改为“限量检出”,正在下架的不合格的产品,在新国标中均为合格。忽而不达标,忽而达标,这恰好印证了标准制订上的程序问题。


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资料八: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路径
  近年来,我国在改革传统社会保障制度、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方 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社会保障制度也逐步向成熟迈进。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也有许多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必须进一步完善。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建立覆盖面广、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必须突破体制 障碍,拓展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建立全社会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保障各类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力,迅速扩大社会保险基金规模,尽快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真正建立起 一个“安全网”。另一方面,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考虑到人们的现实需要,社会保 障在改革过程中要按照待遇水平划分出不同层次:基本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政府统 一组织;补充保险,在国家政策规范下由企业(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单 位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个人储蓄性保险,由劳动者个人自愿参加;商业保险应成为社会保 险的补充,以满足经济条件较好的单位和人群的高层次保障需求。
    统一考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就业和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的两个基本问题,二者之间 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从劳动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促进就业的积极劳动政策与向保障对象提供收入补偿的社会保障政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扩大就业不 仅可以缓解失业压力,也可以增强社会保障的物质力量,不断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又 可以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更宽泛的社会目标与人的全面发展。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管理和监督体系。一方面,加强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统一领导和组织 实施,建立起各部门之间分工协作的行政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督制度。推动社会保障社会化,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支付体系。  建立多样化的社会保障模式。多样化的社会保障模式由多功能的社会救助体系和包括国家 强制的最低水平的社会保险、由缴费决定或自愿购买的补充保险在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 系构成。
    推进农村基本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家庭保障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主体地位。要采取政府积极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推行养老保险和养老储蓄。要鼓励有条件的农民积极参加各种商业保险。
  建立、健全政府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与保障机制。由政府依据国家或地方权力机构颁布的法 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制度、机制,由政府定期定额发放基本生存与发展费用。
    扩大筹资渠道,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多元化。即实行以部分积累制为主体,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并存,个人账户制、捐赠、发行彩票和可降低管理成本的志愿者服务等形式相结合的多种来源渠道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
    资料九: 就业状况
  2005年1~3月,全国共有110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完成全年500万目标任务的22% ,其中4050人员29万人,完成全年100万目标任务的29%。全国共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32万 人,比上年末增加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与去年底持平。  我国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在短期内不会根本改变,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老工 业基地、困难行业、关闭破产企业、资源枯竭城市及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仍比较突出。下一 步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已经制定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全力以赴完成今年的就业再 就业工作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就业和再就业计划的落实,强化目标责任制和监督机制。
  二是进一步抓好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将于二季度开展“政策实效行动”,督促各地 采取整改措施,对政策落实难度大,工作进展较慢的城市进行重点督导。
    三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操作办法,同时及早下拨中央财政补助 资金。
  四是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制度化、专业 化和社会化建设,将于二季度在全国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
    五是组织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做 好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好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
    六是积极探索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社会保障


    随着社会老龄化日益严重,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成为政府部门面临的首要任务。本文介绍了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以及基本原则。同时也介绍了很多国外的经验。推荐对于社会保障方面不了解的考生阅读。
    据国务院公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从2011年到201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平均每年增加860万,到2030年全国老年人口规模将会翻一番。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家庭规模逐渐缩小,需要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国的老龄化发生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阶段,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赖于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在全球化时代,需要权衡社会保障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之间的矛盾。当下希腊等欧洲国家的债务危机暴露出高福利导致的国家财政的脆弱性;法国、英国等国频发社会骚乱,其背后的推手之一也是经济衰退和老龄化趋势下沉重的养老金负担。这警示我国有必要从新的视角,审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低水平、广覆盖是原则
  学术界长期关注经济发展水平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和发展的影响,发现收入水平、老龄化程度和收入差距是最重要的几项因素。最近十多年来,社会保障水平对国际竞争力和经济增长的影响被逐渐认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为了促进出口、吸引资本,政府倾向于一个较低水平的社会福利政策,从而维持较低的劳动力成本。这一效应被称为效率假说,主要在发展中国家得到验证。有研究分析了53个不发达国家的数据,发现自1970年代以来,在贸易和资本流动增加的同时,政府福利支出水平(政府福利支出/GDP)走势平缓且趋于下降。
    另外,当产品附加值主要来源于劳动者的创新而非低成本劳动力时,来自劳动者方面的需求也会对政策产生压力。经济越开放,劳动力市场波动越大。劳动力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加,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增加,政府在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就可能随着全球化程度提高而增加,这一效应被称为补偿假说。在高收入国家中,补偿假说的效应超过效率假说的效应,有研究发现,全球化条件下一些国家的福利水平并没有削弱,与它们在全球分工中处于较高端的地位相关。
    就中国的情况看,经济全球化对社会保障水平的影响也已显著,我们的研究发现,全球化程度越高的地区,越倾向于较低的社会保障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了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覆盖城镇职工,由国务院颁布统一的基本框架,但地方政府在养老金计算方法和指数化以及监管程度等方面仍然有较大的操作空间。我们采用30个省市2000—2007年数据,发现对外贸易规模(外贸总额/GDP)会对社会保险水平有负向影响,尤其是对养老保险影响更为明显。东部地区由于外贸规模较大,其养老保险水平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会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2%,比中西部地区低50%。
    上述分析的政策含义在于,尽管社会保障水平需要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深而逐步提高,但作为一个同时处于经济起飞和快速老龄化阶段的国家,保持经济增长、提高劳动生产率是应对老龄化的根本出路。未来较长时间内,我国经济增长很大程度还要依赖低成本劳动力,因而需要谨慎控制社保水平。强制性推行较高的社会保障不够现实,企业、地方政府都将缺乏参与激励,执行成本也会较高。欧洲国家的实践一再表明,社保支出具有很强的刚性,一旦经济减速,居高难下的福利将带来沉重的社会负担。因此,综合考虑经济增长潜力和老龄化趋势,坚持低水平、广覆盖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坚持的原则。在我国,降低公共养老金支出水平、进而降低缴费水平仍有较大的空间。首先,我国的退休年龄比多数国家要早五年,女性甚至要早十年,可通过延长退休年龄的方式逐步降低支出水平。其次,城镇就业人口中约40%尚未被覆盖,主要是非正规就业者、农村转移劳动力及低收入群体,在扩大覆盖面时,可以考虑设置一个较低水平的支柱。
  降低水平才能实现广覆盖
  在城市化进程中,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覆盖到社会各阶层是社会公平的基本要求,然而在我国二元化的社会经济背景下,还需要考虑不同个体对社会保障的需求。1990年代初,原依托于企业的劳动保险过渡到按地区统筹的社会保险,覆盖面也从国有企业逐步向其他类型企业扩展。这一时期参保职工人数增长迅速,1992年参保人数较1990年初增长了近50%。然而在随后的十多年中,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增长十分缓慢,到2010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占城市就业人数仍不到60%。覆盖面难以持续扩大,并不单单是企业的问题,制度安排上存在的缺陷使得很多个人事实上也不愿意加入。
    政府主办养老保险有独特的优势,通常的现收现付制采用当期工作人口赡养当期退休人口的方式,通过政府担保在代际间持续,让老年一代直接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并在不同个体间分担长寿风险。但这种安排是否能增加低收入群体的福利还依赖于一些基本条件,其一要能满足其当前的消费。养老保险很大程度上是个人收入在时间上的重新配置,如果缴费率较高,则将影响到当前迫切需要的一些基本开支,反而降低其福利。中国的缴费率比世界大多数国家都高,养老保险中,企业缴费率为20%,员工缴费率为8%,最低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这让许多想参加社保的人望而却步。其二要能保证收益的可获得性。低收入群体如农民工,有很强的流动性,在一个城市参加了社会保障,迁移到另一个城市若不能续缴,那么必然就要中途退保,养老保险就退化为定期储蓄,而且如果退保只能退出一部分保费,养老保险则变成一种税赋负担。
    有鉴于此,需要降低社会保障水平并在地区间达成一致,才可实现广覆盖。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尼古拉斯·巴教授建议中国发展国民养老保险,采用非缴费型制度,由中央财政提供,规定领取年龄及收入水平,定位于消除老年贫困。事实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已经逐步推行,其中有较多的政府补贴,缴费水平大大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应地,养老金水平也较低。第一步可将这两类养老保险一体化,形成由国家财政提供的较低水平的国民养老金,主要提供给城乡居民、非正规就业者及低收入者。与此同时,缴费型养老保险主要覆盖正规部门的职工,并通过延长退休年龄等方法,逐步降低缴费型养老保险待遇及费率,最终实现全民统一的国民养老保险。国民养老金的具体参数,如领取年龄、养老待遇等可根据基本生活需求、财政支付能力等进行测试。从发展中国家及中等收入国家的实践看,最低领取年龄一般为65岁,总的支付水平控制在GDP的一定比例如1%。
  如何提高收益率尚待研究
  老龄化对财政的压力日趋增加,各国积极借助于金融市场提升社保体系的支付能力。美国、日本、挪威、加拿大等国通过建立主权养老基金以应对未来公共财务风险,众多国家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荷兰等,早就设立了企业年金制度,作为公共养老金的补充。多年来,这些基金利用各国金融市场,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例如挪威的主权基金自1996年以来年均实际收益率为4.75%,美国401k计划的投资回报率平均超过6%。
    我国社会保障资金主要靠缴费和财政转移支付,金融市场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截至2009年,基本养老基金名义收益率不到2%,同期CPI为2.2%。全国社保基金(NSSF)的投资收益则要高得多,截至2010年底,其管理规模为8500亿元,累计投资收益额达到2772.60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9.17%。二者的差异主要源自投资渠道不同,出于安全性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仅仅限于购买理财专户和国债,而NSSF的投资比例为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随着个人账户不断做实,如何在保证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率,是一个尚待深入研究的课题。
    国际经验表明,养老基金管理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完善的治理结构,集中管理抑或分散管理并非核心问题。一般认为,政府集中管理成本较低,但容易产生腐败。由非政府机构管理,可通过竞争提高效率,然而管理费用较高。从各国实践看,日本、新加坡采用政府集中管理模式,但效果截然不同。美国的团体年金和个人401k账户由保险公司和银行管理,管理费属全球最低之列。但智利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在2004年约为养老金缴费的12%—13%。其中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形成公正透明的审计程序、治理结构、风险管理体系以及合理的激励机制。
    此外,需要放松对投资组合的限制。这方面各国有丰富的经验可资借鉴,在较为成熟的市场上,长期来看,股市的风险较低,例如从美国股市建立起,以35年为周期的股市年回报率为6.4%,在最差的1921年之前的35年,年均回报率也有2.7%。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经济学家指出,现阶段中国金融市场不够成熟,可考虑优先投资于境外市场。当前社保基金境外投资仅占总资产的7%,个人账户尚不能在境外投资,今后放开对国外投资限制,借助全球资本市场和金融人才提高养老基金回报率是值得尝试的战略。


救助流浪儿童


    【背景链接】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指出,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11年12月26日,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从现在起至2012年年底,在全国联合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提出到2012年年底,我国城市街面力争实现无流浪未成年人。
  2011年8月,国办下发《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流浪儿童已采取的措施
    新疆籍流浪儿童有“家”可回
  2011年4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宣称,将接回所有在其他省份街头流浪的新疆籍儿童,并将投资5000万元新建一所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训中心,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条件,让这些儿童在家乡健康成长。
  全国失踪儿童快速查找机制建立
  2011年4月12日,公安部宣布全国公安系统将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在6月1日前全国将建立实施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决不放弃任何一起未破打拐案件的侦破工作。
  “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
  2011年1月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于建嵘在网络上正式发起开设了“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微博,引起全国网友以及各地公安部门的关注。网友在遇见乞讨的儿童时,纷纷拍照并将照片传到微博上。
  收养中心更名体现儿童福利
  2011年1月18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收养中心更名为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这标志着中国的儿童福利不再仅仅关注机构内的孤儿,也开始关注散居孤儿以及其他困境中的儿童群体,是由对特定群体的保障到综合儿童福利工作的转变,是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过渡的重要事件。希望以此为契机,中国的儿童福利事业能够惠及更多的困境未成年人,有力地推进中国儿童福利立法的加强和机构的完善。
    【标准表述】
    [原因]
    流浪儿童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造成流浪儿童上街流浪的情况形主要是家庭贫困的原因,也有家庭变动产生的父母离婚或者父母判刑或者隔代家庭,同时也有一些教育方面的原因,即一些家长望子成龙,孩子的压力过大,出现逃学的问题,也有一些孩子学习不好,受到了歧视,产生了出走的问题,还有一些社会的原因,一些不法分子拐卖、胁迫、利用孩子来流浪乞讨或者从事犯罪活动。
    [总体要求]
    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和谐安定,关系到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落实。及时有效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因此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基本原则]
  坚持未成年权益保护优先。把未成年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家庭监护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受保护权。
    坚持救助保护和教育矫治并重。积极主动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保障其生活、维护其权益;同时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和法制教育,强化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
    坚持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落实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和扶贫开发等政策,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责任,不断净化社会环境,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各方协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积极性,形成救助保护工作的合力。
  [措施]
  一、立法层面
  国务院的《意见》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社会、个人多元主体共同求助的制度,并且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救助责任。但要从根本上解决流浪儿童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创新社会管理制度。
    第一,建立更完善的政府、社会与个人多元互动的未成年权益的保护机制。《意见》明确和强化了政府的责任,抓住了儿童保护的关键,但保护未成年人是政府、社会与人个共同的责任,因此,在加强政府责任的同时,还应当根据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提升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效果。同时,还应当进一步细化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进一步推动相关立法。《意见》根据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及流浪儿童救助有新的制度性安排,使相关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原则性规定更加具体化,但《意见》本身效力层次较低,因此,应当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将《意见》有效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上升为更高层次的法律文件。
    第三,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意见》虽然明确了责任主体,规定了相对具体的保护措施,但有的措施还需要细化,需要更明确的制度来保障,如政府投入问题对未成年人保护不力的具体责任追究机制等。
    第四,应进一步完善配套性的保障措施。例如,应当进一步推动公益慈善机构的发展,加强对慈善机构的管理与资金使用,重建社会公众对公益事业的信心,建立对家庭、监护人等的指导与干预机制。
  二、具体措施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应加强心理帮扶
  帮助流浪儿童,首先要加强救助站的救助工作。相关部门发现流浪儿童,引导、护送他们进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后,救助站应做好各方面的帮扶工作,包括基本生活的保障、医疗救助,以及针对他们的问题开展心理咨询、行为矫治。救助保护中心可以通过对儿童友好型的救助,使这些流浪儿童真正体会到一种被帮助的感受,同时对他们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辅导,这样不仅可以预防一些有过不良行为的儿童今后走向犯罪的道路,还能帮助其回到家庭后融入正常的生活。另外,救助站应提升服务意识,要在医疗救助,流浪儿童的行为矫治、心里咨询、教育等薄弱环节还需要加强。
  做好安置工作预防“再次流浪”
  “现在政府主导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行动,是指流入地救助与流出地安置合力配合来帮助这些流浪儿童。”为了从源头预防“再次流浪”,当把流浪孩子送回原籍后,孩子流出地或户口所在地的政府,还应做好后续的救助和帮扶工作。
    一方面,从家庭入手开展对监护干预的工作。当把这些流浪儿童送回家后,要对监护人的监护情况进行跟踪,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监护不力的要批评教育家长,如果没有监护人,要委托监护。如果监护人严重侵害孩子权益的,要提起撤销监护****力的诉讼。这些措施是和流浪儿童产生的原因相对应的,目的就是从家庭的原因上进行根治,预防未成年儿童再次流浪。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和社会要提供一些培训条件,做好安置工作。年龄较大的,如十七八岁的孩子,由于长期流浪面临教育中断等问题,政府应提供条件进行集中的职业教育,使其获得自力更生的能力,帮助他们以后能够独立生活。这样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就不只是停留在一个“送回去”的普通层面,而是从更深的层面,解决家庭问题和技能缺失,从根源上来预防流浪儿童的产生。


职业化乞丐


    文明乞讨 共促和谐
    近年来,职业化乞讨的行为在城市中频繁出现,在城市的广场、地铁等人员密集地区,一些乞丐频繁的向过往行人讨要,他们或一家几口以此为生,或诱使、雇佣一些残疾儿童乞讨,有的甚至拐卖儿童强行造成他们的残疾而逼迫其乞讨,这些行为给过往行人造成了不愉快,他们的强讨恶要的行为损害了公民的权利,给城市形象造成了很大影响。由此,我们认为,整治恶意乞讨,倡导文明乞讨、共促社会和谐必须提上议事日程。
  乞讨的产生是一个社会的正常现象,任何社会也无法完全杜绝乞讨行为。在当前,我国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建设完成,在农村和城市还存在很多贫困人口,还存在一些因为疾病、灾祸而衣食无着的人们。他们为了生存而乞讨的行为是正当的。但是,有一些人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他们具有劳动能力,骗取国家的救助,骗取人们的同情心,以乞讨作为发财致富的手段,这种行为是可耻的。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乞讨行为进行治理和引导。
  第一,国家必须尽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使社会的弱势群体,使老弱病残等失去劳动能力的,缺乏生存保障的边缘群体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建立这个基本的制度,才能够为从根本上解决乞讨问题创造条件。
  第二,要加大对暂时困难群体的救助。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这对于我们对困难群体进行救助准备了条件。但是,目前的救助站的救助能力还不足,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救助站要被动救助与主动救助相结合,对生活无着的困难人员要及时救助,做到只要有需要,每个人都可以得到救助。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引导人们把爱心投入到社会福利事业,通过福利事业对生活无着人员进行救治。这样,就会从根本上遏制职业乞丐的超额利益。
  第四,要加强对乞丐的管理。对乞丐进行登记,确认他们的身份。对乞讨儿童严加管理,通过立法对未成年乞讨者强制救助,严厉打击拐卖、胁迫、诱使儿童乞讨者。通过设立乞丐自律组织,对他们进行引导。对强讨恶要的行为要予以制裁。
  第五,逐步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对进城务工人员加强管理和帮助,多为他们创造就业机会,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对弱势群体多进行帮助,多为他们创造机会,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
  总之,文明乞讨问题是我国关注弱势群体,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的一个重要方面,解决好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对于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重大而深远。


文明乞讨


    文明乞讨 共促和谐
  近年来,职业化乞讨的行为在城市中频繁出现,在城市的广场、地铁等人员密集地区,一些乞丐频繁的向过往行人讨要,他们或一家几口以此为生,或诱使、雇佣一些残疾儿童乞讨,有的甚至拐卖儿童强行造成他们的残疾而逼迫其乞讨,这些行为给过往行人造成了不愉快,他们的强讨恶要的行为损害了公民的权利,给城市形象造成了很大影响。由此,我们认为,整治恶意乞讨,倡导文明乞讨、共促社会和谐必须提上议事日程。
    乞讨的产生是一个社会的正常现象,任何社会也无法完全杜绝乞讨行为。在当前,我国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建设完成,在农村和城市还存在很多贫困人口,还存在一些因为疾病、灾祸而衣食无着的人们。他们为了生存而乞讨的行为是正当的。但是,有一些人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他们具有劳动能力,骗取国家的救助,骗取人们的同情心,以乞讨作为发财致富的手段,这种行为是可耻的。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乞讨行为进行治理和引导。
    第一,国家必须尽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使社会的弱势群体,使老弱病残等失去劳动能力的,缺乏生存保障的边缘群体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建立这个基本的制度,才能够为从根本上解决乞讨问题创造条件。
    第二,要加大对暂时困难群体的救助。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这对于我们对困难群体进行救助准备了条件。但是,目前的救助站的救助能力还不足,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救助站要被动救助与主动救助相结合,对生活无着的困难人员要及时救助,做到只要有需要,每个人都可以得到救助。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引导人们把爱心投入到社会福利事业,通过福利事业对生活无着人员进行救治。这样,就会从根本上遏制职业乞丐的超额利益。
    第四,要加强对乞丐的管理。对乞丐进行登记,确认他们的身份。对乞讨儿童严加管理,通过立法对未成年乞讨者强制救助,严厉打击拐卖、胁迫、诱使儿童乞讨者。通过设立乞丐自律组织,对他们进行引导。对强讨恶要的行为要予以制裁。
    第五,逐步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对进城务工人员加强管理和帮助,多为他们创造就业机会,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对弱势群体多进行帮助,多为他们创造机会,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
    总之,文明乞讨问题是我国关注弱势群体,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的一个重要方面,解决好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对于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重大而深远。


人口管理



    人口基础管理,是整个政府人口管理体系的底层构造。本文试图对我国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人口基础管理转型问题加以分析。
    我国政府人口管理与人口基础管理现状
  政府人口管理是实施各项行政职能的基础。我国是一个实行中央集权制行政体系历史久远的国家,政府人口管理的制度十分完备。从秦汉魏晋时期的“乡里制”,到唐朝的“乡保制”、宋朝的“都保制”、元朝的“村社制”、明朝的“里甲制”、清朝的“保甲制”,再到民国时期的“户籍制”,历代统治者已经建立了相对规范的人口登记、统计和管理制度,涉及人口出生、死亡、流动、迁移及社会关系等方方面面的内容。
    我国现行的政府人口管理体制,就是在这样的历史传承下形成的。目前的管理以户籍制度为核心,通过区分农村人口和城镇人口两类人口,依托单位制度和属地制度,对人口登记、人口统计、人口监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及其他涉及居民公共服务的事项进行管理。从中央政府层面看,在国务院的各个组成部门中,直接参与人口管理的部门有13个,其中:发改委承担拟订和协调人口发展政策的职责;公安部负责户籍登记、出入境管理、移民管理;民政部承担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职责,并承担婚姻、殡葬、收养等管理;人社部承担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管理、职业培训、劳动权益保护、国民基本风险保障等服务;住建部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职责;教育部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扫盲管理职责;卫生部承担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医疗保健和预防、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等服务职责;人口计生委承担人口规划、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人口流动和分布监测、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生殖健康服务等职责;文化部承担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职责;外交部承担海外领事工作、海外侨务工作、会同处理移民事务;民委承担民族识别和民族成分管理职责;人民银行承担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推动工作;国防部负责兵役管理及预备役动员职责。此外,在国务院直属机构中,统计局负责人口统计和人口普查工作,体育总局负责全民健身计划和国民体质监测等职责;在国务院办事机构中,侨办负责归侨侨眷工作;在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社保基金理事会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
    这些职能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类:一是人口基础管理,如人口登记、人口统计、人口规划、人口监测及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等;二是人口专项管理,如治安管理、选民登记、移民管理、兵役管理、民族管理、特殊人群管理;三是人口公共服务,如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卫生、计划生育等。其中,人口基础管理的运行,是政府履行其他有关人口服务和管理职能的基本前提。新时期的人口管理转型,关键在于人口基础管理的转型。
  人口基础管理转型的基本要求
  按照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宗旨,适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新时期人口基础管理的转型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第一,确立“人口服务”的管理宗旨。我国原有的人口基础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时代,为加速工业化的原始积累,严格划分城乡户籍人口、有效分隔“土地福利”和“城市福利”而逐步构建起来的,具有鲜明的“人口管控”特点。有效控制管理对象的行为,是任何管理得以实施的必要条件。但是,这种管理必须受到其管理目的的引导、管理道义的约束和管理条件的限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多数先行国家的行政重心逐渐向社会福利管理转移,它们的人口基础管理,普遍形成了一种以“人口服务”为主的新体制。这种体制并没有放弃人口的管控,只是这种管控的核心目标是人口服务,基本手段是人口服务,表现形式也是人口服务。它将管控寓于服务之中,而不是相反。我国社会转型下的人口管理,显然也面临着类似的调整。
    第二,满足人口自由迁徙的权利。管控型的人口基础管理,服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以最大限度地控制人口自由迁徙为目的。改革开放后,大规模的人口跨行政区流动和大量“社会人”的产生,冲击了这个体制的正常运行。随着人口转型期人口迁移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这个体制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其实,国际上多数先行国家都曾经历过限制人口自由迁徙的管理时期,但是在市场经济的销蚀下,最终被新的制度取代了。我国的人口基础管理转型,应大幅度取消原有管理对人口自由迁徙的不合理限制,保障人口发展的均等机会,将以人口户籍地为主的管理方式,改变为以人口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方式,着力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的信息跟踪,衔接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的相关公共服务,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建立有利于保障和再造均等居民身份的人口管理机制。
    第三,着力公共服务的部门衔接。管控型的人口基础管理,起始于人口登记,延展于人口统计,落实于人口管制,其业务不便于包容更为多样性的人口管理内容。这种管理依赖于行政指令,由自上而下的行政机构运行,既不便于公民自治组织等社会组织的参与,也不便于为其他的公共事业机构开辟管理接口。目前,这种状况已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人口管理需求。服务型的人口基础管理,在职能设计上,必须有利于支撑和衔接涉及人口发展的所有公共服务领域;在管理主体上,必须有利于创造行政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公民自治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格局,形成多级政府、多个部门、多元组织有效协同的综合治理体系。
    第四,落实行政职能的社区整合。社会政策依托单位制度来落实,社会福利通过单位福利来兑现,人口管控借助单位管控来实现,是原有人口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造成我国社会管理领域诸多不平等的一个主要原因,又是当前实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不得不突破的一个基本着力点。改革开放以来,“单位办社会”的原有机制仍然存在,有些地方甚至形成所谓“工厂政体”,在新的条件下进一步强化了单位制度。新的人口基础管理,必须让“单位人”还原为“社会人”,以居民社区为基本载体,实施属地管理制度,整合政府、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机构等各种力量。
    新时期人口基础管理的基本框架
  按照新时期人口管理转型的基本要求,我国人口基础管理的体系框架应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第一,实施人口规划。确立人口规划的行政约束力。制定并实施人口发展规划。通过有约束力的人口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劳动就业、社会福利、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社会救济、计划生育、外籍移民、户籍制度等社会管理长期计划。
    提高人口规划指标的行政调控力。依据人口规划协调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政策。人口规划是在特定财政能力下实现特定人口发展水平的纲领性目标,应该成为调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政策的基础性变量。
    实施人口动态监测。运用人口规划,监测政策效果、评价行政效率、考量机构业绩。人口规划提出的特定地区特定时期人口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应成为衡量社会管理水平的主要依据。
    第二,整合人口登记。整合人口登记管理。整合人口出生、婚姻、流动迁移、死亡和选举等登记管理职责,形成简约、有效、统一和动态的人口登记制度。
    建立人口基础档案。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记载人口登记的数据项,以及应纳入城乡居民个人的相关基本国民权利和义务事项,如户籍、教育、兵役、婚姻、医疗、护照、计划生育、就业、纳税、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该档案以公民个人为单位建立,只登记基础信息,各事项的详细内容由具体负责该事项的职能部门登记建档。
    形成有效的人口信息校核能力。人口的流动性,决定了人口信息校核的必要性。信息校核的技术手段,不能代替实际的人口信息校核管理。有必要在基层建立专业的人口动态信息校核队伍,为各社会管理部门提供统一的信息校核服务。
    建设全员人口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运用分布在各部门的人口信息,实现基础信息统一采集、专业信息分部门采集,基础平台统一建设、专业平台分散建设,基础业务统一支撑、专业事务各自完成的格局。减少和防止竞相设置基层工作机构、重复开展基础工作等问题。
    第三,统一信息服务。建立专业的人口信息服务机构。改变目前人口信息服务无专门法律保障、无专门机构支撑、无专项法定职责的状况。通过人口基础信息的采集、整理、校核、存储和共享,形成人口信息服务能力。
    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中心的人口识别机制。构建其与其他法定居民证照编码的对应关系,作为人口基础档案与专项具体档案相互连接、检索、查询的工具。
    建立基于人口基础档案的人口信息服务机制。人口基础管理部门通过基础档案,承担对各类政府行政机构、公共服务事业机构及公民自治组织提供人口基础信息服务的职责;负责人口基础统计工作;形成对居民个人实施公共服务的统一基础工作平台。人口出现跨行政区域的迁徙时,由人口管理部门通过基础档案,负责流(迁)出地和流(迁)入地的相关信息衔接,并协助其落实在迁入地的各项基本权利。
    建立城乡两类社会福利的核算工作平台。在实行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后,继续保持区分城市福利和农村土地福利这两类不同福利的能力,并为相关福利机构提供两类不同福利的核算、换算服务。
    第四,实现社区管理。强化社区人口管理能力。社区管理是实施人口管理的基础节点,也是衔接各项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枢纽,因此成为构建服务型人口管理体制的关键环节。改革以“户籍管理+单位制度”为基本支撑的现行社会管理体制,探索建立新时期以“人口登记+社区管理”为基本支撑的社会管理体制。
    建立社区人口服务管理站。一般来说,社区站设置在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和农村的乡(镇)政府。有条件的地方,社区站可以在居民密集区派驻工作人员,开展到户到人的服务管理工作。具体承担人口登记及各类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及其他有关公民权利和义务事项的落实。
    实施人口基础信息采集与校核。实现在基层(社区)人口基础信息统一采集;在县(市、区)人口基础信息服务及其相关信息分部门管理。
    衔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在县级统一规划、合理配置,整合乡(镇、街道)负责这些服务项目的职能部门,以集中使用公共服务资源,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利用效率。这些服务项目与辖区居民的衔接工作,交由社区人口服务管理站负责。
    衔接社区内公益服务项目。由城市居民委员会或农村村民委员会按照自治原则自设的社区服务项目。一方面必须严格与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分开,不能占用公共管理资源;另一方面,要与政府服务项目有机协同,此时,衔接工作可通过社区人口服务管理站进行。
    毋庸讳言,重建人口基础管理框架,需要修改一批有关社会管理的法律和法规,调整一些政府管理职能和机构。在我国经济社会面临深刻转型的今天,由于原有人口管理体制的不适应带来的社会困扰越来越多,人口城乡间、区域间迁徙规模带来的社会压力越来越重,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急剧增加带来的体制重构需求越来越大,人口基础管理体制的改革已刻不容缓。


农民工城市融入


    讨论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不等于关注所有农民工都要转变为城市居民的问题。每个农民工是否想成为城市居民,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我们更关注的是农民工是否享受平等的、自由的城市化机会问题。
    近年来,农民工“市民化”、融入城市等渐渐地成为研究和刊论的焦点问题,农民工群体自身的变化和国家社会政策的调整是两大关键性催化剂:一方面农民工群体本身发生一些质的变化,比如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出现,更多的农民工希望在城市获得市民权;另一方面,国家对农民工的社会政策从过去的控制转向一定程度的接纳和肯定,为农民工提供了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社会政策与农民工融入城市机会的公平问题
  从过去30年有关农民工的社会政策演变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种进程:从不接纳到有控制的接纳,再到相对宽松的放开。迄今为止,有些政策理念和规定的公平性有所提升。比如,国家规定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要求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农民工更多的权利,像休息权、就业稳定权以及社会保障权等;一些城市也开始对户籍制度进行一定的改革,变暂住制度为居住制度,放宽了对农民工入户的限制,试图为农民工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尤其重要的是,一些社会政策理念发生了重大转变:决策者逐渐意识到有责任和义务为农民工提供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政策待遇。
    但是,社会政策的缺位问题还是相当严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政策没有涵盖农民工,二是有些社会政策虽然涵盖了农民工,但没有很好地落实。前者如住房保障政策、公共服务政策、各种补贴政策等。后者如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农民工培训政策、劳动权益保障政策等。
  不管是社会政策没有涵盖农民工,还是涵盖了但落实不好,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所有社会政策的出台,并不是以农民工市民化为前提的。虽然中央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但是各地尤其是超大城市对吸纳更多农村人口,仍然持犹豫、恐惧的态度,不少城市还在考虑如何控制外来人口,特别是农民工进城的措施。
    农民工在城市中面临的张力对中国社会政策的挑战
  虽然农民工与城市社会的关系状况不能都由社会政策的缺位来解释,但是社会政策确实对农民工在城市的处境以及与城市的互动关系等方面造成很大的影响。有关农民工对城市社会的影响以及城市社会对农民工的排斥,已经有过很多的研究和结论,但是各种观点也有很大的差别。有的认为,农民工的积极作用大于消极作用;有的认为农民工如果长期不被城市接纳,就会给城市社会带来很大的冲击。如果从适应角度去讨论农民工与城市社会的关系,公平的社会政策对农民工和城市社会都显得重要和迫切。
    世界各国的城市化实践表明,即使没有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完成城市化也是一个不断学习和适应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这个过程一般要历时一代人。相对其他国家而言,中国在过去30年中,农民工经历了不止一代人,而今还没有完成城市化:这并不是因为农民工没有这样的学习和适应能力,也不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去学习和适应,而是因为中国独特的城乡体制和行政管理制度延缓、阻止了农民工的城市化学习和适应进程。农民工与城市社会之间已经出现社会体制、社会认同、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上的张力、冲突和紧张。
  调查表明,在城市找工作过程中,有15.7%的农民工认为,城市社会仍然存在对农民工的歧视;有85%的农民工之所以选择将来返回农村,其主要原因是“在城市里受到歧视,回到农村可以享受平等和尊严”。显然,还有不少农民工在城市社会或多或少感受到歧视,影响到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的融入程度。
    因此,在讨论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的时候,应首先关注的是他们是否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同等的基础性社会公平和机会底线。对农民工来说,最近十来年中,基础性社会公平和机会底线确实有了不少改善,比如许多职业准入限制取消了,社会保障制度向他们覆盖了,子女的教育问题有所缓和了等,但是,他们还没有真正、全面地享受到这样的基础性公平和机会底线,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国家还没有从战略上去考虑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问题,仍然把农民工视为城市社会的暂住者。
  加快社会政策的整体性改革和创新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不二选择
  需要声明的是,讨论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不等于关注所有农民工都要转变为城市居民的问题。我们的价值取向是,每个农民工是否想成为城市居民,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我们更关注的是农民工是否享受平等的、自由的城市化机会问题。这要求加快推进改革和创新中国社会政策体系。
  如果我们将社会政策改革和创新与过去30多年经济体制改革做简单的类比,那么从经济体制改革中可以获得一些对推进社会政策改革的启示和经验: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中国的经济改革也是渐进、分部分地进行,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乡镇企业、城镇商业包干、国企厂长负责制等,当时也不是一种系统的改革,确实是“摸着石头过河”,但是这样的改革逐渐累积起来,为1992年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为目标的系统性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同样,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国家的社会政策也开始碎步改革:从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取缔收容遣送制度、社会保障向农民工覆盖、农民工子女教育以及农民工培训等,到现在有十多年时间,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为社会政策的全面和系统改革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推进社会公正,已经成为社会政策改革和创新的共识;推进城镇化,已经成为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把局部进行的社会政策改革和创新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全面、系统和整体的社会政策改革和创新。
    如果说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目标是构建以市场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机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么社会政策改革和创新的总体构想应该是建构以社会公正为机制的社会主义公民权体系,在这样的体系中,每个中国人都享受同等的公民权,不应存在性别、区域、种族、职业、户口等方面的差异和歧视。具体到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的融入问题,在社会政策上要推进以户籍制度改革为引擎的整体性社会体制改革,使农民工享受同等的居住权、就业权、教育权、保障权、参与权、表达权、组织权等。


农民问题是中国问题


   毛泽东曾经指出:“中国革命的主要问题是农民问题”。公元2000年,湖北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给朱镕基总理的信中大声疾呼:“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应该说,党和政府最高领导人和基层一线的干部对三农问题的重视是一贯的,但是,时至今日,农村中的贫困问题、农民的发展问题、农民的基本权利的保护等问题仍然十分严重,那么,原因何在呢?
   “天地之间,莫贵于人”,三农问题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农民问题。农民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农民因其视野的局限和知识能力的有限,其在观念上难以适应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其分散的小生产的农业生产方式在集团化、专业化的现代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处于弱势;其在身份和待遇上还存在种种不公平待遇,其发展机会还非常缺乏。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取得了巨大成就,数以亿计的农民通过城市化改变了自己的处境,但是相对于八亿多农民来说,城市化的速度和城市的消化能力仍然不能满足需要。我们的国家面临的是其他发达国家所没有经历过的现代化进程,我们要完成的任务也是很多发达国家难以想象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的农民问题实际上是中国问题的一个缩影,“农民问题是中国问题”,一位学者深刻的指出。
    农民问题如此重要,亟待解决,有鉴于此,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下定决心,迎难而上,集中全力破解农民问题。
    第一,要切实转变观念,摒弃极端功利主义的思维方式。我们的发展是为了人民的,这是我们的目的所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点上,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逃脱。有些官员的意识里,极端功利主义观念占了上风,他们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他们往往认为服务于农民,为农民谋福利付出的汗水多,得到的回报少,甚至没有回报。他们热衷于搞政绩工程,热衷于升官发财,热衷于片面发展。这种观念是有害的,应该要警醒。一个党员干部应该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时”,老百姓的认同是党和政府的价值所在,也是党员干部的价值所在。
    第二,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权利,切实帮助农民获得发展的机会。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第三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正如火如荼的展开,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深刻地指出:前两次解放思想是“还利于民”,而第三次解放思想是“还权于民”。农民应该享有与其他公民一样的平等地位,要尽快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要在劳动保障、养老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权利,要通过教育引导帮助农民获得发展的机会。要尽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系统和社会救助系统,使任何有困难的公民都能够得到救助。
    第三,要在农村加大投入力度,重点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要重点推行广播电视村村通、公路村村通工程,要进行水利建设,要建设乡村卫生所、乡村小学等服务农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设施。要引导农民发展特色农业,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要通过科技、外资、教育、信贷等手段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第四,小城镇建设与外出务工相结合转移农民。城市化是解决农民问题非常关键的途径,在宏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城市吸收转化农村人口的能力也在加强,我们要切实关注农民工在城市的处境,要保障他们的工资待遇、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权利,要尊重农民,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农民社会地位。同时,小城镇建设也是消化农村人口的重要途径,要把小城镇建成农民全面发展的平台,要把小城镇建成农民融入现代社会的平台。
    中国是个历史悠久的农业社会,“中国人上推三代都是农民”,农民是我们的父老乡亲,我们有责任解决好农民问题。同时,解决好农民问题对于我国改革开放的继续推进,对于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重大而深远。


农民工维权问题的看法



    【背景链接】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即公民权。在我国,公民权主要包括:经济性权益,有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权、社会保障权、社会福利权等;社会性权益,有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子女平等受教育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休息权、休假权等;政治性权益,有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
    问题之一:劳动权益屡遭侵害。
    第一表现就是就业受限制。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城市劳动力市场被人为地分割为正式市场和非正式市场。绝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只能在非正式市场寻找就业机会,从事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脏、累、粗、险”的工作。随着近年来城市下岗工人的增多,城市就业压力加大,对原来不愿意做的一些工作,现在城市人也开始加入竞争的行列中来,一些城市又从保护本地人就业的角度出台了禁止和限制外来人口。
  第二表现在于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遭到侵害。表现在:一是同工不同酬,农民工虽然从事的与城市人同样的工作,却拿着不一样的报酬;二是加班不给加班费或少给加班费;三是拖欠甚至拒付工资。
    第三表现是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文化生活没有保障。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普遍没有保障。这些不公平的遭遇都源于城乡二元体制下社保政策不够完善。而看电视、打扑克是农民工的主要休闲方式,城市一些文体设施门槛较高,未能向他们免费开放。
    第四表现是工作生活环境恶劣,缺乏劳动保护。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不注意改善工作环境,不给农民工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导致农民工工作的安全隐患多,职业病发病率较高。因此产生的工伤、职业病都是农民工权利遭侵害的频发环节,也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难点。
  问题之二:政治权益难以实现。
  第一政治权利不能实现。由于长年在外,有的地方村委会选举有60%以上的农民工没有回乡参加过选举。第二是人格及人身自由受到侵害。每当遇到劳务纠纷时,农民工成为被侮辱的对象,辱骂、搜身、挨打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用工单位为了防止农民工中途辞职、偷拿东西,随意扣押身份证及工资,限制离开厂区及经营场所。
  问题之三:社会权益得不到尊重。
    一来农民工子女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由于城市里公办学校需要缴纳高额的借读费,农民工很难承担。二来休息休假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证。农民工普遍反映劳动超时现象严重。不少个体、私营及涉外企业经常让员工加班加点,即使国家法定节假日也不放过,法律规定的加班时限及报酬对这些企业来说形同虚设。
    【事件链接】
    12月5日,在贵州省遵义市打工的4名农民工因急于赶往火车站返家,无奈接受遵义10路公交车司乘人员开出的“议价”车票:原本1元坐全程的票价,因为他们提了四个大旅行包,车票变成了30块钱。此事被微博网友称为“史上最贵公交车”,并引来多位遵义市民自发代为讨要说法。
  2011年底,关于农民工讨薪问题呈现了两个画面:一是某县一个工地,3名男子讨薪未果爬上塔吊准备跳楼,最终被消防员救下;二是在一家民营企业打工的田绍清等21名农民工被欠薪6.9万元久拖不结,河南省高院院长一经过问,欠款者立时兑现。
  【标准表述】
   [深入分析]
    近年来,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及各地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保障农民工权益,农民工的各项保障也得到了改善。虽然如此,地方上一些企业、工地包工头仍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屡屡侵犯农民工权益,农民工的其他各项公民权利也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
  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和农民工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淡薄有直接的关系。农民工在进城务工时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也没有主动维权的意识,当权益遭到侵犯时,往往选择息事宁人。有的农民工想维权,但不知道怎么去维护。
  农民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和市场及社会因素有关。从劳动力市场看,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决定了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廉价地位。从社会因素看,劳动力市场上农民工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加上有些农民工因为自己是农民,在心理上已经默认自己的工资比城市工人低,对住房、医疗、子女受教育等待遇便不做过多奢望。
  农民工权益得不到和制度不完善也有关系。一方面现行的劳动法在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仍然存在盲点;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企业与农民工的关系时,过于迁就企业的利益。同时有些地方有关执法人员对农民工表现出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
  农民工权益得不到维护还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有关。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渐确立,城市市民已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险,而农民工往往不在保险对象之列。农民工不仅随时可能面临失业的危险,而且由于没有社会救助系统的支持,农民工一旦失业只有选择回老家。记者了解到,城市里的各种保障,包括失业、培训、养老等基本上都不包括外来务工人员。
  [措施] 
    农民工维权,当务之急一方面司法机构需要尽快健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加强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和个人的惩罚力度;另一方面职能部门也需要执行得力,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使命,绝不手软,以示惩戒。只有切实落实这些措施,才能釜底抽薪解决根本。具体来讲,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我们必须更新陈旧的观念,对农民工有一个新的认识。我们在政治和法律上,要给予农民工公正待遇,打破沿袭多年的“城乡分割”的观念与传统。对一些贡献突出的农民工,要创造条件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让更多的农民工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工会代表。
    其次,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可以对涉及到农民工权益的法规和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修改和完善,以适应更好更快地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需要。例如,在农民工权益保障法规方面,我们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使农民工有和城市工人享有同样的权利。
  再次,地方政府要提高依法执政的水平,提高服务水平。一方面,劳动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构筑一个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制环境。加强对农民工权益受损问题突出的民营企业和重点行业如建筑、服务行业的劳动执法力度。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要对外出务工的农民进行跟踪服务,加强与输入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农民工的维权服务。
  最后,建立工会组织,形成相应的制约机制。农民工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保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缺乏一个进行有效沟通平台。农民工权益易受侵害一个重要因素是农民工作为个体太分散,缺乏自己的维权组织。成立企业工会并加强对企业工会的管理、引导,则可以更好地发挥企业工会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的作用。这个平台主要是政府、工会对企业的监督、协调、制约。


收入差距


    据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副所长杨黎明介绍,当前中国工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2010年,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70146元;最低的农林牧渔业,16717元。最高与最低之比为4.2∶1。上世纪80年代,我国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基本保持在1.6~1.8倍左右。世界上多数国家行业间差距在1.5~2倍左右。
  造成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合理的一面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手段之一;不合理的一面,比如腐败和行业垄断特别是行政垄断,加剧了低收入行业的相对剥夺感。证券行业的收入高,这是因为证券行业要求较高的知识范围和技术水平,从业者不仅要有扎实的金融证券知识,也要求有丰富的投资经验。从各大证券公司针对应届学生的招聘启事上即可了解到,证券行业对员工的学历要求基本上都是硕士以上学历。高成本,必然要求较高的回报,证券行业相对较高的收入,当然有其合理的成分。
  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兹在他的经典著作《经济增长与收入不平等》中,对一个国家不同经济发展过程中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作过一个实证分析,他认为,在经济增长的早期阶段,收入不平等将加速扩大,到一定阶段后,收入差距会趋于稳定并逐渐缩小。在库兹涅兹看来,收入差距的变化相当于一条倒U型曲线,这也就是著名的“库兹涅兹倒U型假说”。中国发展也印证了这一假说。过去30年间,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指引下,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也越来越为人所诟病。
  一般来说,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一定的收入差距有利于经济发展,而在经历一段时间后,过大的收入差距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则逐渐走向负面。在我国,有学者研究认为,过去30年间,行业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具有同向变动的趋势,行业平均工资差距的扩大产生了激励作用,由此推动了经济增长。这意味着,我国一直处于库兹涅兹倒U型曲线的左半阶段。目前,我国已经逐渐走到了库兹涅兹倒U型曲线的顶部,如何顺利完成曲线的转折,防止行业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拉大,是改革的关键点之一。
    行业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成分,在于垄断。在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的根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行业垄断;二是行业人力资本水平;三是行业的劳动生产率水平;人力资本和劳动生产率差异带来的行业收入差距,这是不同行业的内在差异,也是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配置的必然结果,需要通过教育培训和技术创新来弥合。而垄断则不仅是一个经济体制改革问题,更是一个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有句顺口溜说得好,“银行加证保(证券/保险),两电(电力/电信)加一草(烟草),石油加石化,看门也拿不少。”垄断行业的丰厚回报已经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
  中国行业收入差距反映出来的问题是复杂的,既是30年经济快速转轨的一个客观缩影,也是我国行业垄断严峻现实的真实写照。人云亦云地作“愤青”状叫骂于事无补,只有理性认识行业间的收入差距,才有利于解决问题。


增强消费需求 合理引导消费


    一、时政背景
  “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逐步使我国国内市场总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令人瞩目地将“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独立一个章节进行了具体论述,并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三条详尽措施。
    关于扩大内需的相关新提法,也引起了外电的关注。德国《商报》认为,新的五年规划强调加强内需,中国经济发展将摆脱出口依赖,增强国内消费。
    目前,投资仍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我国制造业仍处在国际产业链的低端,服务业增加值占HDP的比重仍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单位GDP能耗仍居高不下。我国居民消费率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是充分利用有利条件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实现我国经济均衡发展的根本途径,是增强抵御国际经济风险能力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当前制约扩大消费需求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居民的收入水平决定着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需求与收入水平呈正相关,收入增加消费也就增加,收入降低消费也就会减少。近几年,国民收入的分配在居民、企业与政府之间出现了明显的失衡。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大约为43%,而在一些发达国家,居民收入总额占GDP的比重普遍在54%至65%。
    2.贫富差距逐渐拉大。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较大提高,社会阶层财富及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这种分化使我国巨大的潜在市场在较长时期内难以充分释放。从我国总体实际情况看,高收入群体是高档产品的主要消费者,低收入者偏好价格相对低廉的产品,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情况介于二者之间,中等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是消费的主要贡献者,中等收入阶层需求潜力巨大,由于所占比重过小,缺乏相应的购买力,加之基本消费需求已满足,因而消费行为较理性。低收入群体主要是城镇的下岗失业者和大部分农民,所占比重较大。其收入状况决定其消费行为较谨慎,主要是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这一群体的消费潜力大,但由于收入水平低,制约了潜在消费的实现。
    3.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通过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发展过程中因意外灾害、失业、疾病等因素导致的机会不均等,在实现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风险共担的同时,促进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分配结果的不公平。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但保障水平以及保障面较低的现状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尤其农村的社会保险体系依然未能建立。在此情况下,居民通过储蓄来应付这种不确定因素,这样就制约了即期消费的增长。
    4.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国际金融危机所造成的悲观消费预期也阻碍了内需的扩大。一般来说,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短期消费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预防性储蓄和流动性约束决定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适应市场上消费变化的需要,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往往会出现滞后,同时由于收入制约及经济危机带来的对未来收入预期的不确定性导致居民收入大部分被转化为储蓄,消费的拉动作用不能有效体现。?
    5.福利体制市场化。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福利消费体制的市场化,居民的支出结构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年来,随着住房、医疗、教育等费用占居民家庭收入比重的迅速提高,进一步刺激了居民的储蓄增加。特别是受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这使得居民预期收入也可能随之减速。另一方面,国内股市长期低迷,又使得部分居民财产性收入缩水。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今后城乡居民的实际购买力,造成国民消费实际增长减速。
    6.消费环境差抑制了居民消费。农村消费正进入以家电、通讯等产品为主导的消费阶段,城镇居民消费正迈入以住房、汽车等高档耐用消费品为主导的消费阶段。但在农村,由于与消费密切相关的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发展滞后,极大制约了农村消费需求的扩张。在城市,虽基础设施有所改善,但交通拥挤、停车位少、油价偏高、税费负担重等因素影响了汽车消费;房价过高、供给结构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住房消费;药价虚高、教育乱收费、旅游服务质量差等因素制约了现代消费的发展步伐;制假售假行为屡禁不止,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断,使居民难以放心消费;商业欺诈、行业垄断、服务滞后、信息障碍、服务业发展不平衡,服务业社会化、产业化、现代化程度低,加上服务价格持续上涨,导致一些消费供给不足,直接影响到消费的扩大,影响城乡居民消费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制约居民的服务消费。此外,消费信贷政策相对滞后,手续繁琐,影响城乡居民即期消费。
  三、与“消费”相关的几个认识问题
  1.有人说,扩大内需等于扩大消费。这话对吗?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为了消除亚洲一些国家经济收缩对我国外部需求的冲击,中央提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最根本的是要做好我们国内的经济工作,以增强我们承受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努力扩大内需,发挥国内市场的巨大潜力”,强调要“立足扩大国内需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当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把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而后在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又特别强调,要“把扩大国内需求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长期战略方针和根本着力点,增加有效需求,加强薄弱环节,充分发挥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作用”。
    可以看到,两次扩大内需的着力点有所不同,前次主要是依靠投资需求,而后一次则是依靠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和投资双向驱动。所以,扩大内需包括了扩大投资需求和扩大消费需求两个层面的涵义。
    2.有人说,扩大消费必然促进经济长期增长。如何看待这种说法?
    有观点认为应从扩大消费战略中寻求经济长期增长的动力。其实,扩大消费本身并不能直接促进经济的长期增长。
    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有两种情形:一是储蓄率和投资水平较高,导致人均消费水平较低;另一种是储蓄率和投资水平较低,导致人均消费水平较高,这两种情形都不利于实现人均消费最大化。相关研究显示,我国资本收益率大概在1%左右,大大低于经济平均增长率9%左右的水平。这说明我国当前的储蓄率和投资水平偏高,消费率偏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提高居民收入,使居民消费增长率快于经济增长率,从而在外需不足的情况下,解决当前生产过剩,为未来投资驱动经济形成良性循环打下良好基础。
    3.近几年,我国出现了奢侈品消费热,有人说,奢侈品消费担起扩内需、促消费的重任。你觉得呢?
    对奢侈品消费热要辨证地看。从大的方面来说,肯定是好事儿,说明我们国家富强了,人们更追求生活品质了,消费结构升级了,生活质量改善了,而且消费奢侈品之后心理满足程度甚至幸福感都有所提高。30年前我们不敢想不敢做的事情,现在变成现实了,原来觉得只有发达国家、资本主义国家才能享受的生活,现在我们自己享受到了。这是对我国30多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肯定,或者说是经济发展在消费市场上的回应。
    但从总量来讲,奢侈品消费群体占全部人群的比例很小,奢侈品消费总额占整个社会消费品消费额的比例也很小。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可能依靠奢侈品消费,不能将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点放在降低关税促进奢侈品消费上。我国不可能采取过度消费战略,也不能坚持消费紧缩战略,只能够坚持适度消费的发展战略。
    四、如何进一步促进消费需求增长?
  1.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中低收入群体收入过低已经成为扩大消费需求的瓶颈。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以合理调节企业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劳动力流动,尽快消除消费者在新旧体制交替期的不安定感。在研究中低收入群体消费需求发展变化的基础上调整产业结构,改善供需关系,着力解决消费领域存在的体制性约束和政策性约束,积极引导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观念,推进生活方式现代化的改革进程。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在增加农民劳务收入的同时将更多的家电等耐用消费品投入到农村市场,增加农民消费需求。此外,政府应加快城市化发展,积极发展小城镇建设,为农业产业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条件,使农村劳动力向其他部门转移,靠其他部门增加农民收入。还应加大对农村的教育投入,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劳动技能以及经营能力,拉动农村的消费需求。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问题。
    2.改革收入分配制度。首先规范初次分配秩序,根据“提低、限高、扩中”的分配原则,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缩小社会不同阶层间的收入差距。
    3.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住房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和健全,居民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负担比较重,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当前消费。为此应采取措施控制其对消费者的超额支出,对给人民基本生活成本带来巨大压力的消费进行控制。此外政府在住房、教育、医疗领域增加公共支出,有利于改善公众未来支出预期,有利于增加当期消费。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进程,提高社会居民对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信任度、参与的积极性和强制性,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从根本上缓解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
    4.积极调整投资和消费的比例关系。投资和消费的比例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它反映着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统一关系。长期以来,我国的投资率偏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减弱。这表明人民生活普遍提高的程度还不高,发展性消费和享受性消费还没有相应地大幅度扩展。因此,我们必须积极调整投资和消费的比例关系,适当降低投资率,提高城乡消费比重,在资金安排使用上要注重既有效扩大投资,又积极拉动消费。在投资和消费关系的合理变动中,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5.培育和扩大消费热点,引导理性消费。合理引导住房、汽车消费,扩大信息服务、文化教育、休闲旅游、体育健身等舒适性消费,大力发展社区商业、物业、家政、医护等服务性消费。全面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力度,把城镇居民住房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重视旅游消费市场开发,努力扩大大连地产服装、家电、食品、日用品、旅游纪念品,培养自主品牌,提升消费热点,培育能引领时尚的企业航母,扩大消费市场份额。建立完善鼓励绿色消费的政策体系,倡导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合理引导消费行为。
  五、重要论述
  1. 9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1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致辞指出,中国将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着力调整优化需求结构,增强消费需求拉动力。立足内需是大国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中国有占世界20%的人口,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4000美元,进入到消费结构升级的关键阶段,提高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都孕育着巨大的国内需求。我们将着力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把扩大消费与推进城镇化、保障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快发展服务业有机结合起来,力争使城镇化率再提高4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再提高4个百分点,使最终需求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


应该对人类的高尚行为心存敬意
——从范美忠问题说开去


    今年五月十二日,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到四川人民和全国人民头上,汶川大地震使八万多鲜活的生命变成了冷冰冰的尸体,许多家庭支离破碎,许多的父母痛失儿女,许多儿童孤苦无依。在全国人民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的同时,四川某私立中学教师范美忠的一篇博客引起了轩然大波。
  范美忠在地震中弃学生于不顾而率先逃跑,所幸该学校离震中较远而没有出现伤亡,之后范美忠在其博客中声称“除了他的子女,其他人即使是他的父母他也不会救”,范美忠的此番言论引起了网友观点的激烈交锋,支持的一方认为范美忠逃跑的行为并非个别,逃跑乃人之常情,其实话实说的言论没有过错。反对的一方认为范美忠的行为不符合一个教师的标准,应该取消其教师资格。那么,到底范美忠有没有错?其行为有错吗?其言论有错吗?应该以言获罪吗?
  之所以出现这种疑问,其背景是十分复杂的。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变化,自利行为作为人的一个基本行为已经得到多数人的认同,言论自由、不能以言获罪也成为社会的基本共识。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更有一些人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狭隘观念。这些思想意识中的模糊观念需要得到澄清。
  “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毛泽东曾深刻地指出。范美忠的行为是有问题的,问题不在于其逃跑的本能行为,也不在于其实话实话的言论,而在于其行为本身对人类的高尚行为没有心存敬意。高尚行为并非每个人都可以做到,但是我们实实在在真真切切地看到,在灾难中有一些教师为了保护学生而失去了生命,他们是应该得到我们尊敬的。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人类对于信仰的追求从来就不会停歇,人类对于高尚人格和纯粹人生的追求也从来不会停止。我们需要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大家的努力弘扬社会正气,树立崇高信仰。
  其一,要对大自然心灵仰慕。大自然是孕育人类的母体,大自然的和谐和美好是人类应该追求和维护的。大自然也是智慧和秩序的载体,人类的行为需要大自然的检验,人类需要向大自然学习。其二,要对未知世界存有敬畏心情。人类所知晓的知识只是浩瀚宇宙一粒微尘,人类还有很多的未知世界需要去探求。我们必须要在未知世界面前心存敬畏,我们必须要孜孜以求。其三,要对社会公正内心追求。社会公正是人类社会的根本价值,虽然实现完全的社会公正十分艰难,但是我们要以愚公移山的精神不断追求。其四,要有美好生活的精神寄托。美好生活的向往能够焕发人的斗志,我们需要为美好生活而努力,需要为我们的家人幸福快乐而努力,需要为社会的和谐和乐而努力。
  人类对信仰的追寻不需要理由,信仰就是价值本身。德国着名哲学家康德说“有两种东西,在我心中,愈思愈生敬畏之心,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我眼前常常浮现这样一副画面:一个老人,静谧的夜晚,仰望星空,默然肃立。这其中的纯粹,怎能不让人热泪盈眶?
 
                                                        道德自觉与自信


    阮青,中央党校哲学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清华大学等多所院校特聘教授。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教学,出版学术著作十余部,发表学术论文逾百篇。
    记者:近来,我们国家在社会生活中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引起广泛的争论,如老人倒地要不要扶、女大学生跳楼要不要劝,小悦悦事件的发生更是把这个争论推到了白热化。真的是我们这个有着悠久历史的礼仪之邦走到道德崩溃的边缘?对此您怎么看。
  阮青:我认为不是这样的。有这么多人关注这些事件,这么多人参与这次大讨论,这么多人对民族道德表现出关注和关切,就足以说明问题。可是,当我们静下来扪心自问:如果在马路上看到老人倒地,看到小孩躺在血泊之中,会马上伸出手去援救吗?许多人迟疑或选择走开,是因为谁也不知道给予别人援助的同时,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所以,大家处在一种深深的道德无力感之中。
  记者:我注意到您使用的词不是“道德崩溃”,而是“一种深深的道德无力感”,请问这种“道德无力感”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阮青: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也是复杂的。首先是普遍存在的信任危机。如果人们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扶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就会形成一个多向互动的网络,这个社会一定是稳定的、和谐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相互信任是一个健康理性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但是,如果人们之间没有相互信任,而是相互猜忌,总是担心别人害自己,人人自危,人人自保。结果是,能伸的援手不肯伸,能帮的忙不肯帮,人人成为冷漠的看客,人人也都可能成为被看客的冷漠所伤害的牺牲品。
  其次,中国社会发展的特定阶段决定着人们更加关注眼前利益。改革开放之前,长期的物质资料、精神生活的匮乏,环境封闭压抑了个体需求。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思想解放,带来了人性解放,长期以来受压抑的欲望以勃兴的姿态高调反弹,同时也出现冲破道德观念、政治原则、价值理想的现象。在这个过程中,许多人迷茫、彷徨、失落,甚至丧失了自我。结果,有的人不惜诬陷救命恩人,有的人以“碰瓷”的方式来欺诈普通人,有的人以假扮“乞丐”等身份来欺骗善良人;而这些普通的善良人很可能为了不再被诬陷、被欺诈、被欺骗而拒绝对需要救助的人施以援手;而其他人看到救助者落得的这种结局,也很可能成为冷漠的看客。
    最后是违背社会良俗的司法判案,使本来就很脆弱的社会信任体系更加脆弱。“彭宇案”、“许云鹤案”在社会中引起巨大的反响、高度的关注,可能是判案法官都没预料到的。其中要引起我们注意的信号,一是人们对新形势下,如何处理好传统的道德理念与当代维权意识关系的重视,这无疑是对改革和完善社会司法体制进行的理性思考;二是人们对以司法体制为代表的公权力的不信任。公权力公信力的下降,是我们在改革进程中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是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
  记者:当下大家常常谈到一个词就是“给力”,请问如何让道德给力呢?
  阮青:要加强国民道德教育,重塑道德主体,培养高度的道德自觉和道德自信。应该讲,中华民族在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道德教育体系。早在 1949年上海英文报纸转载《纽约星报》的文章,讨论“为什么中国共产党会取得胜利?”内容记述了美国远东问题战略专家对当时中国革命的看法。他们认为,中国共产党正在取得节节胜利,因为他们在开展群众运动的过程中,成长起来一股道德和文化的力量,造就了一支年轻有为的领导队伍,一个纪律严明和深为群众爱戴的政党。蒋介石到台湾后总结失败教训时说,“我们此次失败实在是我们自己打倒了自己。”其中,“丧失了民族的自信心,不知道民族道德的力量和民族精神的伟大”是重要原因。这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道德和文化的作用。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集中体现为道德自觉和道德自信。道德自信指道德的觉悟和觉醒,对道德的地位和作用、发展规律和历史使命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道德自觉是对长期历史积淀深深扎根于民族灵魂的对自身道德的充分肯定和自豪,对道德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极大勇气。一个缺少道德自觉和道德自信的民族,不可能成为一个伟大的民族,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记者:那么如何培养国民的道德自觉和道德自信?
    阮青:这当然是要通过教育、引导和规范,尤其是通过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和规范,使国民产生一种价值观的认同,从而把价值观作为一种内在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在这个方面中国传统文化有着优良的传统。孔子主张:“工欲善其事,必 先 利 其器”;“为仁由己”,“我欲仁,斯仁至矣”。肯定主体自身具有趋向“仁”的内在自觉性。“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即通过克制、约束自己的言行、欲望,使之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如此反复多次,礼中所包涵的道德精神就会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内化为人的素质,从而实现“仁”这个最高的价值目标。在这方面前苏联有着深刻的教训。苏共垮台后,有人总结其垮台的教训之一是,“有些东西把人说厌了,说烦了,说恨了”。今天,面对改革开放过程中社会所呈现出的价值观的多样性、多元性、差异性、异质性的客观现实,对国民、特别是对青少年进行什么样的价值观教育、怎样进行价值观教育,是我们必须思考和解决的一个关系民族未来的重大问题。
  其次,建设良好的规章制度来保证道德规范的实现。这需要社会制度的顶层设计为道德规范的实现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更需要具体制度的设计为道德规范的实现提供具体依据。这一点可以向发达国家学习。如 1836年的《德国刑法典》就有对见死不救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条款,1980年形成现在的“救助失责”款,其中包括为保护救人过失而专门规定的豁免条款,目的在于使人做好事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责任追究,继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者施以帮助。目前中国民众对相关立法的呼声非常高,深圳市已经就《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条例会在实践中检验、修正、完善起来。实践中必然会遇到许多新问题,每一个新问题的解决都是实践的伟大进步,对每一个新问题的新认识都是理论上的创新。
    再次,可以采取必要的、恰当的仪式,把道德规范通过长期的积淀而内化为主体的基本素质。新加坡的中小学生每天入学第一件事是朗诵《公民价值观》;美国人听到国歌一定要立正。这是一种仪式体验教育。仪式是价值追求的实现形式,能够使人产生一种神圣感、自豪感和归宿感;仪式又表现为一种公开的承诺,使人确立一种价值目标,为实现价值目标去拼搏;仪式作为一种价值观的宣示,确立一种行为规范,既可以得到他人的监督,又可以产生一种自我约束的力量。
    记者:领导干部在道德建设中如何起到表率的作用?
  阮青:领导干部必须重视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到民族道德素质的高低往往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美国文化学者丹尼尔·贝尔指出,资本主义精神中有相互制约的两个基因:经济冲动力、宗教冲动力。由此衍生出两种精神:贪婪攫取精神和禁欲苦行精神。两种精神共同推动着早期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后来,先是世俗法制社会碾去了神学的外壳,继而被工业时代的现实主义文学、实用主义哲学和科技理性割断了它的超验纽带。最后,二十世纪初兴起的享乐主义观念又彻底粉碎了它所代表的道德伦理基础,将传统的清教徒式的“先劳后享”引向超支购买、及时行乐的心理。这恰恰是古罗马与拜占庭文明堕落的先兆。正是这种状况导致民众成为“精神的漂泊者”。反观中国社会,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得到提高;另一方面,部分人也出现了信仰缺失、信念错位、精神懈怠、心理焦虑、认知迷茫等消极现象。如何重树信仰、确立信念、解疑释惑、疏通思想、端正认知、安顿心灵、振奋精神,是文化建设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我们党已经深刻意识到,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任务。这个任务的落实需要全体党员干部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奋斗。
    领导干部的道德水平引导、决定着民众的道德水平,要教育民众首先要教育领导干部。孔子多次强调:“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孟子也提出:“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毛泽东为全党确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中国共产党能够带领人民浴血奋战推翻三座大山的文化保证。实践证明,上行则下效,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对于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尚是至关重要的。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等也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能否经受得住这些考验和挑战,决定着党和国家事业的生死存亡。因此,在加强民众道德教育,提高民众的道德水平的同时,必须首先加强领导干部的道德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道德水平。
    最后,我还要强调一点,道德无力感并不单纯是个道德问题,要解决道德无力感也不是单纯依靠道德教育就可以完成的。道德软实力是以民族产业硬实力为基础的,民族核心竞争力是以民族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基础的。解决道德无力感需要社会各个系统的共同努力,是一个长期艰苦复杂的过程。


                                                    用法律武器拯救道德
        
    自彭宇案起,道德被绑架的事件时有所闻。近日又发生两起,一起已经查实,另一起一时难以查明。查实的一起,是江苏如皋司机救助倒地老人反被诬撞人,幸有车内监控录像提供证明其清白的证据。在铁证面前,该老人表示道歉,并送“见义勇为好司机”锦旗一面。事情就到此为止了。
  鉴于道德被绑架的事件在我们这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礼仪廉耻也讲了几千年的国度里已经一再发生,为了拯救道德,事情似乎不该到此为止。
    必须有一种机制,使绑架者付出代价,至少使其实施绑架时要冒一点风险而有所顾虑。为此,法律应该主持公道,让道德绑架者付出相当的代价。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对待一个老人是否过于严厉。
  我们应该把恻隐之心更多地给予已经伤痕累累的社会道德,而不应给予道德绑架者和戕害者。如果把恻隐之心给了诬陷者和戕害者,这对社会道德不公平。如果说老人是弱者,那么,当今社会的道德更是弱者。而且,与一个没有良心的个体相比,社会道德更重要。一个社会,道德水平的高低对于国脉和国运关系重大。很难想象,一个不讲道德、没有道德的群体能够在国际上拥有什么软实力,能够博得其他民族的尊重,能够以一个强者的姿态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了国家的昌盛、民族的复兴,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把恻隐之心给予道德绑架者和戕害者。
  或者说,人家已经道歉了,也就不必揪住不放了吧。固然,道歉总比不道歉好。但我们有理由怀疑该老人道歉和送锦旗是否真诚。须知,能够以怨报德而诬陷帮助自己的人,没有一点“功夫”是很难做到的。这个功夫就是铁石心肠,有足够的力量抑制住自己的良心,或者已经修炼到彻底打灭内心里残存的良知和良心,使其不得抬头以干扰自己的牟利计划和牟利行动。具备如此功夫的人,如果不是铁证如山,会作出道歉和送旗一类举动吗?因此,这样的道歉充其量只能在量刑时作为一种从宽处理的因素,而不能作为免予刑事责任的条件。
  人人都慨叹道德滑坡,同时人人都表示毫无办法。但长此以往总不是办法,总要有所行动。现在看来,舆论谴责已经不够,还必须动用法律武器,来点真格的,来点具有威慑力的。


                                                          发挥道德模范的社会辐射效应
    
    公民的道德水平,体现着一个民族的基本素质,反映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道德模范是时代的道德标杆,引领着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观导向,而坚持和提倡什么样的价值观,直接影响着公民道德建设的进程和成效。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证明,发挥道德典范、道德榜样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是提高公民道德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的道德状况还不能令人满意,但和谐社会的构建又需要良好的社会道德氛围予以支撑。近日,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揭晓,一批来自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英雄”脱颖而出,他们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道德模范不是高高在上的道德“神仙”,不是“高大全”式的遥不可及,他们的善行义举就体现在自身的日常生活中。每个公民只要愿意提升自己的道德素质和道德品性,将一般的道德要求化为切实的具体行动,经过不断的道德努力,都可以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
    对普通公民来说,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积极参与道德建设,关键是如何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主动地实践道德的要求、自觉地培育公民美德。道德实践的第一步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学会自尊、懂得自爱,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观。整个社会的道德环境与每个人微小的道德行为息息相关,涓涓溪流可以汇聚成汪洋大海,如果每个公民都能在道德上有所作为,全社会就能形成良好的道德氛围,这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石。
    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在一段时间内能够在全社会掀起关注社会道德建设的热潮,但更重要的是在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之后,如何将道德模范的“典型效应”扩展为持续长久的“社会辐射效应”。从道德建设的有效性角度看,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的契机,创新公民道德建设的机制和方法,积极发挥道德模范强大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要在各个地区、各个行业中发现和树立道德模范人物,开展地区性和行业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一个乡村、一个社区、一个企业和一所学校,都可以推举和评选出乡村道德模范、社区道德模范、企业道德模范和学校道德模范,这些道德模范对周围人的影响与感召更为直接,示范作用更容易发挥。
    二是尊重和爱护道德模范,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他们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支持。以国家和政府的名义评选和表彰道德模范,使道德模范们深切感受到来自国家和政府的敬重与关怀。道德模范们受到如此的荣誉和嘉奖,必将增强继续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和日常生活中做好道德模范的信心,自觉自律,持之以恒,并激发更多的公民践行善行义举。
    三是积极推进志愿者行动,调动公民参与道德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尊重公民在提高自身道德水平中的主体地位。道德模范是全国千千万万志愿者的杰出代表,他们能够主动地、自觉地做对社会和他人有益的好事,体现了新时代志愿者的道德价值。积极推进在我国城乡日益兴起的志愿者行动,是道德模范“典型效应”向全社会广泛延伸的有效路径。
 
                                                   重奖见义勇为当成扬善风向标


    10月22日下午,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综治委副主任苏志佳代表市委、市政府,前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东河道派出所,亲切慰问了19日晚上跳江救人英雄牛作涛的家属,并送上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和30万元慰问金。苏志佳郑重承诺,如果牛作涛的妻女愿意到广州工作学习,市委、市政府一定予以解决。(10月23日《广州日报》)
    退伍军人勇救落水女子壮烈牺牲的感人一幕,表明在当今社会,“见死不救”并非是一种常态,道德依然活在人们的心中,见义勇为仍然拥有执着的坚守者。广州30万元重奖救人英雄,并承诺解决其妻女工作、学习问题,是对牛作涛见义勇为最好的褒扬。通过“奖善”,激励和倡导见义勇为,广州之举不应成为个案,而应该成为引领全国的一个风向标。
    见义勇为者,有的因此受伤致残,给其今后的人生带来困难,甚至要比健康人付出多倍的努力;有的甚至为此献出了宝贵生命,给亲人和家庭带来难以承受的痛苦。见义勇为者的壮举感天动地,值得颂扬,但他们做出的巨大牺牲,更需要给予法律救济和制度抚慰。因此,广州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措施》,建立奖善机制,以此激励见义勇为,也是一项善举。
    一个社会要形成稳定的道德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不仅要有强有力的社会舆论监督,而且要求每个社会成员的自律。然而,当被救助者丧失了诚信和良知,还理直气壮地去伤害行善者时,受伤的行善者却显得孤立无助,处在被动挨打的位置,为自证清白伤神费力,社会的隔膜和冷漠就会在这里埋下种子。
    退伍军人牛作涛勇救落水女子,闪耀着人性的光辉,但这种善举不能成为“个唱”,而应引起人们的共鸣。若想舍己救人成为全社会的“大合唱”,需要奖善机制去激活。也就是说,对于见义勇为者,既要给予法律救济,更要给予制度关怀。
    首先,法律应彰显“惩恶扬善”的正义力量,司法机关要根据事实真相,支持行善者拿起法律武器替自己维权,将讹诈行善者的被救助者推上被告席,接受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审判。维护行善者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是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一种褒扬,更是对诚信社会的一种引领。
    更重要的是,当今社会,人们见义勇为时常面临这样和那样的顾虑,迫切需要有关部门通过政策奖励去进行正面引导和示范,倡导“人人尊重见义勇为,人人保护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当然,奖励见义勇为,不在金钱和物质的多少,关键是要让“奖善”制度化,制定具体化、规范化的奖善措施,以此激励更多人去见义勇为。
    “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这是社会对见义勇为者最好的褒扬。因此,我们不能仅限于给见义勇为者法律救济,不能仅限于给见义勇为者一个荣誉称号,而要运用救助、奖善机制,去帮助他们规划未来,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铺就阳光和关爱的坦途。让见义勇为者真正“善有善报”,有体面地劳动,有尊严地生活。


                                                 让“好心”不再遭质疑
    
    对于即将到来的2012年公务员考试,广大考生现已进入备考阶段,对于时事热点应该要多关注,把握时代脉搏,在公务员申论写作时才能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
  一、背景链接
    日前,由南昌开往上海南的K288次列车乘务员捡到旅客遗失在车厢卧铺现金数千元,铁路部门通过多方查找并联系失主,竟被拒接电话数十次,原因是失主把列车长当成了电话骗子。
  二、热点时评
    看了这条“好心人都被当成骗子”的新闻,多少有些五味杂陈,既欣慰铁路的列车工作人员拾金不昧,又为他们在寻找失主过程中的遭遇感到微微作“冷”。
    列车是一个流动的社会,也是一个文明的窗口,作为列车工作人员那样做,是他们的应尽职责,也是铁路服务旅客的应有之义。
    而之所以会出现那样的误解和周折,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在当前,社会道德感和正义感存在某种缺失,让人既不敢做好人,也不相信别人是好人;二是一些违法犯罪团伙利用人们的善良心,干了不少坑蒙拐骗的事情,给老百姓的心灵蒙上了一层阴影。这样,就使得人与人之间本来正常和谐的关系变得异常敏感和防备,尤其对于陌生人的打扰更多了一层“防火墙”。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解决这个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要努力构建健康向上的公民道德体系,弘扬人世间真情大义。通过类似各级媒体“走转改”等宣传活动,多发现一些身边真实感人、易学可做的亮点,哪怕很普通、很细微,却处处闪烁着人性的光芒,让善良与真诚在我们这个社会无处不在、蔚然成风。
    第二、要从法规上构建保护见义勇为者、情操高尚者的良性机制,支持、保护和激励人们多做好事善事,带给全社会“好人有好报”的强烈信号。
    第三,要从人际交往、行业约束和法律规范上,增强诚信度、公信力和威慑感,让那些坑蒙拐骗的行为无处遁形,让违法乱纪者得到应有惩处。这样,人与人之间就会多一份信任,社会就会多一分和谐。
    最后,铁路部门这次寻访失主的“好事多磨”启示我们,作为交通服务部门和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在公民道德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这就更需要铁路乃至社会各行各业携起手来,共同为我们这个社会的风清气正、人际关系的互信互助、人民生活的更加美好贡献各自的力量!


网络舆论生态


    受谣言影响,11月16日,沪深股市大跌,两市市场一天损失逾6000亿元。“一句话引发千亿股灾”并非个案。近年来,一些“权威人士”发出不当言论导致严重后果的事件屡屡发生。这让很多网友追问:造成这一后果,是谁的责任?
    “现在很多人一谈到这类事情,总喜欢把责任推给政府,觉得那是政府监管缺位,或者大而化之说这是全社会的责任,认为是民众自己要相信权威人士,以讹传讹。如果大家都这么看,情况只会越来越糟。”在中国传媒大学舆情研究所副所长何辉看来,要杜绝“一句话致灾”的情况,关键在于大家要客观地对待错误,“每个人都要从自身做起,行动起来,而不是都找一个大而空的‘沙包’来发泄。”
  中国青年报:在您看来,谁该为不当言论担责?
  何辉:这得看事件的性质。“一句话致灾”的罪魁不仅仅是权威人士。有时,一些专家在时间或采访的压力下,会出现语言组织上的失误。这时,媒体在发稿前就要有审核环节,对言论是否属实进行核实与追问。如果媒体只简单转述,消息误传的可能性会大增。更要命的是,有些人还会在转载过程中进行改写,使得一些言论越传越离谱。
    这种现象在网上更为明显。一个错误信息经过网络的拼贴和复制,流传范围可能比原先大很多倍。但网友更不可能像专业记者那样去核实信息。
    所以,如果传媒要保持自己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应重视一手的采访和消息的核实。现在转述的东西太多了,尤其是网上的,根本无法判断真假。
    另外,如今一些“权威人士”故意发布不当言论,为利益集团代言。如果造成严重的社会经济后果,他们应承担法律责任。各单位也应提醒员工对公开表达负责,对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人进行调查和追责。
    中国青年报:很多人认为不当言论频出,是社会舆论生态出现了问题。您觉得呢?
  何辉:简单地说,中国现在舆论环境的整体现状,是意见多元化、情绪激烈化,意见表达呈现冲突化。
    随着中国社会越来越开放,每个人的话语权大大增加。现在在微博等平台上,你的只言片语、残言断句都可以发表出去。意见表达的文化门槛越来越低。这就尤其需要大家冷静判断,不能意气用事、逞口舌之快,甚至对一些问题煽风点火、刻意渲染。
    拿前不久的“孔庆东爆粗口”事件来说,关键问题在于,他在表达激烈情绪时,我们的媒体在关注什么?如果媒体把报道重点放在“他骂人”,而不是“他为什么骂人”上,就是把公众注意力带向了问题的表面。现在对于很多事件,我们没对实质问题进行严肃探讨,而只停留在“热闹”的层面。一味追求吸引眼球,就会把公众导向猎奇和激烈情绪表达上,这些都偏离了初衷。
  中国青年报:近年来的很多不当言论或谣言,首先是在微博上流传开的。您怎么看以微博为代表的网络舆论生态?
  何辉:在微博上,一些发言者,特别是匿名发言者,往往只能靠发表激烈言论博眼球、引关注。其次,微博的言论通常很短,是碎片化的。如果你仔细研究会发现,微博上的很多表达没有背景、逻辑和结构。很多观点没有严密的关联性,只是在同一个层面上,通过观点的重复来强化别人的印象,而且观点通常是简单判断。
  另外,负面信息更容易传播,甚至被放大。因为人们看到正面信息时,往往不会反复去说,但在遇到不满和糟糕的事情时,很多人会一遍遍不断重复发泄。
  这些因素结合起来导致微博舆论显得负面消息多,但这并不代表社会全景。媒体有责任让公众意识到这一点。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周围有很多人都在努力工作,为社会为家庭作出贡献。可惜,对这些好的东西,人们通常不会急于表达。而在微博上,最容易表达的就是不满,因为“不满”能赢得别人的呼应和共鸣,这就造成负面信息的放大、沉淀和震荡。
  中国青年报:谁又该对微博的不当言论负责呢?
  何辉:意见领袖有一定责任。当前部分意见领袖的表达不够冷静客观。很多时候是各说各的,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导致这种情况,一方面有技术性原因,如微博的字数限制不便于阐述严密而有逻辑的观点;另一方面,一些意见领袖受到网民吹捧和鼓励,有意无意地使言论更具刺激性和倾向性。对于意见领袖,我想最重要的还是要自律,要考虑为言论的社会影响负责。民众也要客观地看待他们的言论,进行独立冷静的思考。现在网上有很多标语式、口号式的评论,大家应客观对待,不应简单听信、跟随。但很多时候是“知易行难”。
  中国青年报:要避免各种不当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后果,我们要怎么做?
  何辉:我们应有一种意识,中国发展到现在,肯定会有好的有坏的现象。关键问题在于我们的选择——是选择不断重复错误、放大错误,还是客观地对待错误并冷静解决。这完全取决于我们每一个人。
  现在一些人总是不断地说“坏”,想找一个“沙包”出气。一个典型“沙包”就是政府。比如,现在大家都在讲环境问题,把环境问题归咎于政府监管不力。可在责备政府同时,你个人愿意为此做出一点牺牲吗?比如少开车或不开车。如果大家都这么做,环境压力会小很多。对于为什么做不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可事实上,这就是把包袱推给别人。
  每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行动起来,而不是都找一个“沙包”来发泄。现在很多人一谈到这类事情,总喜欢把责任推给政府,觉得那是政府监管缺位,或者大而化之说这是全社会的责任,认为是民众自己过于迷信权威人士,以讹传讹。如果大家都这么看,情况只会越来越糟。我们得想想,如果一个社会90%的人都在骂,那他们骂的是谁?


                                                关于教育公平
         
    资料十二:关注“起点公平”
  毫无疑问,“教育公平”正日渐成为社会上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词汇。
  今年年初,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教育公平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教育部门要把怎样处理好教育快速发展和教育公平间的统筹和协调,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来抓。之后不久,“教育公平 ”四个字便频繁出现在各种媒体上,使用频率一路攀升。
  近年来,在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国民占有教育资源在城乡地区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公平日渐呈现失衡状态。据相关资料统计显示,占全国总人口60%以上的农村却只获得全社会5800多亿元 教育投资中的23%,而最为大多数人所关注的高考录取地区化差异问题则将教育不公平表现得最为明显:在湖南湖北四川等只能上当地一般学校的高考成绩,拿到北京可以上清华、北大 。人们还可以从“择校费”、“借读费”等众多名目繁多的收费问题上感受公平失衡。
  教育公平问题绝不可等闲视之。人们接受教育的差距对应着收入的差距,教育不公平的发展 又会反过来使收入不公平加剧,如果任由这样的“马太效应”循环不断下去,和谐社会的构建 将受到严重影响。
  因此,创造一个公平的受教育环境,就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我们不仅应该牢记“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真谛和实现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重在振兴教 育这一道理,更应关注在现有情况下如何缓解教育不公平问题。
    针对教育公平问题,教育部今年将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家庭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二是加大对高校贫困学生的扶持力度。2005年将会对全国3000万学生提 供免费教科书,同时对592个贫困县的家庭贫困学生免除杂费,并提供部分生活费。
  教育公平是“起点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如果作为社会个体的人在人生的起跑线上就得不到公平的对待,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我们应通过各种途径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应将教育公平问题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首要地位。在教育投资、规划、政策、管理体制等方面,不仅需要教育主管部门为教育公平做出决定和行动,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
  资料十三: 教育不平等扩大阶层鸿沟中国教育公平受关注
  教育部部长周济近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多次表示“要把教育公平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来抓”。同时,他也指出:“要改变现状,就要对教育投入、规划、政策做进一步改革,这不单单是教育部门的事情,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一)“三大不公”困扰教育
  梳理人们当前对教育公平性和公正性的种种质疑,大致有三大层面。
  首先是城乡受教育机会的不均衡--据国家相关课题组调查显示,近年随着学历增加,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现在,城市人口拥有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人数,分别是农村人口的3.5倍、16.5倍、55.5倍、281.55倍、323倍。
  其次是国家名校招生指标对广大“外省人”的不公。
  对于普通国民来说,国家正义的最重要象征之一,就是最高学府公正地向各地国民敞开大门。但现实是,多数省份的孩子考上名牌大学,要比大都市的孩子付出大得多的心血。
  除了城乡差异与招生指标的不公正外,还有一种不公正,它是由各种特殊招生手段造成的不公--也往往和“教育腐败”相挂钩。
    (二)教育不平等扩大阶层鸿沟
  “三大不公”当头,无疑使贫民子女升学门槛大为提高,向上流动的障碍增大了。上大学,现在不但要比较智力和勤奋,还要比较身份、户口、关系网、财力。教育本应 是推动社会公正的利器,为每个不分贫富贵贱的国民,提供改善命运的愿景,但面对“三大 不公”,教育的光芒却黯淡了,它失去了传统价值系统赋予其的道义色彩,反而造就与扩大 了阶层鸿沟。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4年7月28日发布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研究报告表明,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优势地位的阶层,其子女职业继承性明显增强,调查数据表明:“干部子女当干部 的机会比常人高2.1倍。”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陆学艺就此指出:户籍、就业、人事这3个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和教 育制度的不合理,使社会流动不畅,阻碍着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的形成。
  观察家们还指出,中国经过十多年的改革,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人事制度等都在逐步走向公平、公正,但与之相比,中国教育的公平性却在恶化。国民占有教育资 源严重不平等,造成公民在个人技能和劳动力资源方面的不平等,是社会合理流动的最大障碍之一。学者张玉林以讽刺的笔墨写道:“近10年以来,当大中城市重点学校的教师可以前往‘ 新马泰’旅游,从而展现城市中产阶级的富足和潇洒时,无数遭受工资‘拖欠’的乡村教师 却构成了各地上访队伍中令人瞩目的群体。”  乡村教师这支在传统社会曾担当社会整合作用的力量,现在却向着“不稳定”的方向转 化,这显然是一个“不祥的信号”。
  “目前这样一种不公平的教育资源配置制度,在全世界都是罕见的。”学者陆学艺感叹 。学者朱学勤也指出:高校是教育的最后一站,理应对此前阶段客观存在的教育上的不公进 行亡羊补牢,尽可能补救前衍,怎能再人为的继续扩大教育不公平现象呢?
  (三)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
  不少研究者指出,中国目前这种“教育不公”的体制,很大程度上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 “城市优先取向”的思路残余。
  据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调查,2002年全社会的各项教育投资是5800多亿元,其中用在占总人口不到40%的城市人口上的投资占77%,而占总人口数60% 以上的农村人口只获得23%的教育投资。
  相关资料显示:城乡分割办学制度使农村儿童一开始就处于劣势,从而使80%左右的农村适龄人口无缘参加高考。
  此外,令人迷惑不解的是,中国高等教育所获公共资源竟远远多于基础教育--为创办所谓“一流高等学府”,上亿财政拨款往往投给办学条件已相当不错的大学,而农村中小学 校危险教室改造的经费,则要通过农民集资方式解决。这也就是说,为了造就堂皇体面的大 学,其副产品可能正是乡村中小学的凋敝!从数据上看,中国的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平 均公共教育经费之比为1∶1∶23,而美国为1∶3∶2。
    还有观察者指出,长期以来,中国的教育和财政官员有种偏好,即人为地制造“重点”。于是我们听说这样一种荒谬的事情:一所普通中学不得不用10万元的可支配经费,去面对130万元 的正常运转需求;而它邻近的重点中学却可以得到1000多万元的“教育现代化工程改造”拨 款。与此相对应,在同一个城市,重点中学教职员工的收入,可能在相邻普通中学的五六倍 以上。
  农村地区亦然。县里大部分高中教育经费通常投向一两所高中,力求培养几个尖子,几个状元,结果“树起一根杆,倒掉一大片”。也就是说,农村地区的教育,不仅承受了城市给予的不公正待遇,还将这种不公正的模式可悲地复制到自己的体内。
  这一行为的逻辑是什么呢?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教育资源的掌控者们倾向于让自家子女入读 名校、重点校,便合力使“扶富削弱”的风气愈演愈烈。在某省,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财政部门向一所重点中学每年多拨款50万元,以换取本系统子弟优先入学的机会。
  在市场经济时代,随着农村劳动力广泛流动和城市化加速,这种偏袒城市居民、刻意制造学校等级的教育政策显然已失去现实合理性。
  对此,中国政府显然已有所意识,教育部日前表示,将把教育投入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农村,从根本上促进教育公平。在高等教育阶段,将力求建立一套完整的国家助学体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好的开端,但离问题的公正解决,还有相当遥远的距离。
  观察者指出:中国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喊了近20年,直到1998年底,教育部才公布高考改革方案,并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的招生考试制度”。此后,全国陆续形成包括“3+2”、“3+综合”以及保送生“综合能力测试”等多种招生考试。但是,改革一直没有触及非议最多的招生指标地域分配不公平等重大问题。
  武汉大学洪可柱教授对《南风窗》直言,中国现行高考制度仅仅具备形式上的公平,但实际采取的是分省定额、划线录取的办法,因此出现各省录取率和分数线的极大差异,加剧了地区之间原已存在的教育不平等,不利于当前和谐社会建设和中西部崛起的国家战略。
  洪教授尖锐地指出,国立大学是依靠全体人民纳税的政府财政来维持的,理应对全民平 等开放。而现在,一些大学以帮助落后地区培养人才为借口,搞分数线差异,“其真实目的,很大一部分是为了维护大城市的特权利益和小群体的特殊利益”。
  对中国教育改革历来存在的“虚幻性”,2005年元月毅然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辞去教职 的陈丹青教授在其辞职声明中有这样鞭辟入里的分析:近期教改种种“药方”,均移自西方先进经验。然实行易,见效难,因西方体制背后的 深层结构--学术自主、教育私立、市场机制等--中国无一具备,仅片面引进“教条”,一厢情愿强求,遂不免效颦画虎,两皆不似。而50年文化断层、教育滞后、行政结构尾大不掉、知识储备浅薄寡陋等历史包袱,并无本质改换,兼以“药、症”同体之效,诸般教条如急火猛药,过犹不及,尤添病源……
  有人将教育体制称为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显然,它已掩饰不了丛生的裂缝,也无法阻止多数人对此的质疑与抨击。
  (四)警惕扩散到系统末梢的腐败
  制度的缺陷长期没有纠正,自然滋生大量腐败行为。
  研究者指出:一方面,由于历史沿革,从20世纪50年代起,中国教育一直在绝对垄断当中, 不论是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还是教育思想、教学内容都在严格控制之下。同时,由于财政来源多元化,令相对短缺的资源逐渐向特权阶层倾斜,使国家教育离均衡的目标越来越远。
  变相包括中小学的乱收费和乱办学--所谓“兴趣课”,“特色班”,“名校办民校” ,“二级学院”,无一不是大行蚕食公共利益。
  对高校来说,近年在招生录取、学科设置、物资采购、基建工程、干部聘任方面,“猫腻儿 ”也越来越多。
  显然,中国教育早就不是从前的“清水衙门”了。但相关的监督、制约措施却没及时跟进, 使教育界对权力的制约落后于整个中国社会的改革进程。仅从一个小小数据就可以看出:据悉,中国不少高校,非教学的行政后勤人员竟然超过60%的比例。
  另外,大多数人还忽视了教育的腐败早已不仅存在于基建、招生这些较为明显的环节。 有教育界内部人士指出,腐败早已渗透教材教辅的环节--对于逐利者来说,这里有一座超 级大金矿。据南洋教育集团前董事局主席任靖玺估计:每年全国中小学生在教材、教辅等项目上花 费的钱突破1000亿元。根据2004年8月曝光的四川教材回扣案,教材和教辅回扣率约为30%左 右,如按此比例,每年有300多亿的回扣流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手中!
  任先生还指出,据报道,10年来教育乱收费超过2000亿人民币,但这些乱收费项目,还 没包括指定教材和教辅的回扣在内,如果加上这个数字,10年来的教育乱收费就应是5000亿元了!这一数字,足以养肥庞大的分利集团,并阻挠动真格的教育改革--这无疑是比5000亿 人民币贪污浪费更可怕的事情。  
  “教育腐败的实质在于权力失控。”《眺望》周刊最近在探讨“陕西省3年倒下7名厅级校长”问题时,如是结论。而结合上述教材回扣的问题,更应予注意的是,虽然高官腐败夺人眼球,但最可怕的,乃是某种腐败气氛在整个系统内的弥漫,最后变成一种无形的、人人都默认的规则化运作。
  假如每个班主任、课任教师都进入“售书提成”的环节,成为进入教室的“零售终端”,并享受提成带来的好处,那么,所谓“师道尊严”何由确立?腐败就会进入整个教育生活 的血管与神经末梢!
  所以,在记者看来,阻击教育腐败,最关键还不在于阻击行为意义的个体腐败,而是要阻击可能正演变为规则本身的系统腐败--比“害群之马”更大的威胁是悄然流行的“马瘟 ”。阻击教育腐败的目的,不仅在于恢复教育的公正性,更在于恢复古老的“师生之伦”: 教师的“束”应来自“传道、授业、解惑”的努力,至于销售教材与文具的“营业员工资 ”,则分文不应苟取!
  (五)让教育议题重返时代重心
  “教育公平”改革呼声急--有许多值得聆听、尊重和沉思的声音:发自广大的民间,发自富于良知和责任感的公民们的内心。
  2005年,武汉大学教授洪可柱等31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改进高考制度”的建议,包含“取消地域指标,重点高校实行联考,全国统一录取分数线”等一系列内容。建议公布后 ,深得广大民众支持,一时各地报纸纷纷辟出专版讨论。开春以来,还有更多温和或激进的改革呼声在积聚,在回荡。湖南“教育界五老”建议:在国家预算法中规定,国家每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 总值的比例不能低于4%,并应严格规定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恰当比例。
  全国政协委员崔琳在今春“两会”上提议:农民工子女上学收费应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公办中小学要尽快成为吸收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主渠道。著名教育学者杨东平建议:大学应可分为国立、省立、市立,其中,国立大学向全国公 平招生,地方高校可倾向当地生源。杨还认为中小学的“重点学校”制度完全违反义务教育 法,造成强烈的择校热,应该停止。保送生、特长生、定向生、国防生、三好生加分等政策 ,也都应予取消。以网上论政著称的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指出:应从农村开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广东民营教育家信力建先生则认为,只有建立至少省一级以上的公共财政,实现教育财 政划拨的整体均衡,才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公民教育或者国民教育。呼声较高的教育改革吁求还包括:
  --建立中央财政对经济困难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制度。
  --行政部门只能按照《宪法》和《教育法》对学校进行投入和宏观规范,不能以政策方 式进行具体干预和谋利。--大学应实行政校分开的制度,鼓励自由和创新的学术研究。
  --改革高考方式和内容,压缩考试科目、天数,增加高考次数,推行能力考试,减轻学 生负担,考试由民间机构组织,招生由大学自主。
  --尽可能地利用社会资源办大学,取消在高考招生、政策扶持等方面对民办教育的歧视 。
  --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应在所在城市平等就学。
  --立法规定社区参与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和监督。
  总之,人们向教育制度大声呼唤的,乃是一个崭新的“公共性格”,即公平地供给、公 正地选择、公开地治理的新国民教育体系。“教育的改革,关系到民族国家的深远利益,有理由发动广泛的社会力量来参与教育改革,吸收最大多数人的道德热情、聪明才智,共同铸造一个透明、法治的公共教育制度-- 和谐社会的理想就寓于其中。”洪可柱教授充满激情地如是呼吁。“有教无类。”我们期待着“教育公正”运动的开展,让平等受教育权重返时代议题的 重心。


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刻不容缓


  多管齐下,确保学有所教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建设相对不足的问题凸显出来,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就是这个问题的重要表现。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中小学辍学现象比较严重,尤其是女孩辍学现象严重,有的村没有小学,孩子上学要走几十里山路;有的家庭为孩子交大学的学费而背负过重的负担。这些问题是阻碍教育发展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刻不容缓。
  上学难、上学贵问题牵扯面广,情况复杂,究其原因:其一,虽然我们的教育投入一直在持续增长,但是我国人口多的现状决定了我国的人均教育资源还是不能满足要求;其二,教育投入的体制和机制存在问题,当前的教育投入既有总量不足,也有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师资和资金投入中心城市、富裕地区教育投入多,而偏远、落后地区投入相对较少;其三,教育管理的具体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教师师德建设、学校风气养成和教育收费等问题上还有不如意的地方;另外,“教育市场化”、地方政府片面的政绩观等观念方面的问题也是重要原因。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关系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关系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充分重视教育问题,切实改变当前“上学难、上学贵”的现状,具体要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切实转变观念。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摒弃极端功利主义的思维方式,要从人民群众的幸福,要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上来思考问题。教育是关系一个民族未来发展的大事业,发展教育也是体现了一个民族的大智慧。必要要加大教育方面的投入力度,要以“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的奉献精神致力于教育事业。要摒弃“教育市场化”的发展观念,政府必须要负起发展教育的责任。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以人为本是我们工作的指针,我们一定要为民族的伟大复兴积蓄力量。
  第二,要改革教育体制,形成有利于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首先要多种渠道加大教育投入,要保证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要加大偏远落后地区的教育投入力度,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教育事业。其次,要改革教育系统人才管理方式,要形成激励教师和教育工作人员乐教奉献的良好机制,要实现教育系统人员的合理流动,吸引社会各界精英人才加入到教育系统。第三,要建立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体制,“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一切为了孩子”。
  第三,要严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抓好落实。首先要把当前政府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这项重要工作落实好,要清理不合理的教育乱收费,要惩处相关责任人。其次,要加大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要通过各种方式筹集资金,要给学生创造机会利用勤工俭学锻炼自己,要确保没有一个孩子因为贫困而辍学。再次,要加强师德建设,要形成良好的学校风气,要切实关系教师和学校的实际问题,为教育的发展和孩子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教育事业是面向明天的事业”,教育事业必须要政府主导,必须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发展好教育事业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对于人民健康而快乐的生活,对于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共同努力,我们共同期待!


农村教育问题


  【背景链接】
  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占到全国人口数的70%,他们的教育问题是影响整个国家教育发展水平的关键所在。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农村教育,采取了很多切实措施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力度,农村教育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的成绩。但是由于经济社会的原因,特别是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现实影响,再加上一些农村地区自然条件也比较差,总体上,农村教育落后的面貌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原因分析】
  农村学校生源逐年减少。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广大农民在国家惠农政策的激励下,生活日渐富裕起来,而富裕起来的农村家庭为了使仅有的一个孩子能有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越来越多的家长把孩子送进城镇读书,这是现在农村生源严重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农民在土地上的收益越来越少,很多的农民进城务工已不是新鲜事,它已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股主要力量,这一部分孩子跟随父母打工融进城市,也是造成一些农村学校的生源急剧下降的原因。部分家长教育观念的落后,部分家长,尤其是偏远山区的家长关心的不是学生的成绩,而是学生能不能尽早替家里分担经济上的困难,这也是一方面的原因。农村教育原本落后,在校生锐减后公用经费投入减少进一步拉大城乡教育差距,从而导致更多的农村学生涌向城市求学,形成恶性循环。
  师资力量薄弱。目前农村师资队伍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上世纪70-80年代由民办转为公办的,现在都已五十岁左右,许多学校四十五岁以上教师占总数70%以上;二是任语文、数学课目的教师占到全校教师总数80%,音体美、英语教师十分缺乏;三是近年来毕业的一批具有本、专科学历的新教师,教学经验尚有待积累,而由于编制限制,部分人进不了教师队伍,少数即使进了农村学校,往往也难扎根,通常是干了几年,在教学上比较成熟了,就设法离开农村学校;四是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流失严重,有的学校已经没有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造成这种状况,一方面是因为城区学校待遇高,教师要求调往城区;另一方面,只要是在教学上有闪光点的教师,城区学校都会想方设法来“挖”走。最主要的原因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由于农村环境及生活条件较差,不能吸引、留住优秀人才。
  农村学校硬件设施落后。与城市相比,农村学校教学设施陈旧,教学设备缺乏,严重地限制了教师教学,从而影响教学质量,阻碍学生拓展知识面。农村学校图书陈旧,试验、电教仪器不完备,多媒体设备缺乏,学生计算机比例远远低于城区学校,农村小学计算机和多媒体教学设备更为不足。有些学校,虽然配备了少量多媒体教学仪器,但由于缺少必要的维护和仪器的落后,不少课程都无法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所谓现代化的教育设施也是绣花枕头,成了摆设。教学环境上,农村中小学校舍差。在学区合并以后,有的寄宿制中学仅仅有一栋教学楼而已,学生的住宿、就餐条件极差。
  学生素质参差不齐。学校方面。在农村,学校教学设施陈陋、根本满足不了正常的教学要求。比如像物理化学这样的课程,而要做很多很多的实验,但很多学校,有的甚至是重点中学也不能完全满足这些需求,很多的功课只能靠听老师讲,自己很难独立地动手操作。家庭方面。由于农村许多家长文化水平低,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错、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这种“高压”,造成孩子的心理畸形。双亲都外出打工,而把孩子留给爷爷奶奶或其他亲属抚养,这就造成了留守儿童。而据最近的调查显示:目前中国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将近2000万,当中有84.6%的孩子由爷爷奶奶等隔代亲人照看,15.4%由亲戚代管,有少数甚至是独自一人生活。这样的一个局面如何能保证孩子们正常地接受教育。大多数爷爷奶奶非常溺爱自己的孙子孙女。最多照料他们的衣食生活。对于学习及道德品格上的教育可以说是一项空白。学生自身方面。这些儿童缺乏必要的社会及法律知识,他们拉帮结派,打群架,喜欢逞能。由于没有家长的管束,不知道包容,不懂得谦让,道德水平极低,与整个社会格格不入,给中国农村的教育带来许许多多的麻烦。
  辍学之风抬头。个别地区的农村贫困生的失学率高达30.4%,辍学的学生基本上都是20世纪90年代出生的那一代,他们的父母有的过去还能读到高中毕业,而他们之中有数量可观的人初中还没有读完,由此导致的劳动者文化素质的下降对未来中国发展的影响,确实令人担忧。有社会学家指出:“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因教致贫、因教返贫现象。某省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由于教育因素返贫的农户,占返贫总数的50%。”农民寄希望于教育使他们的子女另寻出路的想法靠不住了,于是“辍学”之风抬头。
  【对策解析】
  第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义务,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农村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以后,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上来,放到办好本村本乡的教育事业上来。中央认为,在新的经济和教育体制之下,各地将有充分的可能发挥自己的经济和文化潜力,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据此,乡(镇)人民政府及所辖各村民委员会必须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实施《义务教育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责任,具体组织领导本区域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工作,切实巩固和提高普及初等教育成果,加快乡级初中的建设。
  第二,合理规划办学校点,为流失学生创造上学条件。学校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开办。撤销人口稀少地点的完小,改为单小或者直接不办。把力量集中在人口密集地点开办住宿制学校。这样解决了一部分因父母外出务工流失的学生跟父母走的问题,也节省了师资等办学条件。
  第三,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农村税费改革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投入问题的根本解决,初步形成了“政府办学、经费保障、因地制宜、加强管理”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近年来,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明显增加。但是政府的投入与农村教育欠帐之间的矛盾仍比较突出。有资料表明,我国人口多、教育规模大,国家整个教育经费投入,相比世界发达国家明显要少。但在国内比较,城市教育经费远比农村宽松。教育发展的最大制约,就是经费短缺。体现教育公平的第一要素,就是经费投入的最大平衡!因此,农村教育要尽快走出低谷,真正实现根本振兴,首先,要确立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经费投入主渠道、并相对于过去明显加大投入等政策。其次,多方筹集集资金。就目前农村学校的困窘状况看来,想单纯靠国家政府扶持是远远不够的。要积极挖掘自身的教学特色,吸引社会上的团体,组织,企业甚至个人要校进行教育投资。
  第四,统筹城乡教育资源。这是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内,农村学校的重中之重工作。面对当前城乡教育情况,就要积极制定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基本办学标准,改变农村教育被城市教育边缘化的厄运!要在公共教育资源上要统一协调分配,增强区域内城乡教育资源的共享。增强城乡教育者之间的流动性,让城市教师有义务在农村教学,这样能够保证各校之间师资和教育水平的相对均衡。促进硬件资源的共享,实现图书资源、教学设备等的协调分配。


关于医疗改革


  资料十四: 抑制药价虚高需系统性医疗改革
  要从根本上抑制药价虚高、解决“看病贵”难题,有待于进行系统性的医疗体制改革,而药 品降价硬被看做是这一改革的肇始。为什么说取消医院对药品加价的做法是更重要的改革举措?因为药价虚高的主因不在于药品的出厂价奇高,而在于医院长期以来实行“以药养医” 的体制。在患者购买的药品价格中,出厂价约占30%,另有70%则是由中间流通环节和医院 加价赚取。由于国家政策允许药品加价(一般加价幅度为15%),作为医院的收入,致使医 生倾向于给患者多开药、开贵药,在一些医院的收入构成中,卖药收入占到了45%~70%不 等,无怪乎老百姓惊呼“看病贵”了。
  由于发改委拟降低的是药品的最终零售价,此类降价行为若能配套出台取消药品加价的举措 ,价格降低的效应可能会被取消加价部分地冲掉,药品的出厂价格不致受到太大影响。然而 ,政策常常不够配套。中央及各地物价部门管理药品的价格,卫生部系统管理医院对药品的销售与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理药品的生产标准和市场流通。而解决老百姓“ 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只有求助于系统性的改革措施,这需要国家设立综合性的医疗 改革领导机构。
  单项改革难收实效。例如,单纯降低药品价格,难免不影响药厂的赢利甚至生存。我国现有 制药企业近7000家,规模普遍偏小,技术研发能力低,大多靠仿制药品来压缩成本。药品批 发企业约有1.6万家,竞争激烈,主要靠折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赢利。再如单纯取消药 品加价,则医院收入势必大幅降低,如若财政拨款不予增加,医院必将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看病贵”仍是难题。
  希望已经显现。据韩启德副委员长透露,国家在拿出200多亿元建立疾病预控和医疗救助等公共卫生体系之后,已将医疗资源投入的重点转向建设城镇社区医院和农村合作医疗系统。的确,公民享受基本医疗的药品和服务的价格应该得到控制,这在西方发达国家如此,在不 富裕的印度亦复如此。控制公民的基本医保费用支出,有待于国家的财政扶持和医院的非赢利定位,有待于良性的医药流通秩序的重构,有待于对《医保目录》药品的价格规制,即有待于系统性的医疗改革。
  此外,这种系统性医疗改革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政策的形成机制,如药品价格的形成机制 。
  曾有制药企业以“侵犯企业财产权”为由,质疑物价部门限制药价的合法性。此次行业协会 上书也提出“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药价应主要由市场决定”。然而,医药行业不但具有信息 严重不对称的特性,而且涉及公民的医保福利,政府干预难以避免。关键是政府的公共决策 需要充分沟通与协调的机制,才能避免对相关利益者如药厂、医院或患者任何一方造成重大 利益损失。正是基于政府定价涉及复杂的成本和流通差价率调查,我国《价格法》要求建立“听证会”等制度,而行业协会的活跃为这种意见沟通与利益表达提供了组织条件。


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势在必行


   多管齐下,确保病有所医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建设相对不足的问题凸显出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就是这个问题的重要表现。“头痛感冒,一年挣得都花掉”,“小病拖,大病捱,重病才往医院抬”,“得个阑尾炎,白耕一年田”,这些顺口溜深刻地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看病难"问题的无奈。
  (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问题迁延日久、问题严重,)医疗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之所以如此严重,究其原因:其一是“医疗市场化”的观念偏差,政府放弃了提供公共医疗服务的责任,把医疗推给市场;其二是医疗卫生行业在体制制度上存在问题,以药养医、管办不分、垄断经营、经营无序;其三是在医生培养使用和医德医风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人命至重,有贵千金”,医疗是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挖出病灶,扶正祛邪,确保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第一,必须要转变观念。政府要切实负起公共医疗服务的责任,要切实改变以前借"医疗市场化"的名义而摆包袱的行为。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政府提供给人民公共产品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不容推托,不容逃避。
  第二,必须在体制制度上下功夫。要贯彻医药分开、医院分开、管办分开和打破垄断的原则,要实现人员的合理流动,要在严把医疗卫生行业准入关的同时打破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垄断,要通过充分竞争使患者得到实惠。
  第三,要在医药卫生行业的管理上下功夫。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要治理药品回扣行为,从严查处,从严管理。各级医院要以人为本,要克服惟利是图而轻视人的生命的思想。政府要对药价进行控制,采取措施降低药品价格。
  第四,要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系统,在农村推广合作医疗,逐步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要加大农村偏远地区医疗投入,建立村卫生所,解决各地的常见病、地方病,保障低收入者的医疗服务。
  总之,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建设的重点,必须要政府主导,企业和行业配合,全社会联动,相信通过努力,看病难问题会得到逐步解决,我们共同努力,我们共同期待!
 
                                                             网络售票


  【背景链接】
  2012年春运开始,铁道部之前承诺的2011年底前实现火车票网上销售,也已经成为现实。足不出户7分钟就可以搞掂火车票,对于以往饱受买票难的乘客来说无疑是好事,但是在实际网络购票时一会儿网页打不开,一会儿显示用户过多请稍后再试,一会儿吞钱不吐车票,一会儿又身份信息被抢注。忙乎半天,急得一头汗,火车票就是不到手。怎一个烦字了得?
  【热点评述】
  网络购票正遭遇漏洞频出的尴尬,虽惹烦却不惹恨。乘客烦的是网络故障,却不会痛恨网络购票本身,网络购票恰恰是民意所向。与公众的期待相比,铁路部门应当在订票、付款、取票的各个环节,汲取教训,查漏补缺。
  年年春运一票难求。有时排半天也排不到票,有时排在第一也被告知没票。乘客太多而运力有限固然是重要因子,但形形色色的各级各类票贩子却“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也因此,实行火车票实名制、拓宽购票渠道等,几乎成为全民呼声。在多年呼吁与期盼中,今年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
  从目前施行的现状来看,频频出现的各种漏洞,说明网络购票的相关制度、技术、措施都还有不小的欠缺。如果用寻常的眼光看去,没有准备好的制度办法,的确是不宜过快出台的。然而,铁道部这样的革新动作,可以看做是非常之举。在过去的一年中,铁路部门经历了许多令人难忘的事,这些事传导到公众层面,更加剧了人们对“铁老大”的固有认识。在这种情势下,铁路部门急欲以新形象改变固有印象,以顺乎民意的新举措赢得社会公众的肯定,这种迫切心情是可以理解的,这种顺应民意的办法也是值得赞许的。
  实名制、网络购票等的出台,铁路部门终于用实际行动回应了民意的期待。有了这种态度,改进、优化制度和办法,也该不在话下。铁路部门既开了与民意同频共振这个头,就要好好走下去,在公众期待的目光中走得更好。
  面对诸多新问题,铁路部门的确也加紧改进。铁道部称正在增加网络带宽,对抢注身份信息也拿出了解决办法,这都是可称道的。与公众的期待相比,铁路部门可以考虑得更前瞻、更周全一些。应当在订票、付款、取票的各个环节,汲取教训,查漏补缺。切实方便旅客,或许就是增加自动出票机这种设备上的补充,或许就是让更多银行卡的用户能够支付……为了让大家订得上票、拿得到票,也应学会“多条腿走路”,多渠道完善售票机制。


贫困生的补助问题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生。
  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的营养不良问题,曾引起媒体广泛关注,民间公益力量也积极介入。但总体来说,民间公益力量很难解决量大面广的贫困生营养午餐问题,也难长久维持。要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但是政府愿不愿意接手?是由各地政府筹资解决,还是由中央政府统筹解决?大家普遍心中没底。国务院这次会议给出了答案,也让公众的心变得踏实。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试点所需全部资金160亿元由中央财政承担。
  国务院统筹农村贫困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做法,反映出我国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推进教育公平的新思路。首先,它加大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统筹力度。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一直以县乡财政为主。据有关统计显示,在2006年之前,县乡财政占义务教育经费的80%左右,导致义务教育存在严重不均衡。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加强中央财政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统筹力度,是最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且有保障性的做法。法国中央财政承担了70%以上的义务教育经费,并把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直接划拨到教师的个人账户。日本中央财政负担了全部义务教育半数以上的经费,包括教师工资、学生补助和奖励、学校基本建设费、图书经费等,此外还承担了全部的教科书经费。
  其次,改变“给政策却不给资金”的教育管理办法。此前在类似的教育问题上,中央政府往往出规定,却不明确具体的经费投入。比如,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问题,中央规定“流入地为主,公办为主”,这使得流入地政府缺乏长远积极性,因为流入人口越多,地方政府承担的投入责任就越大。该政策推行多年来,打工子弟的求学难一直难以根治,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省级(或中央)财政统筹,且建立学费随学籍走的机制。如果在解决农村贫困生的营养问题上,中央还是只出规定或政策,那这一好政策就可能一直悬在空中。
  可以预见,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会更大。如果继续这一趋势,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在2012年达到GDP4%的目标也就有了保证。
  此外,鉴于以往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存在诸如中职助学金的冒领、义务教育经费遭到层层挤占和挪用等问题,要把这笔投入真正落实到每个学生的饭碗之中,还必须建立公开的财务管理体系。国务院会议也强调要“全面公开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经费账目及配餐标准,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在这方面,一定要吸取贵州遵义一所小学食堂给学生吃烂菜的教训,最好的做法,就是建立家长参与饭菜单的确定以及监督饭菜质量的机制。


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如何发布信息


  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应该做什么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似乎进入了突发公共事件的爆发期,突发公共事件连年不断,层出不穷。比较著名的有常德特大杀人劫钞案(2000年)、广西南丹特大矿难(2001年)、全国非典事件(2003年)、阜阳毒奶粉事件(2004年)、哈尔滨水污染事件(2005年)、禽流感疫情扩散(2005年)、四川汶川大地震(2008年)、贵州瓮安“俯卧撑”事件(2008年)、新疆袭警事件(2008年)、湖北石首事件(2009年)、甲流疫情(2009年)、云南躲猫猫事件(2009年)、湖北邓玉娇事件(2009年)、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2009年)、上海闵行倒楼事件(2009年)、呼和浩特越狱事件(2009年)、上海钓鱼执法事件(2009年)、河南伊川“3?31”特别重大煤矿事故(2010年)、福建南平凶杀案(2010年)、王家岭煤矿透水事件(2010年)、西南五省大旱(2010年)、青海玉树大地震(2010年)、陕西幼儿园凶杀案(2010年)、“我爸是李刚”事件(2010年)、上海火灾事件(2010年),等等。尤其是从2008年以来,全国性突发公共事件似乎呈井喷之势。
  在突发公共事件面前,个人的力量和作用是微弱的,需要动用社会力量、国家机器甚至是国际组织来解决相关问题。其中,政府的作用非常关键,不可缺失。判断一个政府的执政倾向、执政能力和执政效率,通过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可以管窥。实际上,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一个国家和政府的最基本职能之所在。英国著名哲学家约翰?洛克说过:“人们之所以联合成为国家并服从政府的统治,最重大、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保护他们的财产。”法国政治学家卢梭也说过:“政治联合的目标是什么呢?那就是对它的成员的保护和使之繁荣。”
  我国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更是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基本利益作为执政兴国的基础。《党章》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政府需要面对和解决很多问题。包括对公共事件的确认、启动应急预案、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信息沟通和发布、危机监控、善后处置、恢复和重建、调查与评估等。其中,信息沟通和发布,就是政府面对媒体、面向公众披露与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的重要环节。是媒体和公众了解事件信息的最权威和最可靠的渠道。由于突发公共事件事关大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甚至关涉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的问题,党和政府必须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政府应向媒体和公众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与事件相关的信息,及时报告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这是人民政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政府官员如何对待信息公开
  近几年,我国一些地方政府面对突发公共事件,表现不尽如人意。尤其是在信息的发布和公开方面,失分颇多,广受世人诟病。有的地方政府甚至陷入了自欺欺人、前后矛盾、非常尴尬和被动的地步。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方面,一些政府官员或者害怕承担责任,或者怕引火烧身,造成官位不保,容易陷入认识上的误区,存在着对于信息公开的错误认识。在面对媒体和公众舆论对于信息公开的吁求时,一些政府官员采取了以下不当对策:
  1.“鸵鸟”策略:对于突发公共事件,有的政府官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装聋作哑,拒不承认。犹如鸵鸟一样,看见危险临近,把脑袋深深地埋入沙土,不愿意相信事实,不敢面对事实,不承认当地发生了公共突发事件。
  2.“泥鳅”策略:有的地方发生了公共事件以后,一些政府官员怕得要死,吓得要命,不知如何向社会和媒体交代。看见媒体记者,犹如遇猫之鼠、入泥之鳅,立即绝尘而逃,奔走四散,唯恐避之不及。
  3.“袋鼠”策略:对于突发性公共事件,有的地方官员生怕为外人所知,极力把事实真相掩盖起来。就像大袋鼠一样,把小袋鼠装起来、藏起来,遮遮掩掩,躲躲闪闪。有的政府官员为了保官保位,甚至对于自己的上级也不说实话,对于媒体和公众更是坚不吐实。面对记者的提问,要么轻描淡写,藏头露尾;要么“坚壁清野”,“无可奉告”。
  4.“壁虎”策略:对于突发性公共事件,有的地方政府力图“丢车保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承认存在一些小问题、小事情、小事故。公布的事实和数据大为缩水。就像壁虎断尾一样,为了“大局”和“整体”,舍小存大,舍末留本。近年,内地一些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和地方政府在上报伤亡人员数字时,经常少报瞒报,就属于这种情况。
  5.“麻雀”策略:有的地方对于突发性公众事件,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官员之间互相推诿指责,各说各的理,各唱各的调。向媒体和公众发布信息时,也不统一口径,互不通气,各自为战,叽叽喳喳,信口开河,让人真假难辨。有的事实还没有调查清楚,就妄下结论,煞有介事地发布所谓权威消息,结果事情越弄越糟,越发不可收拾,最后给自己乃至给政府造成极大被动,给社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6.“鹦鹉”策略:有的政府官员在处理和对待突发公共事件时,完全没有自己的主张和观点,一切唯领导和上级马首是瞻。在对外发布信息时,一切看上级的脸色行事,完全照搬照抄照读上级的文件和指示,就像鹦鹉学舌一样,生怕漏掉一个字,也生怕多出一个词,老是重复设计好的那几句话,简直成了会走路的留声机。
  普遍说来,对于突发公共事件,一些政府官员出于“害怕”和“自保”的心态,本能地抗拒媒体,疏远记者,不能够科学、理智地对待信息公开问题,总以为突发公众事件是“坏事”、“丑事”。对于这样的事件,他们不知道怎么说、说什么,生怕一句话说不好,弄得上怒下怨,引火烧身,轻则内辱外羞,重则丢官失位,身败名裂。说到底,还是党性和执政观念问题。不能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和公众利益的关系,做不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何对待突发公共事件,是否敢于承担责任,能否坦然面对媒体和公众,是考验各级政府和相关官员的一块“试金石”。
  政府部门如何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是一种政府行为。目的是为了及早让社会公众了解与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最大限度地增加事件的透明度,减少民众的恐慌和疑虑,增进公众对于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有利于事情的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干扰和不必要的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在进行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建立发言人制度。针对某一特定的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政府部门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专人作为该事件的新闻发言人。各级政府应把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作为常态工作抓起来。早在2003年1月9日,李长春同志在全国对外宣传工作会议上讲话时就指出:“要建立健全对外新闻发布机制。新闻发布要做到经常化、规范化,要建立国务院新闻办、各部委和地方政府三个层次的新闻发布机制和工作程序。涉及党和国家重大政治事件和重大经济活动等内容的新闻,要由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向国外记者介绍情况”。
  对于新闻发言人来说,平时就应该有预案、有储备、有准备、有培训、有演练。一旦发生突发公众事件,立即启动预案,进入发言人状态。在对外发布新闻信息时,一定要统一口径,不要话出多门、语出多人。涉事信息应全部由新闻发言人对外公布。因为新闻发言人掌握的信息最全面、详尽,最为了解事件的情况,他受到过专门训练,能够应对复杂局面。作为新闻发言人,其发布的信息也具有可信性、权威性。
  组织好新闻发布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很多情况下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议,由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记者公布出去的。如何召开新闻发布会,是一门学问。其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应做好准备:
  确定新闻发布的主题。这次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讲什么,讲到什么程度,拟发布的信息有没有新闻价值,这些都要考虑。
  组织好新闻发布材料。有关书面材料应事先仔细研究和推敲,经领导审定。该书面材料应向记者散发。不要为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记者各准备一套材料。记者们如果发现他们拿到的材料和发言人的材料不一样,会立刻产生种种联想,挖掘各种“隐情”,并会想方设法搞到发言人手中的材料。
  确定新闻发布人。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新闻发言人可能不止一个。要确定某一个新闻发言人作为本次会议的主要发布人,其他发言人可进行补充。主要发布人应坐在发布台上最显著、突出的位置。主要发布人不仅对于该事件的情况非常熟悉,还要熟悉政策,大局观念很强,具有随机应变的能力。新闻发布会不是一般的工作会议,与新闻发布内容无关的领导不要在发布台上就座。
  设计好应答提纲。对于记者可能提问到的相关问题,应做好功课,有备而来,设计好应答的提纲。有关的数字、时间、概念、名词和基本事实,与会发言人应烂熟于心。重要问题的答问,应设计好应答顺序和深入应对策略。对于邀请的记者拟提出什么问题,可以事先有所了解。
  确定与会媒体范围。拟邀请什么范围和性质的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以及与会记者的数量、层次,组织发布会的政府部门可以控制。是否邀请境外媒体、网络媒体,要特别慎重。
  做好会务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的后勤和技术保障工作也很重要。要根据事件的性质、发布会的规模、拟邀请记者的层次,安排好发布场地。要准备好发布台、席卡、座位、话筒、灯光、电源、音响、空调、主题板等会务器材和用品。如有境外记者参与的新闻发布会,还需要准备好翻译人员。
  把握信息发布的基本策略。政府部门在向媒体和社会公开涉事信息时,应把握这样的基本策略:早说事实、慎说原因、细说道理。
  早说事实就是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部门在明确了事件的基本性质和基本情况后,应尽可能早地把基本事实向社会和媒体公布。这种事情越早说越有利于安定人心、稳定秩序。2005年11月发生的“哈尔滨水污染”事件,就是因为政府晚说了事实、瞒报了事实,才造成了民众的极度恐慌。11月21日中午,哈尔滨市政府得知松花江上游污水团将于30小时内到达冰城后,通过电视向社会发布政府公告,宣布因“市政供水管网检修”全市停水4天,引起了市民的纷乱猜疑,继而引发了市民的疯狂大抢购。迫于情势,11月22日凌晨,哈尔滨市政府发布了第二份政府公告,向公众承认了由于上游化工厂爆炸导致松花江江水污染的消息。并告知市民政府正在设法采取措施,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真实消息一出,各种谣言顿时云消雾散,市民的恐慌情绪很快稳定下来。
  2011年3月11日,日本本州岛东北部发生地震、海啸和核泄漏事故后,我国部分省市一度谣言四起,有网民传言日本核辐射将造成海水污染,从而很快引发了上海、杭州、南京等地的碘盐、碘片抢购风潮。先前在超市一元多一袋的碘盐,一夜之间涨到了十多块,而且还断货,一度造成了广大群众的心理恐慌。为了稳定民心,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解释我国人民群众食用的碘盐主要来自内陆的矿盐和湖盐,海盐非常少。上海的碘盐储备充足,市民完全可以放心,不必抢购。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同时表示,对于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3月17日,韩正市长专门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充足,确保食品安全。与此同时,各部门要做到第一时间信息公开,让群众知情,让群众放心”。正是由于措施得力、反应及时,这起碘盐抢购风潮几乎在一夜之间得到了平息。碘盐抢购风潮的化解,成为上海处理公共危机事件的典范之作。
  慎说原因,就是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对于突发公共事件所产生的原因、过程等深层次问题,不要妄下结论和判断。有些事实,要等专家、技术人员算出分析数据和做出监测报告之后,才能做出判断。在引发新闻事实的原因上,如果政府部门前后发布的消息不一致,甚至完全相反,会造成恶劣影响和不可挽回的损失。2008年6月贵州瓮安“俯卧撑”事件和2009年6月湖北石首事件之所以愈演愈烈,弄到群情激奋,出现严重打砸和焚烧事件,局面几乎失控,就是因为民众不明事情真相,政府有关部门妄下断言,引起民众极度不满所致。
  细说道理,就是政府在与媒体和社会公众沟通的过程中,针对突发公众事件和民众关心的问题,从维护民众的利益出发,详细解释有关政策、法律和制度,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原因,化解民众的不满情绪,尽可能地做好安抚和善后工作。2009年6月,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小区的13层在建商品房出现整体倒塌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事件发生后,该楼业主纷纷要求补偿,周边几幢楼房业主也纷纷要求换房、退房。上海市委、市政府对于“倒楼事件”非常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和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迅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建交委、市安监局、闵行区政府等有关部门和专家立即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从规划、施工许可、招投标、资质管理、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逐一审查,并依法公开严肃处理”,并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的相关信息”。
  “倒楼事件”发生后,上海市和闵行区政府做了许多化解工作,耐心向涉事业主解释倒楼的原因,会同开发商提出了具体的赔偿方案和换房措施。到2009年11月,赔偿工作基本结束。直接与“倒楼”案相关的41户居民有18户退房,另外23户在小区内换房,事情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
  总之,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问题,是一门学问,也是一门艺术,事关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也事关政府的形象和执政基础,需要各级政府部门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信息公开问题如果处理得及时、巧妙,能够化被动为主动,可在一定程度上变坏事为好事;信息公开问题如果处理得不好,可能使事件火上浇油、雪上加霜,小被动发展成为大被动,小损失演变成为大损失。但是,只要把握好信息发布的口径,做到“早说事实、慎说原因、细说道理”,就能够得到民众的理解和信任,从而有利于维护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也有利于矛盾的缓和与解决。


地下水污染


  一、热点:环保问题之地下水污染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会议指出,目前我国地下水开采总量已占总供水量的18%,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来自地下水。全国657个城市中,有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水位持续下降;一些地区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污液以及化肥农药等渗漏渗透,造成地下水环境质量恶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会议强调,保护好地下水资源,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子孙后代生存安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本着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的原则,制订和实施好《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切实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二、考点:申论材料与模拟考题
  1、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进行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显示,华北平原有50.71%的地下水资源不能直接利用(Ⅴ类水)和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据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专家张兆吉和费宇红介绍,华北平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市)的全部平原及河南省、山东省的黄河以北平原,是中国政治、经济中心和主要粮食生产基地。近年来,石油类污染,城市垃圾和生产生活污水的不合理处置以及农业生产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造成地下水污染状况日趋加重,导致水资源供需矛盾日渐突出,并直接威胁人体健康。
  2、调查表明,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不同程度受到污染,深层地下水总体较好;地下水“三氮”污染普遍,呈面状污染特征;(类)重金属呈点污染特征,砷、铬污染较严重;有毒有害有机污染呈点状分布,呈复合污染特征;地表水体污染严重,直接威胁地下水质量;生活垃圾场对土壤、地下水造成严重的点状污染;污水灌溉,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极大的影响。
  3、我国地下水多年平均补给量约为8000亿立方米,与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的比例约为1:3.4,在北方地区,这一比例为1:1.58。地下水资源不仅在数量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还具有水质好、分布广泛、便于就地开采利用等优点。据统计,我国约有70%人口以地下水为主要饮用水源。在北方地区,地卞水开发利用率比较高,例如,海河流域的地下水利用率达90%以上,在全部用水量中,地下水占50%以上。由此可见,地下水的利用和保护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前夕,我们就地下水环境问题专门走访了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水环境专家吕贤弼教授。吕教授说,地下水环境问题主要是指地下水环境质量问题,也即地下水污染问题,除此之外还包括地下水超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地下水位过高引起的土壤盐渍化等问题。
  作答要求:
  (1)结合给定资料,请概括分析导致地下水污染原因。(10分)
  要求:内容全面,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字数不超过200字。
  【参考答案】
  1. 石油化工类污染、城市垃圾和生产生活污水的不合理处置;
  2. 工业生产中产生的重金属污染以及排放大量废水导致地表水体和地下水污染;
  3. 农业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以及使用污水灌溉;
  4. 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地上污水向地下渗透;
  5. 科技工具主义至上,只考虑暂时对人类有用,并不考虑后果;
  6. 地质结构遭到严重破坏,使得地下水更容易被污染。
  (2)根据地下水污染的特点,指出治理地下水污染应该坚持的哪些原则,并进行论证。(20分)
  要求:准确全面,具有指导性,论述充分,字数在400字左右。
  【参考答案】
  1. 长期性原则。地下水污染属于深层次的污染,治理难度大,治理的技术有待进一步开发,不是短期内能够解决好的,制定相关政策要具有延续性,行动上要坚持不懈,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2. 全局性原则。地下水污染涉及的地区和范围很广,不是哪个地区或国家的问题,要具有全局意识,加强地方之间、国家之间的通力合作,共同治理地下水污染的问题;
  3. 投入可持续性原则。地下水污染的治理难度很大,需要不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一旦投入减少甚至断裂,很可能前功尽弃;
  4.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目前浅层地下水污染较多,深层地下水总体良好,要针对不同的情况,既防止新的破坏导致地下水污染,又积极治理已经被污染的领域;
  5. 综合治理的原则。地下水污染与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交叉关联性很强,要把这几种污染的治理结合起来,共同应对。
  三、观点:相关申论文章鉴赏
  地下水:摆上桌面的大问题
  地下水是我国重要的供水水源,直接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目前,我国地下水开采总量已占总供水量的18%,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来自地下水。全国657个城市中,有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如此宝贵的资源却受到了严重的污染。
  以华北平原为例,经过多年的科学调查,有关专家透露其局部地下水污染十分严重,如在海河地区,地下水污染的面积高达海河总面积(149581平方公里)的41.7%,其中重度污染区占18.6%,轻度污染区占23.1%。
  当我们还在焦虑渤海漏油污染时,当我们还在焦虑西部的农田干旱时,当我们还在焦虑饮料非法添加制剂时,其实,更大的问题更直接的威胁早已从我们的脚下日渐凸显出来,并正在成为全国上下必须关注的桌面话题,这就是地下水污染防控。
  地下水虽然远离地表,但是却远离不了人类生产生活的蹂躏与破坏。农业生产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城市垃圾和生活废水的不当处理,石油开采中的溢油等等都给地下水安全带来了严重危害。在海水淡化未曾实现,江河湖水日益枯竭的当下,中华民族要生存发展,就必须把地下水治理工作提上日程,摆上桌面,统全民之计,集全国之力,率全社会之先,合理妥善解决地下水污染问题。
  解决地下水污染开展调查评估是前提。我们要做好前期的调查评估工作,将地下水按标准划分等级区域,掌握各区域不同的污染因,对症下药,才能够保证治污工作的科学高效。
  解决地下水污染严格执法是关键。我们必须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环境执法,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限期治理地下水污染隐患,以促进治污工作的合法有效。
  解决地下水污染加强监管是保障。我们要加强对重点工业行业地下水环境的监管工作,防范石油化工行业和地下工程设施、地下勘探、采矿活动污染地下水,控制工业危险废物对地下水的影响,以实现治污工作的规范有序。
  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实施积极主动的方针策略,如分类控制农业面源对地下水的污染,逐步减少使用化肥和农药,在水源保护区内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有计划地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修复,在地下水污染突出区域进行修复试点,开展海水入侵综合防治示范,切断废弃钻井、矿井等污染途径等,以期经过各方努力,遏制地下水污染源头,实现地下水治理目标,把这个困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解决好。  


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社会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几年前安徽阜阳“大头娃娃”事件犹在眼前,年初又发生了出口日本的毒饺子事件,更有前一阶段闹得沸沸扬扬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如今,“三聚氰胺”如导火索一般引爆了整个食品工业的潜在危险,饼干、巧克力、鸡蛋存在的问题都暴露了出来,人民群众草木皆兵。“我们还可以吃什么?”一位市民无奈地说。(或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刻不容缓。)
  检视食品安全面临的困境,我们可以发现,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原因是深层次的、多方面,主要表现为:其一,企业惟利是图而罔顾人的生命。一些企业对于企业责任和商业伦理缺乏认识,为了私利而置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一些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对企业信誉和品牌重视不够,搞恶性竞争和盲目扩张;其二,政府监管不严,监管缺位。政府的质量检验部门对于食品安全这种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行业重视不够,存在有偿检验、以罚代管等问题;其三,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还存在一定问题,监管单位不够独立,资金投入渠道存在问题,食品安全事故的惩罚力度不足。另外,食品生产领域缺乏有效组织,安全检测设备和技术落后也是重要原因。
  “天地之间,莫贵于人”,食品安全事关人的生命,关系重大,问题迫切,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第一,政府必须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幸福放在政府工作的首位。必须要摒弃极端功利主义的观念,不仅要对食品安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严肃处理,而且要关注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我们的发展是为了人民的,人民群众的福祉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价值所在,也是党员干部的价值所在。
  第二,要改善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要健全法律法规。其一,要加大对食品安全责任的惩罚力度,尤其对恶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严加惩处,要在法律中体现惩罚性赔偿原则和集体诉讼原则,为食品违法和犯罪行为布下天罗地网;其二,食品安全监管要政府监管与中介组织监督及舆论监督相结合;其三,要严格食品、药品等特殊行业的准入制度,要把不合格的企业挡在市场门外。
  第三,要严格执法,常抓不懈。其一,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其二,要推动食品安全问题公开透明,及时公布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其三,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官商勾结行为;其四,要加大技术和设备的投入,及时快速准确地检测出存在的问题。
  第四,食品行业和企业要加强自律。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食品行业尤其需要企业的信用,食品行业自律组织要加强对本行业企业的管理,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要引导食品企业创品牌、创信誉。各食品企业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各个环节的管理,真正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让老百姓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的责任。相信我们会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共同努力,我们共同期待!
 
                                                           地沟油重现问题


  一、背景链接
  近日,公安部指挥浙江、山东、河南公安机关破获一团伙生产销售食用地沟油案件,一条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大环节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这是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破获地沟油大案,这起案件也暴露了我国在地沟油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案件上报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挂牌督办。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作出批示,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一查到底,彻底摧毁犯罪链条,确保人民群众餐桌安全和生命健康。
  为牟取暴利,不法商贩把这些来路不正、自己不敢食用的油,批发给一些粮油店,或者经灌装零售给周边的宾馆、饭店、工地食堂、夜排档、油条摊。部分地沟油还被贴上某著名食用油品牌商标。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对油样出具了检测结论,指出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含有多环芳烃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其中有相当部分具有高致癌性。
  二、事件观点
  为何难查:环节众多,销售隐蔽。在这起案件中,警方共查获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成品100余吨、已灌装为假冒品牌食用油100余箱。地沟油案件看上去链条清晰,实际上,由于环节众多,而且不同环节在‘罪与非罪’上界限不太清晰,这给警方侦查带来了不少困难。比如,仅仅收购地沟油原料一般不构成犯罪,对地沟油进行深加工也不一定是犯罪,因为它可以用于正当目的;把地沟油当作食用油销售很可能涉嫌犯罪,但这个环节往往比较隐蔽。这也是地沟油传闻很多却鲜闻案发的重要原因。
  这起案件的侦办实践证明,食品安全案件环节多、链条长,隐蔽性强、跨区域广,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相互交织等特点十分鲜明。 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的工艺流程仅是简单的物理分离。所生产出来的油根本不符合食用油生产标准。许多指标严重超标,对人体的危害性极大。
  有何缺失:执法部门监管不力。本案背后更折射出我国在地沟油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三大问题。一是标准缺失。从外观、色泽上看,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与正常的食用油很难区分。现在国家对什么是地沟油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定标准,如果只是按照现有的食用油标准,甚至会得出地沟油符合标准的荒谬结果。
  二是监管不力。在警方侦破的这起地沟油案件中,在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我们都没有看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身影……结果,涉及多个环节的地沟油犯罪往往成为监管盲区。此外,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按属地监管,跨地区监管在不少地方基本变成谁都不管。一旦“地沟油”产业链把不同环节放到不同区域,如从四川、浙江等地收购粗炼油,到山东等地进行深加工,销售到河南等地,“自扫门前雪”的监管就失去作用。三是出口不畅。只要有餐厨垃圾就会有地沟油,地沟油原本可以作为生产生物柴油等化工品的原料,但格林公司为什么要冒险生产食用地沟油呢?
  怎样杜绝:应出台地沟油检测标准。地沟油问题被揭露出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为此出台《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但通过破获的案件人们惊讶地发现,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披着正规工厂的外衣,并实现机械化规模生产,销售渠道更具隐蔽性,足见地沟油黑色经济链正越来越猖獗。打击“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杜绝“地沟油”毒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
  建立一个各部门共管的网络,显得相当迫切。各职能部门如能资源共享,群策群力,对涉嫌制售“地沟油”的线索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同时充分调动社会群众积极性,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平台,方便群众提供线索,打击地沟油的行动必将取得更为突出的效果。国家应尽快出台针对地沟油炼制食用油检测标准,并对真正用地沟油生产生物柴油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建设低碳社会 实现可持续发展


  低碳社会主题
  【背景材料】
  200年来地球上CO2(二氧化碳)浓度增加了25%,导致全球平均气温升高了2度多,主要诱因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快速工业化的高碳排放。据测地表温度目前还在以每年0.2摄氏度的速度快速升高,全球气候变暖已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低碳”概念随之进入人们视野,各种“低碳”提法应运而生,尽快建设“低碳社会”成为了人们的梦想。
  【习题】
  结合上述材料,请围绕“建设低碳社会”的话题,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观点明确,分析具体,条理清晰,语言流畅,字数1000~1200字。
  【范文】


建设低碳社会 实现可持续发展


  全球气候变暖已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低碳”的概念随之进入人们视野,各种“低碳”提法也应运而生,尽快建设“低碳社会”成为了人们的梦想。而我国作为需要长期保持经济高增长的发展中大国,短期内快速发展“低碳”十分困难。惟有主动出击、因地制宜、积极参与“低碳”建设,方可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特征,决定了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比发达国家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全球减缓气候变化的核心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其中主要是与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我国当前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随着经济快速增长,能源消费和相应二氧化碳排放必然有相应增长。我国人口多,经济总量大,当前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已与美国相当,均占全世界排放量的20%左右,成为世界最大的两个排放国之一。就人均排放而言,1990年我国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0%,2000年为60%,当前已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当。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长趋势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为此,我们必须积极作为,大力构建低碳社会,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强化节能减排、注重能效提高,全面促进全民的低碳消费和生活意识。要继续深化高能耗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加大力度实施“关闭五小企业、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循环经济示范、治理污染排放”等综合性整治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行动。同时,要科学引导居民建筑和生活用能。建议对居民取暖采用分户计量收费、地热取暖、太阳能蓄热、补贴双层玻璃窗用户等措施;装修时使用纤维板等节能性材料;建房使用隔热空心保温砖等,努力推行民众低碳生活方式。
  突出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低碳经济建设。要重视能源规划的制定与落实,要尽快制定和完善能源总体规划和不可再生、可再生及新能源等各类专项规划,把能源开发的区域和时限进行有序安排,适时微调和修正,严格按规划稳步推进,以综合提高我国能源的可持续供应能力;应充分发挥国家工业生态园示范作用,积极探索低碳发展之路。
  开展科技创新、加大新能源开发,积极发展低碳技术。要依托现有实用技术,淘汰落后技术,推动产业升级,实现技术进步与效率改善。要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包括碳捕获和碳封存技术等,要在理论、原理、方法、评价指标等方面求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生产率和能源利用率。加快发展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技术。不单指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可燃冰、水电、核电等清洁和新能源本身,也包括能源传输方式如超高压、智能电网等。
  走低碳道路,逐步减少对高碳能源的依赖,是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社会,既有缓解能源短缺压力、履行减排义务的现实考虑,更有占领未来科技制高点、开拓经济发展空间的长远打算。当前,我们应在政府主导下,依靠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观念更新以及对外合作,将我国的低碳社会计划稳步推进。
  ■范文 精讲
  ■ 点睛论点
  由全球气候变暖,引出“低碳”概念,进而提出建设“低碳社会”成为人们的梦想,宗旨在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建设低碳社会的锦囊妙计中,立足我国国情,从节能减排、低碳意识强化、加强产业规划与结构调整、开展科技创新、大力发展低碳技术等角度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的论述,观点突出,分析深刻,见解独到。
  ■ 文章点评
  文章就如何建设低碳社会,引用客观准确的数字等实据,分析了当前我国在节能减排上面临的严峻形势,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之策。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段为第一部分,首先由全球变暖将低碳的问题引入,并强调出当前积极发展“低碳”的重要意义;第二段为第二部分,对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作以分析,剖析了现今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上面临的新挑战;第三段至第五段为第三部分,分别从促进全民低碳消费和生活意识、突出规划加快产业挑战、开展科技创新三个方面,具体论述了应当采取的积极举措;第四部分即文尾,将“低碳”贴合到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理念上,使文章冲起一个新的高度,并用积极的倡议作结。文章结构完整,内容充实,各个层次段落的布局比例合理,主线清晰,语言流畅。
  ■ 妙言隽语
  1、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长趋势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为此,我们必须积极作为,大力构建低碳社会,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要重视能源规划的制定与落实,要尽快制定和完善能源总体规划和不可再生、可再生及新能源等各类专项规划,把能源开发的区域和时限进行有序安排,适时微调和修正,严格按规划稳步推进,以综合提高我国能源的可持续供应能力。
  3、走低碳道路,逐步减少对高碳能源的依赖,是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社会,既有缓解能源短缺压力、履行减排义务的现实考虑,更有占领未来科技制高点、开拓经济发展空间的长远打算,当前,我们应在政府主导下,依靠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观念更新以及对外合作,将我国的低碳社会计划稳步推进。


维护社会稳定是第一责任


  维护社会稳定既要“扬汤止沸”更要“釜底抽薪”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关键阶段,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正处于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跃升阶段,我国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正处于深刻变革当中,当前正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非常艰巨。从全国范围看,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甘肃陇南事件、深圳袭警等群体性事件有上升的势头,粮食安全、资源紧缺、能源危机牵动着人们的神经,南方冻灾、汶川地震严重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关注社会稳定、遏制群体事件高发势头、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居乐业刻不容缓。
  “稳定压倒一切”,社会稳定具有极端的重要性。一方面,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目的角度看,社会稳定标志着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标志着人民群众幸福和乐,这是我们发展的目的所在,失去了社会稳定,我们的发展就会陷入目的缺失和价值虚无的困境。另一方面,从发展的角度看,社会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没有社会稳定,改革发展就缺少基本的条件,我们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群众的福祉也将无法实现。
  检视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发现,当前社会稳定的严峻形势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深层次的:其一,从国际经验看,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正是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中期,这个阶段就业压力非常大,群众的权利观念初步建立,贫富分化比较严重,这个阶段容易出现动荡;其二,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和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基本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土地流转、农民问题、官员腐败等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其三,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方面还没有形成完善有效的机制,应急预案还处于磨合阶段,同时,物质储备、队伍建设也存在问题;另外,一些地方政府和个别官员官僚主义,对于群众上访、群众意见麻木不仁,社会矛盾没有及时解决也是重要原因。
  社会稳定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的继续推进,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快乐,我们必须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一,要做好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对于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政府要快速介入,要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机制,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群众的安置、伤员的救治工作,排除事故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对于社会矛盾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政府反应要快,要快速查清事情原因,要第一时间通报情况,要注意维持秩序,要耐心听取群众意见,要制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同时,对于恶意扰乱社会秩序,触犯法律的要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要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群众工作。当前各种社会矛盾是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基础,政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深入了解民情、广泛反映民意,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作为我们政府工作的重点,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对待人民群众要注意宣传、说服、教育。李瑞环同志曾深刻指出:“群众最可敬,群众最可爱,群众最可怜,群众最可畏。”我们一定要俯下身子,为人民做牛马。
  第三,要尽快建立健全基本制度。其一,要建立健全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要使劳动收入占第一次分配的比重逐步提高;其二,要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要使人民群众在养老、医疗、劳动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无后顾之忧;其三,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要保证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其四,要建立健全治理官员腐败的法律法规体系,要在思想上加强教育、在制度上监督制约、在法律上严肃惩戒,要使腐败无所遁形;其五,要建立健全基本的社会福利制度,要形成鼓励社会成员奉献爱心,鼓励企业投入慈善事业的良好的机制,要通过各种社会救助机构对社会弱势群体和暂时困难群体进行有效的救助。
  第四,要突出重点,重点解决好征地纠纷、农民工问题、城市拆迁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要尽快完善我国在征地问题、农民工问题和城市拆迁问题上的法律法规,要严格区分公共利益和商业行为,要切实关注弱势群体的处境,要保障他们的长远生计,要给予他们言论表达渠道和司法救济。要切实关注三农问题,要保障农民的权益和粮食生产安全。
  “民生重于泰山”,社会稳定应该是广大民众安居乐业基础上的稳定,这样的稳定才是有价值的和可持续的,我们既要做好突发事件的迅速处理,做好善后工作,也要注意化解各种矛盾,建立各种根本性的制度。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既要“扬汤止沸”,更要“釜底抽薪”。我们要聚精会神、一心一意地关注民生疾苦,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会建立一个安居乐业、稳定和谐的社会,我们共同努力,我们共同期待。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关键词】
  社会管理 社会秩序 公平正义 社会活力 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 公共安全 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社会组织管理 思想道德建设 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 服务型政府 政府能力建设 抓落实 社会管理科学化 和谐社会
  【背景链接】
  201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会议指出,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任务更为艰巨繁重。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奠定了重要物质基础。同时,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我国社会管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法律政策、方法手段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既十分紧迫又需要长期努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对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标准表述】
  [权威论述]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胡锦涛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胡锦涛
  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胡锦涛
  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这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习近平
  坚持党的原则,怀着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公心办事,这两条对抓好落实工作十分重要。——习近平
  [目的及任务]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
  [存在问题]
  专家分析认为,当前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五大方面:
  第一,管理理念、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转型期的形势不相适应;
  第二,管理体制格局与快速流动的社会成员、快速变动的社会结构,高度复杂化的利益结构和人民的多元化的要求不相适应;
  第三,群众利益维护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很多缺陷;
  第四,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薄弱,制约性措施欠缺;
  第五,管理方式落后、管理手段单一,不善于运用柔性、平等对话的方式和经济行政法律综合手段。
  [意义]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专家总结有以下四方面意义:
  第一,只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能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第二,只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更好地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增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之间的协调性,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三,只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地区发展,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才能落实科学发展的统筹兼顾的要求;第四,只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才能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总之,只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才能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发展环境。
  [原则]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立足国情、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
  [措施]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关键在领导,基础在基层,根本在落实。
  [两个转变、五个创新]
  两个转变:转变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方式。
  创新社会管理,首先是创新管理理念。一要准确把握当前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改变那些片面地认为社会管理就是单纯“管控”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模式。二要实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柔性管理、人性化管理,推动社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从各个领域、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具体做好五方面的创新:
  在管理主体上,要从单纯重视政府作用向社会共同治理转变,从传统的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
  在管理方式上,要从偏重管制控制向更加重视服务、重视协商协调转变,更多地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服务的方式,教育、协商、疏导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
  在管理环节上,要从偏重事后处置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使社会管理关口前移。
  在管理手段上,要从偏重行政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更多地运用法制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
  在管理制度上,要坚持加强源头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动态协调机制建设、推进应急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规范、机制和制度体系。
  【参考范文】


创新社会管理 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把社会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运用战略思维,勇于攻坚克难,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28日召开的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再次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明确部署具体工作。这是在社会管理中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标志着这一重点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从年初党中央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确定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到此后完善相关机构、加强领导力量,再到本次会议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充分显现了党中央对社会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高度重视,是因为这一战略任务反映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决心坚定,是因为这一战略部署事关人民根本利益、事关国家长治久安。
  党心民意所系、治国方略所在,决定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绝对不是权宜之计。面对深刻变化的世情、国情、党情,面对改革攻坚、社会转型的诸多挑战,我们有躲不开、绕不过的社会矛盾,有等不得、拖不起的突出问题。我国经济能不能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我国社会大局能不能继续保持和谐稳定,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能不能进一步得到巩固,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不能把社会管理搞上去,能不能成功破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个重大课题。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牢把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那些对群众居高临下、感情冷漠者,那些与民争利、野蛮执法者,不仅做不好社会管理,更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切实转变作风,时时处处站在群众角度考虑问题,真正把群众赞不赞成、满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让群众得到实惠,既是我们做好社会管理的关键所在,也是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要整体推进,更要重点突破,要把抓好当前的突出问题作为重要着力点。各地区各部门只有对那些人民群众反应强烈、影响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制约社会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一个个攻坚克难,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才能把加强社会管理工作提升到新水平。当前就急需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力度,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把2亿多流动人口安顿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把实际问题解决好。
  从实现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我国社会管理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有着坚实的政治基础、制度基础和社会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是推倒重来,而是要与社会制度、现实国情相适应。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努力探索符合本地实际、具有本地特点的社会管理新路子。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不能搞劳民伤财、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
  13亿人口,发展中大国,我们正处在一场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的现代化历程中。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下,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让廉洁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文化类范文廉政文化主题
  【背景材料】
  文化是一个共同体关于自身行为、思想、习惯、思维方式的共同认知模式。文化使处于共同体中的个人或集体能够了解、预期他人或集体行为、思想的最大可能性,减少对他人或集体行为、思想的理解误差,并以此确定自己未来行动的步骤。当一种文化开始盛行时,其弘扬的核心价值就会不自觉地成为人们的思想理念和行动坐标,就会在不经意中影响人们的认知与实践。因此,廉洁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文化体系,它在抵制腐败观念、遏制腐败行为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社会功能。吴
  吴官正同志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座谈会上曾指出:“我们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反腐倡廉教育的社会覆盖面,积极倡导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承接,与时代精神相统一的廉洁文化,使廉洁理念深入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充分发挥思想道德教育的整体效能,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气,营造有利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习题】
  廉洁文化是一种以他律为主导并与自律性相结合的行为模式。请结合材料和自己的理解,围绕“廉洁文化建设”方面,写一篇文章。
  要求:主题明确,语言规范,观点深刻。字数在1000~1200字之间。
  【范文】


让廉洁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实现政风清新、吏治清明,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根本之策。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倡导和弘扬廉洁文化,让廉洁成为一种潮流、一种风习、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廉洁文化是指在社会群体中,由政府倡导的与主流文化相适应的价值观、道德观以及相应的行为模式。具体来说,就是在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生活中,遵守公认的社会规范,在社会群体中逐渐被认同、被普遍化的以廉洁为导向的认知模式与行为模式。
  廉洁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文化体系,它在抵制腐败观念、遏制腐败行为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社会功能。“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与党的宗旨水火不容。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拒腐倡廉观念的形成,有利于遏制腐败风气的蔓延,有利于控制腐败行为的发生。针对当前的实际,我们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大力推进廉洁文化的建设。
  第一,要以廉政文化建设带动廉洁文化的发展。与个人相比,组织的力量是强大的。因此,在廉洁文化建设中,廉政文化建设是重中之重。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重要的是要文化规范和政治规范双管齐下,形成一整套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反腐败源头治理总体规划,建立测评体系,不断完善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惩处力度,优化从政环境,为推行廉政文化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要注重发展面对社会大众的廉洁文化,普遍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准。要创作为大众所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充分利用教育功用较为有效的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发展社会廉洁文化,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辐射力和渗透力,营造廉政的优良文化环境。要让廉洁文化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从每个家庭做起,筑牢拒腐防变的社会文化基础。
  第三,廉洁文化的建设要加大对青少年的廉洁文化教育力度。孩子是一张白纸,今后的生活如何描绘,主要看家长和社会的教育。因此,廉洁文化建设要从青少年抓起。要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加大廉洁文化教育力度。要利用好第二课堂,开展好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学习廉洁文化的自觉性。同时,要创造一个德育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廉洁文化教育体系。
  廉洁文化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应该把廉洁文化作为政府执政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性工程来抓,使廉洁意识内化为思想准则和道德准绳,外化为倡导廉洁的自觉实践。国家有责任、有义务大力倡导和弘扬廉洁文化,让廉洁成为一种潮流、一种风习、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
  ■范文 精讲
  ■ 点睛论点
  廉洁文化教育涵盖很多方面的内容,比如有廉洁的职业文化、廉洁的家庭文化、廉洁的企业文化、廉洁的行为文化、廉洁的校园文化、廉洁的政府文化等。文章在指出加强廉洁文化建设重要意义之后,详细论述如何来加强我国的廉洁文化建设,使廉洁文化成为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
  ■ 文章点评
  本文属于比较规范的策论文写作格式,开篇指出了什么是廉洁文化,对廉洁文化的定义进行了分析,便于阅卷人员准确把握。在第二段则指出了为什么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指出了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顺利过渡到对策表述部分。
  在对策表述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对三个对策的顺序安排,这体现了每条对策的地位和重要性。第一条对策指出通过廉政文化来带动廉洁文化建设,符合公务员考试的要求和初衷,即重点在于强调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第二、三条对策则是从社会层面来进行论述,在加强社会廉洁文化宣传监督的同时,要大力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廉洁文化教育,使廉洁的思想深入人心,渗入到社会的各个方面,真正使廉洁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主次清晰,观点准确,属于比较理想的文章。
  ■ 妙言隽语
  1、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实现政风清新、吏治清明,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根本之策。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重要的是要文化规范和政治规范双管齐下,形成一整套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3、政府应该把廉洁文化作为政府执政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性工程来抓,使廉洁意识内化为思想准则和道德准绳,外化为倡导廉洁的自觉实践。
  道之以德 律之以规
  【背景材料】
  旅游文明行为是公民道德素质的具体表现,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对于提高公民总体素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维护国家形象,增强国家“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我国部分公民在旅游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文明行为,例如:乱扔纸屑垃圾,随地吐痰,吐口香糖,讲粗话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国的文明形象,由此可见,国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习题】
  根据背景材料内容,结合我国实际,以“谈国民文明素质的提高”为副标题,自选角度,自拟标题,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观点鲜明,主题明确,分析合理,论述深刻,语言流畅,文字不少于800字。
  【范文】


道之以德 律之以规
——谈国民文明素质的提高


  近年来,我国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行,进一步彰显了我国的大国形象。但与我国礼仪之邦和大国地位不相称的是,一些国人文明素质亟待提高,少数游客不文明的行为,几乎使“中国人”成为“海外旅游不文明行为”的代名词,损害了国家形象。随着我国国际交往的日益增多,提高国民文明素质成为一项迫切而持久的课题。
  在全球化的环境中,国民文明素质高低、公共行为规范与否,不再是国民个人的小事,而是折射出国家精神文明建设水准,关系到国家形象、民族声望的大事。纠正少数人的不文明行为,提高国民文明素质,对于端正社会风气,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维护国家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民文明素质问题的形成有其深层次的复杂原因,是个人内在修养和社会环境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针对国人在国内外公共活动中存在的种种陋习,仅仅依靠法律或制度的强制矫正,或是单纯采取正面的宣传教育都是不够的。要从根本上纠治不文明行为,应内外兼修,坚持宣传教育与严格管理并重,按照“道之以德,律之以规”的思路,在提高国民自身道德素质的同时强化社会的外部约束。
  首先,要在全社会持久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明礼诚信”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制定与当前社会条件和群众认识水平相适应的国民文明素质标准,使全体国民牢固树立以举止文明为荣、以不文明为耻的意识,自觉按照荣辱观要求规范自身的言行。要完善国民文明素质教育体系,制定市民文明公约、行为准则,编写国民素质读本,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举办培训班和讲座,加强市民文明学校和农村文明大院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公德、文明礼仪、文明行为规范等内容的培训教育,普及公共文明知识,打牢国民提高自身文明素质的思想认识基础和道德基础。
  同时,要严格监督和规范国民的公共文明行为。一方面,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的载体。以未成年人和在职人员为重点,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为平台,结合不同系统和单位的特点,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监督社会成员公共文明行为,宣传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既使被监督者的不文明行为得到纠正,又使活动参与者在互动过程中受到教育,自身的文明素质同步提高。另一方面,交警、城管、市政、旅游和文明办等有关单位要加强执法,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认真检查、严格纠正,对违反法律或规章的,不仅要批评教育,还要依法处罚,加大惩戒力度。在此基础上,要使社会与政府双方的行动形成交会,将两者结合起来,政府的联合执法要吸收民间组织或志愿者参加,社会的自发行动要与政府执法相互配合,从而形成监督制约国民行为的长效机制,保证国民文明素质持续提高。
  通过官民携手互动,在全体国民的共同参与下,国民告别不文明行为,走向与和谐社会和全球化要求相适应的新型公民,一定指日可待。
  ■范文 精讲
  ■ 点睛论点
  文章将“道之以德,律之以规”作为文章中心论点,引用恰当,符合题目要求,体现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文章结合不文明行为,从“德”和“规”两个角度,论述如何提高国民文明素质,紧扣中心论点,前后连贯,浑然一体。
  ■ 文章点评
  本题是自选角度的半命题作文,特点在于给出了副标题,指出了文章的论述对象——“谈国民文明素质的提高”。
  申论文章的角度可以是全方位的,也可以是具体、单方面的。从提高国民文明素质问题的具体情况看,应着眼全面,提出全面到位的观点。拟主标题就可以从文章的主要对策观点入手,如写成:“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文明风尚,树立大国形象”、“教育引导与管理规范并重”、“完善公民文明素质教育体系”等,就包含了文章对策的方向。
  文章的结构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常规模式,对于国民文明素质来说,这种模式比较适合,从点上的个别国民不文明问题引出面上的“重视国民素质对国家形象、‘软实力’的影响”,进而展开分析和论述,把议论的重点放在对策上。从“内部方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和“外部方面”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执法严格监督、社会参与等角度拟制对策,论述结构合理有效,层次清楚,对策充实丰满,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意义。另外,文章在内容上也比较充实,语句规范流畅,符合官方文章行文特点与申论写作要求。
  ■ 妙言隽语
  1、在全球化的环境中,国民文明素质高低、公共行为规范与否,不再是国民个人的小事,而是折射出国家精神文明建设水准,关系到国家形象、民族声望的大事。
  2、要从根本上纠治不文明行为,应内外兼修,坚持宣传教育与严格管理并重,按照“道之以德,律之以规”的思路,在提高国民自身道德素质的同时强化社会的外部约束。
  3、大力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明礼诚信”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制定与当前社会条件和群众认识水平相适应的国民文明素质标准,使全体国民牢固树立以举止文明为荣、以不文明为耻的意识,自觉按照荣辱观要求规范自身的言行。


矿  难


  近年来,矿难事故在各地频繁出现,仅今年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就有多起,一起起的事故刺激着人们的神经,一个个家庭支离破碎,一个个儿童孤苦无依,血淋淋的惨状令人触目惊心。矿难频发对人的生命安全和个体尊严提出了严峻挑战,对社会的和谐和人们的幸福造成了很大威胁,治理矿难、遏制矿难频发的势头刻不容缓。
  党和政府对于矿难高度重视,采取了各种有力措施,但是矿难仍然在政府和媒体的关注中发生。检视治理矿难的窘境,我们发现矿难的原因是深层次的、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其一,一些煤炭企业惟利是图,在高煤价的诱惑下铤而走险,罔顾矿工的生命。煤炭企业存在无序开采、超挖乱采的现象,一些小煤窑无照开采,盗采乱采。一些煤炭企业用行贿手段寻求“保护伞”,逃脱安全监管。其二,一些地方政府在片面政绩观的主导下,对一些煤炭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严,个别官员“官煤勾结”,充当违法企业的保护伞,阻挠、干扰执法检查。还有一些地方政府执法混乱,选择性执法。其三,煤炭行业的体制落后、僵化,煤炭资源的产权不够清晰,资源价格也没有形成合理的机制。煤炭企业对于煤矿的长远前景缺乏稳定的预期,因此产生短期行为。另外,煤价高企、矿工贫困、安全欠账也是重要原因。
  “天地之间,莫贵于人”,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财富,我们必须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立足长远,稳步推进,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和具体的执行上加大力度,遏制住矿难频发的势头。
  第一,要转变观念,各级政府要切实把生产安全问题放在重要位置,要摒弃片面注重GDP的发展观念,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贯彻以人为本的安全观。我们的发展是为了人民的,人民群众的福祉是我们发展的目的。地方政府要加强对矿难严重性的重视,要本着为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加大监督检查违规违法企业的力度,要把安全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第二,要严格监管,为违法违规行为布下天罗地网。其一,要严把准入关,要把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企业挡在市场门外;其二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严格检查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其三,要监管部门检查与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其四,严厉惩处违法违规煤炭企业,责令整改,不合格的吊销执照,酿成重大事故的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三,要改革煤炭企业的体制,形成安全生产的相应机制。其一,要明晰产权,资源价格公开招标拍卖,保护企业产权;其二,要治理煤炭企业无序开采的问题,关闭违规的小煤窑,加大对私营煤矿的整顿力度;其三,要加大煤炭企业的安全投入,国家要补足安全欠账;其四,要形成保护矿工生命权的合理的机制。
  第四,要从根源上着手,切实采取措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关停并转”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率的企业,要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实现资源和能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循环利用。只有这样,我国煤炭供应紧张从而导致煤价上涨的情况才能得到有效缓解。
  综上所述,从根本上解决矿难频发的问题需要在观念上、体制机制上、监管执行上下大工夫,需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从根本上釜底抽薪,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立足长远,稳步推进,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一定会解决这个问题。“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们一起努力。
 
                                                                                                   自然灾害救助问题


  一、背景链接
  2011年,南方持续大旱;2010年,舟曲泥石流;2009年,冬小麦主产区30年一遇的严重冬春连旱;2008年,南方冰冻雨雪灾害;2008年,举世震惊的四川汶川地震;2007年,淮河流域发生了仅次于1954年的大洪水;2006年,第8号台风“桑美”……
  中国是一个气象灾害和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其中气象灾害占自然灾害的71%,地震灾害占7%,海洋灾害占8%,农林牧生物灾害占6%,其他灾害占8%。而气象灾害中,旱灾排在首位占53%,洪涝灾害位列第二占28%,风雹8%,冷冻7%,台风4%。
  自然灾害已经给中国的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据中国气象局透露,1990年-2000年,造成人员伤亡4500人,经济损失占GDP的3.4%,2001年-2008年,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占GDP的2.8%,已经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面对种种自然灾害的发生,中国政府相关部门虽然也在努力地推进灾害救助工作,但在巨大的损失和公众质疑面前,灾害救助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惑。
  二、事件观点
  灾害救助面临的问题
  我国灾害社会救济制度经历了无数的考验,在灾害来临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灾区的救济和重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由于各种因素,我国的灾害救济制度依然还是存在很多不足。
  一是救灾法律制度不健全。现行的救灾工作指导规范中,多是以部长令或政府行政命令的形式出现的,这些命令和行政条例是没有较高的法律效力的。这些法规重视灾后救济,轻视灾前的预防和应急机制的建立,对灾害社会救济提供的帮助是有限的。
  二是缺乏完善统一的国家救灾管理体系。中央政府目前尚没有对灾害统一管理的机构,财政部也没有设立专项的减灾基金,这极大的影响了我国减灾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是缺乏完善的灾害社会救济志愿者制度。我国在灾害社会救济志愿的实践尚处于空白。设立灾害救援志愿者制度,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救灾,弥补救灾力量的不足。对救灾志愿者进行防灾救灾培训,也是全面安全教育的好途径,更有利于形成互爱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是救灾监督机制尚不完善。当前存在一些截留、挪用、挤占、侵吞、浪费、贪污救灾款物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说明尚未发挥有限救灾款物最大效益的重要保障。在一些受灾区域存在着挪用专款的现象,尽管这些情况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个别干部利欲熏心,以身试法所致,但也反映出救灾款物的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三、事件对策措施
  未来,自然灾害发生的概率和风险有进一步增大的趋势。这样的实际情况对我国的灾害救济提出了许多的要求,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只有各级党委、政府在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认真制订相应预案,一旦灾情发生,才能有序进行抗灾救灾,把受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是要建立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要在加大政府救灾投入,发挥财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拓宽救灾资金和物资筹集渠道,建立社会化救灾资金投入体系,使灾害救助工作更具开放性。
  三是要尽快建立综合减灾管理体系。建议成立由政府及公安、消防、军队、信息、气象、地震、防汛、交通等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防灾减灾体系,建立中央和本地区的救灾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
  四是要加强灾害救助的资金管理。各级政府要加强救灾款的使用管理,明确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制定救灾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规范救灾款物基层发放程序,做到发放救灾捐赠款物政策公开、数额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是要建立救助物资仓库网络。各地特别是经常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都要积极落实救灾储备制度,建立了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开始储备救灾物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在紧急安排灾区群众生活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上一篇: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分析
·下一篇:申论、公文写作99%会用到的规范词

·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 对这篇文章的评论 请在下面框中写入您对这篇文章的评论内容
评论人姓名 内  容 时 间
  卓越备考学习中心,为实现您的理想尽职尽责,助您一臂之力!

站内查询

中心介绍  | 招考信息  | 共享资料  | 历年试题  | VIP资料  | 健康养生  | 政策文件  | 应考常识  | 收藏天地  | 激励警言  | 公示公告  | 精彩视频  | 客户中心
  网站准营备案序号:鲁ICP备11021603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IE5.0以上版本浏览 © 2010-2014 版权所有:卓越备考学习中心  
http://www.zybkzx.com http://www.zybk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