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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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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2011-01-26 12:5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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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名额分配 全市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631名。其中潍城区10名、坊子区40名、寒亭区50名、青州市70名、诸城市200名、寿光市50名、安丘市56名、昌邑市20名、临朐县50名、昌乐县 50名、滨海经济开发区20名、经济开发区8名、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7名。报名时具体到县(市、区)。 二、选聘条件 选聘条件与《山东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的规定一致,专业不限。 三、参加面试、体检人选比例 以县(市、区)为单位划线,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按选聘计划1: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咨询电话:0536—826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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