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治安权
来源:联创世华 2011-03-10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7月15日开始,一家保安公司与湖南省邵东县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协议,以每月7.5万元的承包费,在夜里10点到次日早6点,为邵东县城区提供有偿治安巡逻服务。政府让保安公司“承包”当地社会治安,引发广泛争议。 (2)每到夜里10点,在湖南省邵东县城区的大街小巷就会有4人一组巡逻人员,穿着统一的保安制服,头戴白色头盔,手持电筒和橡胶警棍,步行在各个街道社区。这些负责县城夜间治安防控的,是邵东县政府花钱雇佣的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保安队员。 从7月15日开始,这家保安公司与湖南省邵东县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协议,以每月7.5万元的承包费,在夜里10点到次日早6点,为县城区提供有偿治安巡逻服务。 根据协议规定和县综治办的要求,保安公司进行夜间街面的治安防控,对可疑人员和可疑车辆可以进行盘问;对正在实施“两抢一盗”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控制,然后交公安机关处理;巡逻保安在巡逻中抓获违法嫌疑人在物质奖励上视同见义勇为行为,按抓获嫌疑人数量,每人给予2000元奖励。 (3)县政府与保安公司签订的承包治安巡逻协议中,还规定了“抓人”指标,并依“抓人”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奖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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