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知识》考点集锦与点评
来源:联创世华 2010-01-10
《公安基础知识》是各省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招警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作为维护国家、社会、公民和公共安全的武装力量,人民警察的招考在各省市公务员考试聘用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然而,很多考生在复习公安基础知识时,面对大量需要记忆的知识点,找不到正确的复习方法,也抓不住考查的重点。为帮助考生解决这一难题,联创世华李晓辰老师在精心研究公安基础知识指定教材的基础上,结合各省历年真题,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将公安基础知识的重要考点进行了归类整理,并对可能考查的侧重点进行了点评。
第一章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1.警察的含义:“警察”一词英文为police,它源于希腊语politician,最初的含义是都市的统治方法或都市行政。在现代,警察的含义一般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警察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各国都拥有自己的警察力量。现今世界上的各个国家和地区,不论其大小、贫富、强弱和社会制度如何,有的国家甚至不设军队,但都毫无例外地建有自己的警察机构,设置专职的警察力量。
【点评】注意:警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