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中组部有关选调生工作的要求,山东省2010年继续面向海内外普通高校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1、选调范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0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不限生源,不限户籍。截至2010年7月31日,在山东省内基层服务2年以上、目前在岗、经省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省内“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
2、选调数量。全省从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中计划选调850名左右,其中17市670名,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各60名。选调专业由各市、各系统根据基层单位需求统筹确定,法院、检察院系统重点选调法律专业。
二、选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在同学中威信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