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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招考合同制司法警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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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2013-01-03 15:4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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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招考合同制司法警察的通知
为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升人民法院警务保障水平,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法院警务工作的需要,在潍坊中院法警支队的指导下,经法院党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合同制司法警察10名(其中女警察2名),充实司法警察队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考范围与条件 (一)招考范围 户口在本市范围的军队、武警退伍战士,(女警可不受此限,但必须具备微机操作技能),户口性质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刑事、行政处分等不良记录,热爱法警工作;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重度平跖足,单眼裸视力0.8以上,男性1.75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8月30日之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符合人民警察的体检、政审条件。 二、考录办法 考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在法院设招考办公室。 考录程序: 1、报名:报考者持户籍证明及战士复员、退伍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于2010年8月25日—2010年8月26日到法院政治处报名;面试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纳报名费100元。 2、考试:考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体能测试,每人的总成绩为两项考试成绩之和。 面试合格者于2010年8月27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总成绩于9月5日在报名地点张榜公布。 (1)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共计100分,其中政治30分,法律30分,公文写作与处理40分(女子需进行微机测试,笔试成绩=试卷成绩60%+微机测试成绩40%)。考试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上午8:30-11:00。女子并进行微机测试,成绩记入总分,测试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下午2:00-5:00。 (2)体能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共计100分。 测试时间:2010年9月2日上午8:30-11:00,时间一天。 参加笔试和测试人员需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3、体检:根据个人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考核录用:体检合格者,由法院政治处组织进行考核政审。对考核政审合格者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 被录用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进行三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的待遇 招考录用的司法警察实行合同制,合同期3年,到期可续聘,不合格者解聘。每人每月基础工资第一年500元、第二年550元、第三年600元,在合同期内户口性质不变。 高密市人民法院 201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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