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处理数据 ······
会员注册

热点信息

党的十八届…
党的十八届…
中心简介
《人民日报》…
2015年山东…
2016年事业…
党的十八大…
黄山天都香…
岗位竞聘答…
2016年半月…

信息搜索

(支持信息首拼字母)

《法治中国》演讲稿

[加入时间:2015-05-21 09:23:50]
浏览:5175  [字号: 正常 ]
分享到:


《法治中国》演讲稿


陈秋实  律师、演说家



    编者按:本文是陈秋实在《我是演说家》的演讲稿。



    大家好,我是秋实,现实生活中我在律师事务所工作,但是我也很喜欢广播电视,于是就有朋友建议,你看你是学法律的,又喜欢电视,为什么不尝试去做个法制节目主持人呢?我一听觉得有道理,去主持个《今日说法》什么的也挺牛,要是主持的好,说不定还能跟章子怡处对象呢。  
    大家有没有发现,中国电视上的那些法治节目都特别的奇葩?法治节目就应该多讲一些法律知识,它不,这种节目动不动就弄一堆稀奇古怪的案件,再加上一些电视语言,整的神神叨叨的。
    “寂静的夜,一双黑手伸向了她,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欲望在膨胀?这个如花似玉的少女,是否会遭到蹂躏与摧残?广告之后,精彩继续……”精彩继续你个大头鬼啊?你有没有点良心?
    好好的节目干嘛弄成这样?要么就是加上各种声音特效,弄得跟张震讲鬼故事一样“王翠花拿起剪刀走到窗前,就在这个时候,门……开了……吱嘎……(破门被打开的声音)”
    干什么玩意儿吓人倒怪的?大中午看个电视造一身冷汗……  
    法治节目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么?难道是为了吓唬老百姓么?我为什么说他是在吓唬老百姓,因为几乎每一期节目结束的时候,主持人在总结这期节目的时候基本上永远是那两句话。一句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另一句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法治节目如果只强调公民要守法,那就等于是在吓唬老百姓。
    从而导致中国民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啥叫法治?不守法就治你。”
    这不是对于法治的正确理解,因为在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中,不仅公民要守法,政府和执法者也要守法;政府与法律的诞生与消亡,都必须经过一个合法的程序。可能有些人觉得法律很可怕,你违法,你可能就得坐牢,法律会把你关在笼子里。但是,在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中,法律是不应该让人民感到恐惧的。法律才应该被关在笼子里的。
    笼子里面是法律的禁区,绝对不能碰,而笼子外面是自由的世界,我爱怎么折腾你管不着。如果我犯贱,非把手伸到了笼子里,被法律咬掉了,那我活该;但是如果法律胆敢擅自扩大它的笼子,甚至未经法定程序从笼子里跑出来,来危害到了人民自由的生活,那么人民就有权利制裁他。对不对?  
    中国的普法宣传搞了几十年,然而我问问大家。  
    什么叫“无罪推定”?  
    什么叫“一事不再理”?
    什么叫“举证责任倒置?”
    这些最基础、浅显的法律理念,13亿中国人,能把它说清楚的?绝大多数中国人对法律的理解甚至仅仅停留在那八个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都是包青天时期的法律理念了。
    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世界首屈一指,那么中国法制建设的速度怎么样?早在1987年,就已经有代表提出官员财产公开的议案,1994年《官员财产申报法》就已经列入了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到今天已经整整20年了还没有出台,20年,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朝鲜战争都打完了,这部法律还没通过。全世界有137个国家实施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却唯独没有我们。那些宣誓要为人民服务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怎么就那么害怕被人知道他有多少钱呢?
    于是有人就会说了,陈秋实你跟我说这些干啥,我一个普通老百姓安分守己、不偷不抢不就完了么?什么法治社会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安分守己是吧?你不偷不抢是吧?那我告诉你,有一个叫念斌的人,他没偷没抢在监狱里关了8年;张氏叔侄没偷没抢被关了10年;赵作海被关了11年;萧山五青年被关了18年。甚至还有的人,在刑讯逼供的时候被活活打死。没偷没抢,就能保证,下一个坐冤狱的不是你吗?
    建设一个法治国家,绝不仅仅是律师、法官、检察官的职责,而是我们每一个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中国人,(掏出身份证)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因为,在一个法治精神无法得到彰显的社会里,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安全的。面对不公平与不正义,今天,如果你没胆量站出来,明天,我保证你站不出来。
    的确,中国很大,中国的问题,都很复杂,但是没关系,我们慢慢来。梦想虽远,蜗行牛步也总能抵达。如果你跟我一样,没本事、也不打算给自己的孩子办移民的话,那么就请跟我一起死磕到底,让我们为了这个国家的公平、正义与秩序出一份力。
    还是那句老话,正义也许来得晚,但是我们等得到。
    我是秋实,谢谢大家。


 

·上一篇:《大国风范》演讲稿
·下一篇:中国向世界的4个庄严宣告

·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 对这篇文章的评论 请在下面框中写入您对这篇文章的评论内容
评论人姓名 内  容 时 间
  卓越备考学习中心,为实现您的理想尽职尽责,助您一臂之力!

站内查询

中心介绍  | 招考信息  | 共享资料  | 历年试题  | VIP资料  | 健康养生  | 政策文件  | 应考常识  | 收藏天地  | 激励警言  | 公示公告  | 精彩视频  | 客户中心
  网站准营备案序号:鲁ICP备11021603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辩率IE5.0以上版本浏览 © 2010-2014 版权所有:卓越备考学习中心  
http://www.zybkzx.com http://www.zybk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