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的拟题方法
来源:中公教育 2012年1月5日
第一节 “未必”法
申论考察的是对社会问题的看法和观点,而我们在分析社会问题时,我们会发现很多社会问题发生的原因其实都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原本”“应该是这样的”却“未必”“是这样”,于是就形成了社会问题。谈到这里,或许很多考生会感到不解,以下将用一系列实例为大家逐步分析这个社会问题的共同点,并分析如何使用“未必”法来拟出较佳的题目。
方法一:在应该“成立”的一对因果关系词之间添加“未必”二字
【范例一】
“有为”未必“有位”
——谈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拟题分析:“有为”和“有位”本身就是互为因果的,正常的情况下,“有为”的人是应该要获得相应的“位置”的,但如果这个应该“成立”的因果关系却“未必”成立时,就会演变成一个社会问题了。就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大学生是属于“有为”的群体,但是就业难这个现象让他们无法找到自己的“位置”,这就是这个社会问题的矛盾所在了。考生如果以这个角度来作为自己的题目,无疑就